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趙家緯(綠盟監事,台大環工博士生)
隨著二二八事件滿一甲子,輔以「正義無敵」音樂會(或該說「社會運動」?)的舉辦,乘著「正名」政策的餘波,此三股力量的交會,促使著「轉型正義」的論述漫天作響。然而一紙編號「北市捷運09630108800」公文的張貼,卻戳破這些音浪的空虛。
援引國際轉型正義中心(The International Center for Transitional
Justice)的定義,「轉型正義」是指當我們從一充滿暴力衝突與壓迫的社會轉型至和平、民主、法治,且尊重個人與集體權利的社會時,所採用各種能喚起民眾對過往政權對人權的系統性壓迫的認知的方法。因此當你將樂生院民們這幾10年來的遭遇,對比轉型正義的各個充要條件,卻會驚訝的發現,對歷經「殖民者」、「執政者」、「專家」和「大眾」各式威權壓迫的院民,別去問他:「以黨產賠償是不是實現轉型正義的適當手段?」因為對他們而言,社會尚未「轉型」,而「轉型正義」無疑是永不到來的果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