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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境議題前瞻系列]資訊公開 前瞻:讓陽光照亮青山綠水 --﹥ 今年環境資訊公開的發展方向,不論「政府資訊公開法」是否通過,「行政資訊公開辦法」和「環境基本法」的規範下,都足以讓真正以環境為先,願意推動的單位能大顯身手了,但固步自封的機構仍然可以張著限制公開等大旗子來規避責任。反倒是是環保署三年計畫「資訊公開全民參與」中,「產業環境會計制度推動計畫」的子計畫更令人期待。透過建立產業環境會計制度及公告企業環境報告書,可以讓企業有機會提供其重視環境相關的措施及成效,以建立與民眾溝通的基礎。 陽光法案中最重要的「政府資訊公開法」,在2004年依舊未能通過立法。雖然一直被排在優先法案名單之中,甚至完成了朝野協商,但是立法進度一直不如預期,遠遠超過「行政程序法」1 立法同時,要求兩年內完成立法的要求。甚至是否能在新出爐的立法委員上任前完成立法,必免一切重來的狀況2 ,看來也不算太樂觀。 在環境正義的考量之中,資訊不對稱一直是十分受到關注的重點。民眾很可能因為無法知道許多敏感的環境資訊,而受到長期的污染傷害;或是刻意隱瞞特定開發行為對生態環境的影響,以減少通過時的阻力等,都是資訊不對稱造成的環境不公義。因此,「政府資訊公開法」的通過與否,亦是受到關注的重要環境議題之一。 事實上,基於行政程序法「資訊公開」條文而訂定的「行政資訊公開辦法」,已經為要求政府資訊公開及取得相關行政資訊,打開了一扇窗。行政機關透過資訊目錄建檔公告,及建立民眾申請調閱等程序,逐步落實資訊公開的想法。然而,在「行政資訊公開辦法」或「政府資訊公開法」(草案)中,基於國家安全、行政便利性、保護隱私權或企業營業秘密等因素,都加入了限制公開的條款。如目前適用之「行政資訊公開辦法」第五條,應限制公開之項目,包含了「公開或提供有危害國家安全、整體經濟利益或其他重大利益者。」這樣的條文規範,很明顯反應了行政院仍然以經濟發展為優先的思維。「政府資訊公開法」草案中,雖然沒有如此明確的點出「經濟利益」為可免除資訊公開的條件,但仍然有高達十項的可限制公開的項目內容。透過政府資訊公開的機制,來落實環境資訊公開的一大問題,在於太多環境資訊,是落入個人隱私或企業營業機密的這個大範疇中,因此可能讓主管機關得以規避公開。雖然法規中的但書都有若為公益則不在此限,可是過於抽象的「公益」一詞,很顯然並非單方面的主觀認定便可通行無限,可能要在漫長的訴願、訴訟中,才能爭取到一絲絲環境正義的曙光。 現任的環保署長在上任之際,提出了在2004年到2006年期間的施政三年行動計畫,將「資訊公開全民參與」列為重點工作項目之一。在過去的累績及經過一年的計畫,針對環境基本法第十五條規範之環境基礎資訊的蒐集及公開上,以及嘗試建立與民眾之間雙向交流的對話窗口上,都算是踏出了一小步。然而,回到環境資訊公開背後的環境意涵上,除了促進全民參與的積極性意義外,若資訊公開透明化,以強化監督及減少資訊不對稱來落實環境正義的消極性防弊都無法達成,這樣的開放參與,無疑只像是在黑暗中以光線照出一條可供通行的狹路,在導引著民眾朝向預先設定好的目標前進,仍然不讓民眾知道還有哪些其他的選擇。因此,全面性的環境資訊公開,特別是行政資訊的部份,仍然是十分重要的項目,而這卻是在三年行動計畫中,並未被看到的部份。 2005年的環境資訊公開,其實不論「政府資訊公開法」是否通過,對於相關政府單位來說,以「行政資訊公開辦法」和「環境基本法」的授權,都足以讓真正以環境為先,願意推動的單位能大顯身手了。反過來說,即使有了「政府資訊公開法」,固步自封的機構仍然可以張著限制公開等大旗子,來規避許多的責任。因此,民間的聲音及力量,在環境資訊公開上,在促成「政府資訊公開法」儘速立法完成外,更要直接讓相關政府單位知道,我們對環境資訊的渴望和透明化的要求,是不可以被等閒視之的。 在整個環境資訊公開的議題中,真正可以期待的,或許反而是三年計畫「資訊公開全民參與」中,「產業環境會計制度推動計畫」這個子計畫。企業對環境的影響絕不亞於政府施政,而這部份的資訊,是更難透明化的。除了依賴政府的污染監測讓企業環境問題現形外,透過政府鼓勵、投資市場的選擇和民間興論來促使對環保投注較多心力的企業願意自願公開環境資訊,以突顯其環境價值,是另一項鼓勵重視環保的方法。透過建立產業環境會計制度及公告企業環境報告書,可以讓企業有機會提供其重視環境相關的措施及成效,以建立與民眾溝通的基礎。當然,企業自願公開的資訊,多半仍是宣教式的自吹自擂,但是願意公開以接受公評,仍代表其對環境重視的較高,仍是值得鼓勵的超步。 不論今年環境資訊公開的相關立法進度,或企業自願公告多少環境資訊,別忘了這件事情:此刻你已有權要求政府提供環境資訊!只要以書面形式載明申請人資訊、申請的資訊要旨及件數、用途等,便可透過行政資訊公開的這扇窗,來促使政府將環境資訊更進一步的公開。 ※註1:行政程序法於1999年2月公布,其中第44條規定「有關行政機關資訊公開及其限制之法律,應於本法公布二年內完成立法」。 ※註2:當會期結束,依立法院內規屆期不連續之原則,未完成三讀程序之法案,應重新開始審查,已完成審查或協商之部份不再有效。 【參考資料】 (均為自動解壓縮檔,請於下載後執行) ◆[土地及水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預計於2007年中建立全球海嘯預警系統 --﹥
模里西斯,路易士港,2005-01-13 (ENS)- 據聯合國科教文組織總幹事松浦晃一郎(Koichiro Matsuura)表示,該組織目前正著手建立全球規模的海嘯預警系統,預計於2007年六月開始啟用。這項計畫的目的是為了避免去(2004)年12月因劇烈地震所引發的海嘯,在印度洋鄰近的九個國家中奪去了超過15萬3千人性命的悲劇再度發生,而該地區即是缺乏海嘯預警系統的設置。 松浦12日在模里西斯召開的發展中小島國家國際會議記者會上表示,相關國家的評估任務已經展開,將逐步在印度洋建立第一部份的全球預警系統。他說全球預警系統將在2007年年中設置妥當。 松浦表示:「建置印度洋預警系統的各項科學設施,包括一座區域中心和各國裝備充足的指揮中心,估計將花費3千萬美金。」他評估印度洋區域中心每年的維護費用約需100到200美金。 松浦說,印度洋預警設施計畫應會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政府間海洋學委員會」(IOC)年會上定案。過去政府間海洋學委員會成功發展了太平洋的國際海嘯預警系統,該系統存在以來,「毫無疑問地在過去40年來拯救無數生命」。太平洋海嘯預警系統以夏威夷群島中的歐胡島為基地,由美國籌措基金及運作。 全文及圖片詳見:http://ens-newswire.com/ens/jan2005/2005-01-13-03.asp ◆[土地及水文]海嘯重創印度洋沿海漁、養殖業 --﹥
義大利,羅馬,2005-01-13 (ENS)- 聯合國糧農組織(FAO)今日在羅馬的本部表示,去(2004)年12月的海嘯摧毀了印度洋多個國家的漁業。在斯里蘭卡有超過7千5百位漁民命喪於突來的巨大水牆下,且至今仍有超過5千6百人下落不明;此外,12座的大型漁港中有10座被夷平。 全文及圖片詳見:http://ens-newswire.com/ens/jan2005/2005-01-13-04.asp ◆[生活環境]北美最大空汙源:中西部火力電廠 --﹥
加拿大,魁北克,蒙特婁,2005-01-13 (ENS)- 依北美自由貿易協定(North American Free Trade Agreement)委員會一項最新的研究發現,北美少數幾座燃煤火力電廠所排放的硫氧化物、氮氧化物、汞及二氧化碳等氣體,佔去了多數發電廠排放的總量。這項研究主要是為北美未來可能發展的共有廢氣排放清查(shared emissions inventory)鋪路。 全文及圖片詳見:http://ens-newswire.com/ens/jan2005/2005-01-13-02.asp ◆[其他]恐怖主義讓世界忽略因貧困造成的威脅 --﹥
記者 J.R. Pegg 報導 美國,華盛頓特區,2005-01-13 (ENS)- 看守世界研究中心(Worldwatch Institute)在所發表的《2005年世界現況》(State of the World 2005)中描述,全球對抗恐怖主義的戰爭,轉移了我們對造成全球不穩定因素的焦點,並矇蔽了我們對影響人類發展威脅的發覺。該中心負責人佛雷芬(Christopher Flavin)表示,「貧困、疾病及環境衰退才是我們當下真正的『邪惡軸心』!」 全文及圖片詳見:http://ens-newswire.com/ens/jan2005/2005-01-13-10.asp ◆[國際新聞-環境政策]環境保護黑名單 歐盟七國家法庭上相見 --﹥ 周姮宏編譯/莫聞審校 歐盟於上星期四(13日)表示,愛爾蘭和其他六個國家將會因為不願配合歐盟環境保護法,而和歐盟在法庭上相見。愛爾蘭更因為水源污染、污水處理和空氣污染等8項案例而成為黑名單之首。比利時和廬森堡則因為不願遵守歐盟的水源保護標準,制定國家級的水源保護法規而被指控。芬蘭、瑞典、丹麥則是因為沒有盡力保護自然環境和減少工業污染而列入黑名單。(2005-01-18)
【參考資料】
環境資訊協會 景硯 摘錄
環境資訊協會 景硯 摘錄
全文及圖片詳見:http://ens-newswire.com/ens/jan2005/2005-01-13-09.asp ■[生活的未來-環境與經濟]看雲林離島開發案:如此的粗糙決策 --﹥ 作者:謝和霖 (看守台灣協會研究員) 中油八輕與台塑大煉鋼廠競相看中雲林離島工業區,且兩大投資案均高達數千億元,這讓經濟部長樂不可支,強調要整合兩案,並「全力協調各相關部會解決交通、環保、漁民轉業等問題」,以讓兩案都能落腳雲林,使台塑、中油、中鋼進行良性競爭,帶動我國基礎工業競爭力。 在經濟部長的滿口答應下,彷彿這兩大投資案都已快要塵埃落定。然而身為一國之經濟部長,其所考慮的層面卻有如財團執行長,看中的是每年可創造1兆元的產值,不僅未考量我們將付出多少環境與社會的成本,也未考量國家的整體政策與法規要求。看來,我國雖號稱民主法制國家,雖已揭櫫永續發展,但早已為財團所統治,且仍不脫以犧牲環境與社會正義的傳統經濟發展路線,實是可悲。 這兩個投資案,雖然共可創造1兆元的產值,是國內基礎產業年產值的1/10;但其所排放的二氧化碳,也將是全國總排放量的1/10左右。在去年末因為蘇聯的簽署而使得京都議定書將於今年初生效後,行政院長已指示成立「行政院全球氣候變遷暨京都議定書因應小組」,並承諾要擔任召集人。這表示二氧化碳的減量,不但是國際關注的焦點,也成了國內的重要政策。然而,經濟部卻未能體察於此,不僅未能調整產業結構,反而讓財團牽著鼻子走,並增加了以行政院長為首的因應小組之政策負擔,實有違行政倫理。 另外,在用水方面,這兩大投資案恐也將使全國工業用水需求增加1/10左右。根據水利署的統計,2002年時的工業用水為每日483.83萬噸,而與這兩大投資案同等規模的台塑六輕與中鋼之用水量分別約為每日30萬噸與15萬噸。掌管水利的經濟部不是不知,目前集集攔河堰所能提供的工業用水在六輕大量的耗水下已捉襟見肘,實已無法再提供這兩個龐然怪物的用水需求,將來是否要調度弱勢農民之灌溉用水,或者於脆弱的山林間再蓋個水庫,以供這兩大怪物豪飲?由此可見經濟部並非全民的經濟部,而只是財團的經濟部而已。 這兩大投資案,光在用水與二氧化碳排放這兩方面,就已對環境造成嚴重影響,理應先經過嚴謹的環境影響評估後,再下決策不遲。然經濟部卻在未提供環保署任何相關資料時,即率先迎合廠商之「不必再做環評」說,繼之又說要協調相關部會解決如環保等問題(應是指要排除環保法規障礙),身為國家重要部會卻視環保法規如無物,難怪我國環境問題會惡化至如此地步! (2005-01-18) ■[環境關懷事件]嘉義「新市政」需要「新思維」 而不只是「新大樓」 --﹥ 發起者:嘉義市人文關懷協會 近日來嘉義市政府終於針對民間團體所發起「搶救嘉義郡役所行動」發出新聞稿回應,但令市民感到非常遺憾的是,顯然市長及相關部門對於本次「嘉義郡役所」事件所引發的文化資產、都市發展…等相關議題上,並未能反映出「新市政大樓」的「新市政」訴求所該具備的積極檢討、正面思考與提出具體改善策略之「新思維」。 若回溯整個「新市政大樓」的建設方案出爐的那一刻起,便註定是建構在摧毀嘉義市既有歷史文化脈絡的建設邏輯之上。 在「新市政大樓」所選定跨越嘉義市中山路的兩塊建築基地上各早已存在一棟見證嘉義市日據時代都市發展歷史的珍貴建築,分別是建於1932年的「嘉義稅務出張所」及建於1920年的「嘉義郡役所」。 若非政府部門當初規劃作業過程「缺乏對於地方歷史文化發展脈絡的深刻認知,無視地方特色保存的重要性,欠缺政府施政理應透明公開的觀念與作為」,又豈是如日前市府前文化局長所言:「文史團體平日不夠積極,政策決定之後才跳出來反對」,若政府部門平日夠積極,徹底落實納稅人所託付的施政責任,應該輪不到民間團體犧牲休息時間來跟政府做訴求與建言,政府部門對於民主政治理念與責任感的欠缺,顯然有待加強與檢討。 剛結束的2004年,是諸羅建城三百年,2005年將是下一個三百年的開始,我們相當期待嘉義市政府能夠以「諸羅建城三百年」的悠久歷史與文化脈絡為基礎,讓嘉義市這一次要耗資數十億經費,從嘉義有城市歷史以來最龐大、最重要的「新市政大樓」的「新市政建設」,重新以「打造具有城市精神向度的新都市建設觀點」為規劃思考架構,而非單以「保存部分建築物構件」或「設置附屬的市民廣場」來籠統含括在地文化精神意義與價值。 更重要的是,應重新思考作為「開啟嘉義市下一個三百年的新時代指標」的「新市政建設」要「如何反映嘉義的特色、代表嘉義人的榮譽?」 嘉義市人文關懷協會除了將開始針對「新市政大樓」與「嘉義郡役所」議題陸續發表系列反思文章與策畫相關活動之外,即日起也在人文關懷協會網站設置「新市政,新思維」網路論壇,希望促進更多不同觀點交流與討論參與,也呼籲所有嘉義市民及外地遊子共同正視本次事件對於帶動嘉義市未來地方發展、經濟繁榮與文化主體價值提升的關鍵意義與重要性。 也期待嘉義市政府應重新以「建立『新市政』典範」的積極態度與作為,來面對民間團體的訴求與呼籲,而非以「舊思維」來搪塞「新市政」,更遑論要說服人民一棟號稱可以代表嘉義市的建築物,顯然是需要更多的「新思維」來重新思考的。 (2005-01-18)
【參考文章】 ●[講座]土地倫理與生態登山-從征服玉山談起 --﹥ 時 間:2月20日(日) 上午9:00-11:00 詳情請參閱 http://www.sow.org.tw/project/2005/tp/0101_1231_enternature/index.htm ◆[編輯報報]緊急徵求各界對《國土復育條例》草案之意見 --﹥ 經建會目前正緊急徵求各界對《國土復育條例草案》的針砭意見,時間僅剩3天,本報今刊出環境資訊協會理事長李永展之專欄文章,期待能發揮拋磚引玉之效,歡迎各界繼續提供相關意見與想法。稿件請寄至本報投稿信箱infor@e-info.org.tw,或寄至經建會郭翡玉組長信箱fykuo@cepd.gov.tw,隨函請附上姓名與連絡方式,謝謝。 【檔案下載】(檔案為自我解壓縮檔,請於下載後執行) ★[本會訊息]徵求《2004年環境資訊年鑑》編採志工 --﹥ 《2003年環境資訊年鑑》在最近出版了,感謝許許多多的志工,群策群力,共同合作才得以完成如此驚人的製作。 今年《2004年環境資訊年鑑》即將開工,其中的「環保名錄」編撰工作,以介紹台灣環保工作的推手(政府單位、學術單位、民間團體)、台灣地區的保護區、工業區/開發案(含科學園區、生技園區、礦區)、年度公共政策與法規、國際組織、環境指標及資料庫。歡迎有志者一同來參與。 ★下載 志工簡歷表格 (此為執行檔,開啟後將自行解壓縮),請寄至pong@e-info.org.tw,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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