作者:彼德‧葛萊克(Peter H.
Gleick);譯者:戴雅秀
即使有些國家的食品監管體系相當完善,也會在瓶裝水裡發現污染。許多發展中國家甚至連瓶裝水相關法令也沒有。愛爾蘭在2007年進行的一項全面調查中發現,7%的瓶裝水測試樣品中發現污染而且超過愛爾蘭或歐盟標準,有超過6%的瓶裝水發現大腸菌群,部分樣品甚至含有致命的大腸桿菌──這是大腸菌群中最嚴重的。愛爾蘭食品安全局承認,他們已將調查結果通知瓶裝水行業,但遲至1年後都未向大眾正式公佈實情。某些瓶裝水被回收下架,但是,他們從來都沒有對大眾說明;該局也沒有公布產品不合標準的公司名稱。
2004年荷蘭進行的一項研究測試,共取樣16個不同國家的68種不同的商業泉水、一種自來水樣本、及井水樣本。總體而言,有40%的樣本受細菌或真菌類污染。巴基斯坦水資源研究協會(Pakistan
Council of Research on Water
Resources, PCRWR)於2003年宣布市面上的11個品牌泉水受到污染,不適合人類食用,但是1年後,這些品牌仍然在市場上販售。印尼警方在2006年關閉了一間瓶裝水公司,這間公司使用由當地垃圾場回收的塑膠瓶來填充當地的地下水,再重新貼標出售。越南胡志明市39名小學生因喝下被石蠟污染的瓶裝水而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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