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關懷事件]

臺灣不缺電!! 不必建核四!!

作者: 林泰維 (全國學生家長聯合會 秘書長)

壹. 摘要:

一. 臺灣目前最重要必須要做的至少兩件事:

  1. 做好土地有效的規劃
  2. 做好能源政策高績效的運用與管制

二. 針對臺灣能源政策,目前最好(至少)必須要朝兩大方向發展:

  1. 做好節省能源損耗
  2. 做好提升能源應用效率

三. 針對臺灣能源政策,目前最好(至少)必須要做到:

  1. 做好電力開發與設置作業程序
  2. 嚴格監控,落實執行

四. 針對電力開發與設置作業程序,目前最好(至少)必須要做到:

  1. 先考量臺灣人民想要過什麼樣的生活? 
  2. 才來思考要建構一個什麼樣的國家來確保人民想要過的生活? 
  3. 針對所建構出來的國家藍圖,進行各項發展(建設)評估。
  4. 依據建設藍圖,進行短、中、長等期別之耗電評估。
  5. 依據耗電評估資料,進行可用能源評估。
  6. 依據可用能源評估資料,進行電力型態與設置成本效益評比。
  7. 依據電力型態與設置成本效益,進行電力開發研究。
  8. 依據電力開發研究結果,才正式進行電力開發與設置。
  9. 隨時檢測修正改善。
  10. 建立完整資料供參研。

五. 我們想請問 :

  1. 續建核四,臺商就不會去大陸投資嗎?
  2. 續建核四,臺灣的景氣就會一步登天嗎?
  3. 續建核四,臺灣社會就可以相安無事嗎?

六. 最後我們呼籲 :

  1. 本會主張立即倒閣,重新改選立法委員,讓臺灣人民以選票來檢測一下,什麼樣的政策才是符合臺灣人民的最大利益?又誰才真正是在「服務」臺灣人民或是在「愚化、奴化、惡質化」等三化臺灣人民? 
  2. 對臺灣沒有信心的人,歡迎帶走你們的財富離開,但是請留下臺灣淨土!!
  3. 同時要叮嚀執政當局,不要掉入擁核者所設計的所謂的「替代方案」陷阱,臺灣不缺電!只缺良心!!
  4. 有關停建核四賠償問題,就交由台電公司與當年擁核立委諸公和大力推動建核四的執行者去處理即可,與臺灣人民無關,不應花納稅人的冤枉錢去賠!
  5. 監察院應主動調查當年核四案決策過程是否合法性與符合正義程序??
  6. 司法單位應主動偵辦核四回扣傳聞!!以還社會公道。

  以下四篇相關論述及聲明,請不吝指教,謝謝關懷臺灣!!

全國學生家長聯合會 秘書長 林泰維 論述 (賜教專線:0938-505659)

貳. 相關論述:

第一篇】【第二篇】【第三篇】【第四篇


第一篇籲請國人冷靜理性智慧看待政院廢核四!!
--從停建核四,看臺灣能源政策之迷失??
  (回目錄)

【聲 明】文號:全聯聲字第20001028之1號 
 日 期:10/28/2000 

  10/27/2000中午,行政院宣布停建核四,可預期的將立即引發各界攻防戰,一場無可避免的政治風暴似乎即將襲捲臺灣而來,受災殃的臺灣社會恐將難以估計其傷害之廣度與深度。擁核者有如頓喪考妣呼天搶地般地作困獸之鬥,反核者為臺灣永續生存當然歡天喜地感激不盡!對此,臺灣人民到底應該要如何自處呢?本會在此呼籲國人應冷靜理性智慧看待行政院作出廢核四之決策,並從停建核四來好好反省檢討臺灣的能源政策到底出了什麼問題?難道不蓋核四,臺灣就真的完蛋了嗎?或是蓋了核四臺灣才真的會完蛋?有那麼嚴重嗎?本會適時提出如下一些看法,拋磚引玉,期能為臺灣社會生存方向找出解決因應之道,必也可乎!?

  本會在11/05/1996由當時立法院民進黨正義連線成員彭百顯、許添財等多位立法委員於立法院舉辦「臺灣不缺電!」公聽會時,提出臺灣不缺電--案號全聯源字第961105-1號一本計20頁「節省電力能源十八種方法」等之「能源政策」說帖中提到:臺灣的地形狹隘且可以做有效利用的土地面積有限,而環保意識的抬頭已經是全世界性的走向,因此要如何「做好土地有效的規劃」與「能源政策高績效的運用與管制」是當前最重要的課題之一。再說全世界各地的電力發電廠之興建所受到的阻礙有愈來愈嚴重之趨勢,因此先進國家都已經朝向「節省能源損耗」與「提升能源應用效率」等兩大方向發展。臺灣,豈能再不努力急起直追呢?

  我們嚴肅提醒臺灣人民,應該要求政府當局提出一套符合時代潮流的「臺灣能源政策」來,緊接著要依照「電力開發與設置作業程序」來進行評估作業:1.先考量臺灣人民想要過什麼樣的生活? 2.才來思考要建構一個什麼樣的國家來確保人民想要過的生活? 3.針對所建構出來的國家藍圖,進行各項發展(建設)評估。4.依據建設藍圖,進行短、中、長等期別之耗電評估。5.依據耗電評估資料,進行可用能源評估。6.依據可用能源評估資料,進行電力型態與設置成本效益評比。7.依據電力型態與設置成本效益,進行電力開發研究。8.依據電力開發研究結果,才正式進行電力開發與設置。9.隨時檢測修正改善。10.建立完整資料供參研。

  以上係至少應該做到的最基本作業。換句話說,臺灣要發展成一個什麼樣的社會生活型態?從來就沒有看過任何一個主政者提出一套完整的構思來,更別說要能真正落實執行的方案了!大家除了只會「吹雞歸」外別無他招罷了!本會建議國人要冷靜並以智慧來藉著此次行政院作出廢核四之決策機會,重新思考一下,臺灣需要什麼樣的電力結構才能符合臺灣社會發展需要?請大家不要失去理智或唯恐天下不亂而像瘋狗亂咬人一樣,這將非臺灣之福。也不要以威脅恐嚇來嚇唬臺灣人民,如附件文號:全聯核論字第20000616 -1號「請台電不要再恐嚇 臺灣人民!!」一文所示。該文以十要項指出如何在三年的時間內省下臺灣總耗電量達50%(核四僅佔臺灣總耗電量5%)的「臺灣電力能源政策」,換句話說,臺灣其實並不缺電,只是大量地在浪費有限的電力能源而已!真令人扼腕!

  最後我們要奉勸擁核人士,為了臺灣二千三百多萬人民利益著想,請不要低估臺灣人民的智慧,其實本會主張立即倒閣,重新改選立法委員,讓臺灣人民以選票來檢測一下,什麼樣的政策才是符合臺灣人民的最大利益?又誰才真正是在「服務」人民或是在「愚化、奴化、惡質化」等三化人民?相信在三黨不過半(搞不好執政黨會過半)下,臺灣社會或許會好過些。還有,請不要太天真,就算續建核四,臺商就不會去大陸投資嗎?景氣就會一步登天嗎?對臺灣沒有信心的人,歡迎帶走你們的財富離開,但是請留下臺灣淨土!同時要叮嚀執政當局,不要掉入擁核者所設計的所謂的「替代方案」陷阱,臺灣不缺電!只缺良心!!另有關賠償問題,就交由台電公司與當年擁核立委諸公和大力推動建核四的執政者去處理即可,與臺灣人民無關,不應花納稅人的冤枉錢去賠!監察院應主動調查當年決策過程是否合法性與符合正義程序?司法單位應主動偵辦回扣傳聞!!以還社會公道。


第二篇請台電不要再恐嚇 台灣人民!!  (回目錄)

《核四議題系列論壇之三》 文號:全聯核論字第20000616 -1號
 日期:06/16/2000  

  06/15/2000自由時報第19頁由記者歐祥義報導「核四若停工 八百餘億化烏有」,台電指中途停工將賠上國家形象,電力供需也會失衡,台電強調,核四停工將造成國家重大損失。核四再評估委員會將於十六日舉行第一次會議,等相關議題,台電呼籲各委員能就財政、能源、經濟發展等諸多層面考量,支持核四繼續興建。

  以上是台電長久以來慣用對台灣人民「文攻」技倆之一,緊接著將會以斷電→刻意營造缺電假象--「武嚇」技倆搭配著,這種醜陋低俗的行徑,令人不齒!如今核四再評會將召開第一次會議,立場鮮明的擁核反核各團體應先還給該再評會一個客觀公正的思考空間,不應以錯誤的資訊,荒謬的論調,甚至語帶威脅口吻,模糊問題焦點,企圖蒙騙不知(或非專業)者而影響其公平正義的論斷。

  本會在今年五月六日以「台灣真的缺電!! 嗎??」(文號:全聯核論字第20000506 -1號)一文,指出如何在《三年的時間節省台灣總耗電量達50%》。以及五月九日以「莫讓新政府縱容核四再強姦!!台灣四個月??」(文號:全聯核論字第20000509 -1號)等系列論壇,指出舊政府應提出當年規劃興建核四的台灣經濟發展指標依據,以及台電應提出台灣的電力能源規劃依據、總耗電量評估、可用能源評估、電力型態與設置成本效益評比等相關完整資訊供國人檢證。本會復在五月二十九日特函行政院聲請要求經濟部增派三至四名委員,相對應於國家經濟發展規劃及評估、能源政策規劃及評估、電力能量規劃及評估等至少三領域純民間(非公職及學者) 的專業人員參與核四再評估委員會,行政院秘書處亦在六月十二日復函(發文字號:台八十九經17018)。本會之所以如此關注與投入,其目的就是希望在新政府標榜民主、廉能、效率主政下,還給台灣人民一個透明且公平正義的國家社會正常運作機制。如今舊政府時代的產物仍充斥在台灣社會各角落,同時也正在不斷地腐蝕整個台灣社會導致往下沉淪,像台電就是一惡例,本身不但未盡專業職責,更影響一些不顧學術尊嚴的所謂學者專家(如85年11月時任職清大電機系某陳教授等),以及一些寡廉鮮恥的不肖公職人員,一起聯合蒙騙當時的舊政府,以及欺侮台灣人民,這種危害國家社會不恥行徑,實已然為台灣人民的公敵!!本會站在維護台灣人民生存的權益,奮勇參與搶救拉拔正在往下沉淪的台灣社會,同時呼籲正義勇敢的台灣人民站出來,同心協力拯救台灣,讓我們的社會向上提昇,為我們自己與後代子孫開創新機運!!因此,如下「台灣電力能源政策」相關摘要簡述,期盼各界指教與思考:

一、 將PFC(Power Factor Correction)俗稱功率因素校正的百分比標準訂在95%--2年內可省22% ~

二、 將PE(Power Efficiency) 功率效率的百分比標準訂在80~90%--2年內可省10% ~

三、 調適電力政策:瓦解台電大怪獸,改為公辦私營之小而美區域性電力政策--3年內可省 4% ~

四、 調適耗電結構:高耗能低產值產業之產品,開放相當比例進口--3年內可省 4% ~

五、 取消優惠或減免電價:限制浪費耗電--1年內可省 1% ~

六、 調適生態環境:廣值樹木、改善隔熱材料等--3年內可省 1% ~

七、 改善或創新耗電材料:如照明用的超高亮度LED等--3年內可省 4% ~

八、 改變耗電型態:如VVVF、LCD、 LED等相關產品替代傳統耗電產品--3年內可省 4% ~

九、 調適經濟政策:如往金融、網路軟體資訊、生化科技、高科技等低耗能高產值之產業發展

十、 多元型態發電:如風力、太陽能、熱能、生質能、雷電能等配合家庭、大樓、社區小型發電

  以上摘要,係為如何在三年的時間節省台灣總耗電量達50%的一些要項,相關詳盡資料繁複且涉及專業技術,本會將在適當時機向台灣人民公開,歡迎各界索取參研。上述作法再配以政府制訂「第一年獎勵+優惠+補助, 第二年獎勵+優惠, 第三年獎勵, 第四年強力勸導+講習並列入記錄, 第五年強力取締未達要求標準者」等雙管齊下獎懲辦法,徹底落實執行,成效斐然可也!! 


第三篇 台灣真的 缺電!! 嗎??  (回目錄)

《核四議題系列論壇之一》 文號:全聯核論字第20000506 -1號 
 日期:05/06/2000 

  最近幾日各新聞媒體大幅報導「核四停建與否」等相關議題,反核擁核論調各持一方,反核陣營大都以「環境保護」為主軸,以及「替代方案」等訴求主張停建核四,擁核陣營以「台灣缺電」為由,以及「已經花錢蓋了一部分」和「毀約會造成重大損失」等訴求主張要續建核四。台灣人民也看得「霧煞煞」,到底誰說的才是真正實在?又該如何善了?假如訴諸公投時,要投到那一方才是呢?? 

  本會以站在台灣人民的立場,基於維護生存權益與生命尊嚴的前提下,強烈質疑--台灣真的「缺電」嗎??? 同時提出幾點(篇幅所限)看法,為台灣人民點出明燈,並向新政府提出建言,且僅供各界思索與指教:

  核四停建與否?首先要思考的方向應該是--台灣到底有沒有真的「缺電」??? 其次才是考慮要不要增蓋電廠?若是缺電,再來評估要增蓋多大容量以及什麼型態的電廠?才最符合台灣人民的生活型態以及最具社會經濟效益?若是不缺電,那就不只是「停建核四」而已!進一步還要以符合台灣人民的生活型態為優先,同時考量社會經濟效益「總成本」,重新檢討既有的各種發電系統之利弊得失,訂出改善以及替代方案,逐次關掉危害台灣人民生存最巨的核一、二、三等核能發電廠,建設台灣成為一個「非核淨土」! 快樂世間! 可也!!

  本會在1995年7月12日,由前立法委員謝長廷先生(現任高雄市長)於立法院舉辦「揭開台電缺電神話!」記者會(如附件一)時,就提出「台灣不缺電→終結核四、關掉核一二三」之「開源、節流」說帖!並以案號S.No︰LTW-950619A1-SCT計八張資料供各界參研,其中以「提昇PFC(Power Factor Correction)俗稱功率因素校正的百分比來改善國內的耗電量」為主軸,再以「改善輸配電力系統來節省國內的耗電量、改善大樓的冷暖氣空調設施、取消優惠用電改為代金處理、調整產業用電結構、改善環境減少熱效應、能源再生利用、利用大自然的合成液体新燃料能源、太陽能源、風力能源、生質能、雷電能……等進行家庭發電」等配套措施作為改善用電結構因應之道,預估至少可以節省掉當時台灣地區的總耗電量40%以上,換句話說可以關掉8座核四發電廠(該發電廠佔總供電量5%)的總供電量,因此台灣不缺電→終 結核四、關掉核一二三、改善台灣的生態環境! 可也!!

  本會復在1996年11月5日,由當時立法院民進黨正義連線成員彭百顯、許添財等多位立法委員於立法院舉辦「台灣不缺電!」公聽會(如附件二)中,就提出台灣不缺電--案號全聯源字第961105-1號一本計20頁「節約電力能源十八種方法」等之「能源政策」說帖!強調制訂電力能源政策,以及將電業法和電器法規等,加入PFC(Power Factor Correction)俗稱功率因素校正的百分比標準訂在95%,以及PE(Power Efficiency) 功率效率的百分比標準訂在90%;同時規範「發電廠商、電器製品廠商、用電戶」等都必須嚴格遵守,由政府與民間公信代表籌組成立公證單位,進行輔導與監督事宜,政府並以鼓勵、優惠方式協助各層面進行升級改善,一段時間後(第三年)開始嚴厲取締未達標準者等雙向政策,同時全面檢討現有台電等發電結構與運作(含輸配電力系統損耗等評估),及其經營管理之各項總評估,預計三年時間將可以節省台灣總耗電量達50%之譜。還建核四做甚麼??

  當然,最重要的一點是:生存在台灣社會的這個「政府心態」與對電力以及相關「專業人員的學術尊嚴與道德良知」,才是決定台灣人民生存命運最關鍵點之一,新政府(本土政權),應該拋棄舊政府(外來政權)的「殖民統治」心態,在體認新政府的政權是來自於人民所賦予(非武力強佔)下,好好的為台灣人民謀福祉,以「服務」取代「殖民統治」;一切作為,皆以台灣人民的權益為最高指導原則,「國家」是為保障「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而存在,「政府」是為服務「人民」(為民謀福祉)而設置,若非如此,皆可稱為「反民主」作為!人民就應該以革命的手段推翻反民主的政府,建立獨立自主自由的民主國家!而對電力以及相關專業人員,應該發揮真正的學術尊嚴與道德良知,貢獻所能回饋社會,為台灣人民點亮「非核淨土」的明燈,我們感謝著! 若非如此,終遭台灣人民唾棄啊!!!


第四篇莫讓新政府縱容核四再強姦!!台灣四個月?? -要求經濟部與台電公司拿出真憑實據來!!   (回目錄)

《核四議題系列論壇之二》 文號:全聯核論字第20000509 -1號 
 日期:05/09/2000 

  05/07/2000各媒體報導:新政府內定行政院游副院長在05/06/2000出面邀集部分部會新首長與台北縣長蘇貞昌聚會,針對核四續建與否研商相關對策。會中決定將組成「核四計畫再評估委員會」,以社會總成本概念,進行四個月的評估作業,並視實際需要由新政府決定是否進行核四公投。乍聽之下,感覺新政府好像很注重效率亦很慎重其事,實令台灣人民暗自竊喜有擺脫被舊政府(外來政權武力強佔)利用核四強姦台灣(含台灣生態環境)之慘境。但細看下,卻讓台灣人民仍憂心忡忡,想要解脫桎梏,恐沒那麼樂觀。或許大家會認為當天出席聚會的人員不是學者就是專家,而且還提出兩項結論,說明該評估報告預計於四個月完成後,交由社會各界充分討論溝通,並視實際需要再決定是否進行公投。這樣還有疑問嗎?

  是的,各位不要忘了,全世界最會用所謂的「學者專家」莫過於當時的國民黨政權,可是該集團政權卻先後在中國大陸與台灣淪亡兩次;又誠如陳定南立法委員,在電視台受訪時針對觀眾質疑所謂的高學歷時表示,學者從政常會做出書生論政,與實務落差大,有不切實際之憾!如今新政府若仍誤以為所謂的「學者專家」才能辦事,而無法跳脫該思考窠臼的話,那與舊政府的作為,又有何異??

  最近眾多報導中,不都再再顯示出所謂的「學者專家」提出台灣因為缺電,所以要蓋核四,若不蓋會造成鉅額賠償與國家經濟之重大損失……等等云云,當然,還有因為環保考量而被迫提到所謂的替代方案。除了筆者在05/06/2000文號:全聯核論字第20000506 -1號所提台灣真的缺電嗎??之外,其餘大都好像認為台灣就是缺電,這就宛如台灣落入中共要求兩岸一定要在所謂的「一個中國」原則下談統一之可怕圈套一樣愚蠢與無知啊!!!
為了不要讓新政府縱容核四再強姦台灣四個月,本人提出如下看法,僅供各界思索與指教:

【化繁為簡】

  核四問題,乍看之下,好像問題繁複難解,又因事涉甚多專業層次,如經濟發展、人文社會、自然生態、建築工事、經營管理、能源規劃、機械、電子、電機、電力……等等層面甚廣且深,很少有一專業機構能全面融會貫通各領域,所以才會搞到如今問題棘手,不知如何是好?其實可以先將問題簡單化,從政策面考量下手,再從執行面切入,找出根源,逐步釐清各要項,化繁為簡,即可解套矣!

【找出問題根源】

  台灣要不要蓋核四,其根源問題在於「台灣缺電」,所以首先要思考的方向應該是--台灣到底有沒有真的「缺電」?而台灣缺不缺電的根源問題在「台灣是要發展成什麼樣的社會生活型態」?而該問題是出自於「台灣人民是要過著什麼樣的生活」?這可以從台灣的人文社會、自然生態、國際社會等內外生態環境發展演變之總體考量起,接著才是台灣的經濟發展規劃,再接著才會有電力能源問題思考。

【從節省與開源著手】

  電力能源問題可以從「節省」與「開源」著手,若在現有的裝載容量下,透過有效資源調適整合,做好整體的「節省能源」工作,即能達到良好效果時,就不必浪費有限的資源去增蓋電廠;若經過節省後仍缺電時,才來考量開源的問題,換句話說,至此才會有所謂的「替代方案」之考量,要不要建核四的問題,其實還早呢?我們可以針對經濟部與台灣電力公司,要求提出如下要點供台灣人民檢證:

【針對經濟部】(皆須提出詳細內容書面報告)

一、20 (1980)年前在規劃興建核四的台灣經濟發展指標依據為何?

二、從1980年至今2000年,針對台灣經濟發展指標總共修正過幾次? 詳細內容(含數據)為何?

三、接上題,為何修正? 作此修正時,有否考量到台灣的電力能源規劃依據問題?

四、今後5到10年甚至20年的台灣經濟發展指標為何?又為何如此訂定?依據什麼?

五、如今政權即將更換,經濟部將如何說服新政府來延續當年的台灣經濟發展指標之訂定?

六、接上題,若與新政府的作法落差相當大時,會配合新政府進行大幅度修正嗎? 

  以上一 ~ 四可以檢證經濟部所制定的政策面與實務面是否落差太大,從而判定其政策是否正確或是錯誤(失當),若是與實務落差太大(例如,修正幅度過大或時間過於密集皆是)則屬錯誤(失當)政策,因而可以證實當年規劃興建核四即屬錯誤(失當)政策!!
由五 ~ 六,若無法說服新政府來延續、或是落差相當大、或是願意配合新政府進行大幅度修正的話,即代表原來的政策有問題,至少當初在制定政策時並未考慮到「政權更換」的問題,算是制定決策時,過程粗糙,政策不週延,因此即可以依「考量不週延甚至是錯誤(失當)」的政策,要求現在立即停止核四的興建,否則屆時被證實確屬不當政策時將加重懲處當時的主政者!!


【針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皆須提出詳細內容書面報告)

一、要求台電公司提供自1979年至1999年共計20年的下列各項相關資料︰

1.供電裝置容量 2.平均供電容量 3.淨尖峰供電量 4.淨低峰供電量 5.平均負載量 6.尖峰負載量 7.低峰負載量 

8.供電裝置容量分別與下述各量的備載量之比例:

  1. 平均供電容量
  2. 淨尖峰供電量
  3. 淨低峰供電量
  4. 平均負載量
  5. 尖峰負載量
  6. 低峰負載量

9.損失(耗)電力分佈分析:

  1. 機組損耗
  2. 線損
  3. 中繼站損耗
  4. 變電所損耗
  5. 用戶電表前損失

10.用電分佈量 

  1. 工業用電 (分耗電大量的重工業如水泥、煉鋼銅鐵、石化、電鍍、礦業……,以及耗電 較小量的輕工業如機械.紡織.食品.電子.製藥.家俱.車業……)
  2. 住宅用電
  3. 商業用電
  4. 公務機關用電(如學校.部隊.醫院.辦公大樓.路燈.電車…) 

11.機組大修實績表

12.省電措施與實際成效,每年總共省了多少電?

13.年度的總營收與總支出以及淨利之分析,計算電費(尤其針對民生住宅用電戶)有否偏高 ?

二、要求台電公司提供以1997、1998、1999等三年,每年從1到12月為案例,做出本條目第一項1.到11.款所述之內容,每個月的分佈量。

三、要求台電公司提供以1999年最高耗電量月、與最低耗電量月、平均月耗電量等為案例, 做出本條目第一項1.到11.款所述之內容的月分佈量。

四、要求台電公司提供以1999年最高耗電量日、與最低耗電量日、平均日耗電量等為案例,做出本條目第一項1.到10.款所述之內容的日分佈量。

五、要求台電公司提供臺灣自1979年至1999年共計20年,電力發電與輸送電的pf(功率因素)值與PE(功率效率)值之年度記錄、分析表。

六、要求台電公司提供自1979年至1999年共計20年,耗電pf值有達到94%之實際用電戶名單。

七、要求台電公司提供臺灣自1979年至1999年共計20年,以各種發電系統(第一項第9款係綜合所有發電系統)為基準,分別從能源集結、轉換電能過程、發電機組、輸送電路、中繼站、變電所、至用電戶端的配電等之能源或電力損失及其效率記錄、分析表。

八、要求台電公司提供臺灣未來20年從2001年到2020年的預測耗電需求量與供電量、與其所預測的依據為何? 

九、如今政權即將更換,台電將如何說服新政府來延續預測耗電需求?以及續建核四?

十、接上題,若與新政府的作法落差相當大時,會配合新政府進行大幅度修正嗎?

  以上一 ~ 七可以檢證台電公司實務面經營管理績效,我們可以從台電公司所提供的數據資料中,明確分析出改善電力能源的空間,與作為向台灣人民說明以及要求新政府有效從政之依據,同時檢證出裁撤台電公司總體經營績效差,因而將之改組轉型或交由經營績效高者來經營之有力說詞 !!!

  由八 ~ 十,可以檢證台電公司的實務面與經濟部所制定的政策面是否落差太大,若是落差相當大,即代表台電公司總體經營出了問題,其餘與上述經濟部的部分所述略同。

  因此呼籲台灣人民站出來,要求新政府不能縱容核四再強姦台灣四個月,先思考台灣真的 缺電 嗎??

全國學生家長聯合會 

更新 20080225
聯絡方式:郵局信箱已取消
     電話: 0938-505659
     傳真: 已取消
     e-mail :
rap111@ms57.hinet.net

全文詳見:http://news.ngo.org.tw/issue/against/against-0010310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