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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論壇

高雄人要知道管線在哪裡

2014年08月07日
作者:邱花妹(中山大學社會學系助理教授、地球公民基金會董事)

此次高雄前鎮爆炸死傷慘重,導因於政府與企業雙雙在環境管理、災害防治與救災上嚴重失能。李長榮、華運等公司無視於民眾身家性命安全強行進料,管線老舊疏於維護,事發後不斷卸責。主管石油管線的經濟部一問三不知,對各縣市乙烯丙烯等工業用管缺乏統計,顯然未依2001年通過的《石油管理法》,建制管線管理資訊系統。而明明是石化重鎮的高雄市,市府各單位與消防隊竟也對地底的石化管線毫無掌握,加上草菅人命的政府竟讓消防員缺乏應有的科學儀器與配備,最終釀成悲劇。

高雄三多路氣爆災區。圖片引自:林清華。

身為高雄人,我們要說,高雄人不應白白犧牲,幾百萬高雄人也不應繼續不明不白地住在石化未爆彈上。政府不僅應對全台管線展開調查與安檢,要求企業淘汰老舊管線,更應充分揭露資訊,保障消防員與民眾的知情權。經濟部能源局在公布全台油管總長度4060公里後,仍以擔心引起民眾不必要的恐慌而拒絕公布油管管線圖,是重蹈各級政府一直以來,拒絕肯認社區與利害相關團體知情權的落伍心態。

災難常是改革契機

重大工業災難常是改革的契機。1984年,印度波帕爾美國聯碳公司農藥廠毒氣外洩爆炸,3天內奪走8000條性命,累計造成高達2萬5000人死亡,至今仍有50萬人因毒化物暴露而為各種慢性病所苦。這場空前的災難,促成全球對高污染高風險產業在工安、環境與風險管理上的提升。美國在1986年通過「緊急計劃與社區知情權法案」(Emergency Planning and Community Right-to-Know Act, EPCRA),是一套化學災害應變機制,且公開與化學物質有關資訊,是為了避免類似慘劇發生。

根據美國EPCRA相關法案規定,聯邦、州、地方政府、印第安部落與使用超過規定量之化學物質的企業,均需建立化學物質緊急計劃,該計劃需每年更新;緊急計劃委員會成員,需包括消防員、醫療、政府、媒體、社區團體、企業與緊急管理員代表;企業需向聯邦、州與地方政府,報告儲存、使用及釋放毒化物的資料,申報涵蓋超過600項毒化物的毒物釋放清單;企業意外釋出超過規定量的毒化物須立刻通報並告知民眾;民眾擁有知情權,州、地方政府與地方消防單位需要擁有物質安全資料表。

高雄此次災情慘重,因為消防隊、社區居民對石化管線無所知、缺乏風險意識,只能盲目以肉身與這場化學災難相搏。行政與立法單位應速展開立法,提升台灣環境、工安與風險管理能力,並還給社區知的權利。

老舊設備提早除役

半個世紀以來,政府與產業聯手,將石化等重工業污染過度集中到高雄,致使高雄人過度承載石化污染與風險。高雄人無法再捨命玩這種毫無節制的發展遊戲。高雄石化產業的老舊設備與工廠應及早淘汰除役,中油高雄廠、李長榮所在的大社工業區,應依政府承諾如期於2015、2018年關廠;石化產業應縮減產能以減少污染量;政府與石化產業應完善環境工安與風險管理,包括重整管線、遠離市區。台灣社會絕對該逐步展開相關的環境制度化與產業轉型工程,還給高雄人民應有的知情權與環境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