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新聞回顧
台灣國際

崔媽媽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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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的未來]

附錄二:93年11月1日,9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第五組經濟及能源、預算及決算、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三委員會第一次聯席審查會,立法委員曹啟鴻立委與經濟部次長尹啟銘及水利署長陳伸賢在立法院的詢答。

曹委員啟鴻: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為了水資源,大家實在很辛苦,有水的時候是水利萬物而不虞,缺水的時候則滿頭包,讓大家很難為,辛苦你們了。現在京都議定書的壓力來了,葉主委俊榮很緊張地召集大家,要求因應此事。從1990年到現在,我們的排放量已經增為兩倍至三倍,這勢必對我們的產業結構造成很重大的影響。請問尹次長會不會產生什麼樣的影響?

主席:請經濟部尹次長說明。

尹次長啟銘:主席、各位委員。台灣並不是京都議定書的簽署會員,因為我們不是聯合國的會員,所以將來到底怎麼樣的走法,目前沒有辦法講得很清楚。

曹委員啟鴻:就是因為不是會員,更是變成人家磨刀霍霍,最先要下手切割的地方。

尹次長啟銘:對。所以它將來一定會成為我們經濟發展很大的一個限制條件,這對全世界都一樣,因為其中最主要的就是二氧化碳對全球氣候的影響,所以將來在能源方面必須要作相當幅度的改變,才能因應這種挑戰。

曹委員啟鴻:我們的產業可能要調整,像我們的石化業或是鋼鐵業,這種大量耗水資源的產業及排放大量CO2的產業,都應該趁此時定位好,否則我們可能會遭受到懲罰或被制裁、杯葛,所受到的損害就會非常嚴重,所以要及早因應。有關用水量的問題,我們在民國80年開始提出台灣地區水資源綱領計畫,至今已經過了將近八、九年,另外在民國87年曾提出水資源的白皮書,已經過了這麼多年,很多的計畫是停擺的,沒有在進行,例如濱南計畫和八輕計畫等,很多工業區實際上並沒有在運作,所以當時提出工業用水的高成長,可能已經不合時代。已經過了8年了,此時我們應該趕快重新提出水資源的政策及水資源的綱領計畫。請問次長同不同意?

尹次長啟銘:非常謝謝曹委員的指教,曹委員剛剛說的非常清楚,實際上過去的一些大型開發計畫,例如濱南計畫,據我個人的了解,其進度已經幾乎停止。

曹委員啟鴻:完全是零。

尹次長啟銘:但是它在法理上卻還沒有停止,因為它目前正進入環境影響評估第二階段,而且尚未完成。

曹委員啟鴻:老闆都走掉了。

尹次長啟銘:對。其中牽涉到鋼鐵及石化兩方面,此外,台灣目前又發展出一些新的開發計畫,所以在水資源的供需方面,我非常同意曹委員的指教,水資源的單位必需重新再評估未來的高成長、中成長、低成長到底會是如何的情況。

曹委員啟鴻:是的,特別是南部地區,因為這些產業都是集中在南部地區,所以台灣地區要提出,南部地區也應該要趕快提出綱領修正計畫。

  對於高屏大湖計畫,我一直很有意見,雖然我只是個門外漢,但我投入的時間恐怕超過水利署部分的公務員。最後我得到一個結論:我們不必要犧牲七百公頃的地,拿掉砂石,挖深以便得到水資源;因為地下水的水位是從荖濃溪及楠梓溪而來,夾在兩溪之間的水位之高可以使用很生態的工法,也就是使用集水廊道的工法就能取得超過34萬公噸的水。我們雖然不是專家,但經過很多的專家的計算,都認為這種方法可行,並非紙上談兵。其實我們的國家缺錢缺得厲害,根本沒必要毀掉這些還能種稻或甘蔗的700公頃良田,我們為什麼要毀掉這700公頃?如果拿來平地造林,能夠造多少林?能夠吸收多少二氧化碳?不毀壞大地就能取得那麼多的水資源,我們為何不嘗試呢?經建會在10月20日開會時,很多專家也有類似的建議,前署長黃金山也同意這個結論,但是這個結論非常模糊,根本沒有強調在不需要花大錢、不需破壞生態環境的情況下也能拿到水資源的前提,也由於這個結論太模糊化,使得我們現在很擔心等到預算通過之後,仍然還是要開挖,而地層也因此下陷,請千萬拜託注意這件事。在擴大公共建設投資條例中,已經白紙黑字規定一定要進行政策影響評估,署長說過已經做過政策影響評估,但是我要告訴署長,到現在為止環保署的環境政策影響評估的程序細節都還沒有訂定,你怎麼能說其環境政策影響評估已經做了?如果真的有的話,報告在那裡?請署長千萬要小心,我並不是要反對我們執政的政府,給大家製造麻煩,而是的的確確不需要浪費700多公頃的良田,如果能把它留下來造林可以吸收很多CO2,又可以補助地下水,那個地方是非常好的地點。本席很不滿意,你上次說環境政策影響評估已經出來了,但卻沒有這樣的報告,署長,你的看法為何?

主席:請經濟部水利署陳署長說明。

陳署長伸賢:主席、各位委員。如果不挖湖,光一個攔河堰引水的話,豐水季可能有水,但是枯水季就必須要調適。

曹委員啟鴻:本席就是很擔心這點。

陳署長伸賢:事實上,經過溝通後,大概有三點結論,第一、是地表取水,包括攔河堰取的水。第二、將來用的水,會因為擔心影響到地下水,絕對是取多少用多少,不要超過。第三、湖要兩年後才開挖,94、95這兩年間都不會開挖,96年會開挖。在開挖之前,如果能明確證明可以拿到這些水,我們會在納入記錄後,就不用開挖這麼多,湖面面積也會儘量減少。

曹委員啟鴻:本席承認水利工程單位有很多專家,他們養成過程都是一流的,但畢竟某個區塊還是很欠缺。在水利工程方面他們是專家,但在灌溉工程的這個區塊卻是很少碰觸的。在日據時代,做了很多小區塊的灌溉工程,取水量雖不是很大,但也很可觀,到現在還維持著在使用,我也帶你去看過二峰圳,斗六的崁頭厝圳也是一樣的情形。台灣建有五個這樣的水圳,這種水圳是我們的典範,如果我們不去取用這個典範,石門水庫缺水時,在上面還要再建一座水庫,本席可以告訴署長,那個水庫仍然會有濁水,還是取不到水。為什麼不在大漢溪之下使用汲水廊道的方式?目前為止,這五個汲水廊道,不管再怎樣污濁的水,兩天之後都乾淨了,所以,小區塊小區塊來取水是很有效的,也不必花什麼錢。本席希望我們的水利工程單位,在比較弱的區塊灌溉工程部分,應該要借道。上次黃前署長金山的老師山本光男到台灣來,去看過二峰圳的工法後,他認為如果跟他們後方管柵取水法結合的話,那會不得了。我們的水利開發單位,背負了芸芸眾生的用水壓力,我們非常敬佩你們的耐壓性,但還是有許多很好的方式可以取到水。本席雖不太內行,但希望水利署也應該謙虛一點,來就教這些過去的典範,請問署長可不可以這樣做呢?

陳署長伸賢:這是一定的。依照高美堰透過伏流水及地表取水的水量,我們會再評估蓄水池要不要那麼大,甚至是不是就不需要了。因為我們擔心一旦影響到地下水,上游就要補注。萬隆堰抽地下水,大家還是懷疑它的效果,那天也審過這項補助,所以,補助雖可以繼續下去,但我們會再作研究,因為高美堰畢竟是先做的。

曹委員啟鴻:本席認為水利單位要謙虛學習,水工所卻一下就把它剔除掉。如果可以補助,但不能取水的,就把它替換掉;若可以補助,雖不容易取水,其方式還可以再研究的。

陳署長伸賢:並沒有打掉,是補助的地方繼續做,究竟抽水能不能抽那麼多的量?這個可以繼續研究,等結果出來後,我們就能把湖的面積盡量縮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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