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局今年在後灣進行海岸環境改善工程,工程經費2千多萬元,預計要修復海堤上的觀景平台、景觀橋並增建涼亭。不過日前遭當地保育團體舉發,施工單位在國家公園內的沙灘挖砂、打水泥樁,進行大量水泥化工程,破壞後灣沙灘生態。
民眾質疑,後灣位於懇丁國家公園內,工程施工應通報墾管處同意,但墾管處卻不知道,任由河川局隨意施工。經民眾反應後,日前墾管處到場現勘並表示,後灣屬國家公園特別景觀區,河川局未申報施工違反《國家公園法》,將依法開單告發,後續則會針對現場環境維護部分進行監督。
河川局:改善後灣舊海堤 避免危害安全
後灣鄰近海生館,當地以陸蟹棲地聞名,近年因京棧飯店開發案引起全國民眾關注,許多團體、民眾為了解陸蟹棲地議題,到後灣進行環境教育和生態體驗活動。
後灣地形為天然岬灣,灣內海水平緩,曾是遊客、居民下水遊憩的美麗海灘,但地方民眾說,沙灘已不斷退縮,美景大不如前,質疑是過多水泥化工程所造成。
第七河川局表示,目前進行的海岸環境改善工程,是2005年將混泥土海堤以近自然工法進行改善,因已使用十年,部分木造觀景平台損毀,有安全疑慮,因此重新進行整修。
七河局發言人黃傭評說,該工程事前已做好生態調查,避開陸蟹棲地並減量施工,除了有做灣內底棲生物調查,並把觀景平台數量減少一座,避免影響潮間帶生物和寄居蟹等的棲息環境。
不過在工程規劃上,因須考量使用人的安全性,因此除了擴充無障礙空間,凸出於沙灘的平台增加了水泥底樁,確保安全無虞,平台則改用仿木材質。
黃傭評表示,這項工程去年10月已辦理社區說明會,並邀請墾管處出席,照理已經告知墾管處施工訊息。對於墾管處以未通報而開罰,河川局認為,海堤屬於《水利法》所管轄,該單位已依《水利法》申請建照,工程是否需墾管處同意,恐怕是二項法令衝突之處,未來需要再溝通磨合。
國家公園內工程不斷 保育團體批墾管處未盡監督之責
保育團體批評,後灣沙灘一直在做工程,使陸蟹棲地和當地生態遭到破壞,墾管處卻未盡監督之責。
後灣人文暨自然生態保育協會執行長楊美雲說,去年恆春漁會找來軍方在後灣港清淤,任由重機具進出沙灘,且清淤後的淤泥直接傾倒在沙灘上。今年河川局又花了2千多萬元要改善海堤工程,沙灘再次挖掘翻擾,為了做兩座觀景平台,在沙灘上各打了40多個水泥樁。她質疑,究竟要破壞後灣沙灘到什麼地步?墾管處的監督職責在哪裡?
墾管處僅因河川局未通報施工開罰,但施工方式和範圍恐影響當地生態,是否有做到實質監督?墾管處企劃管理課課長張芳維表示,後灣海堤工程是改善原有的海堤,施工範圍並沒有超出原量體,因此基本上會核准同意;而且中央有預算進行海堤改善,讓環境變好,墾管處樂觀其成。
屏東環保聯盟理事長洪輝祥認為,在國家公園內,一般民眾若要興建或施工,都需通報墾管處同意,但是公部門施作公共工程,卻不需通報,究竟在國家公園內公共工程的監督機制為何,監督品質由誰把關?洪輝祥說,是否該納入更多公民監督的機制,而非由公務部門說了算。
把工程發包當回饋 不利地方永續發展
此外,洪輝祥指出,政府部門處理地方問題,總是不斷用發包工程當做對地方的「回饋」,卻沒有思考過多的水泥化工程,對地方永續發展沒有助益,反而容易形成利益結構。
近年,生態旅遊在墾丁逐漸受到重視,墾管處也積極推動社區發展生態旅遊,但是在後灣,當地居民卻是歡迎更多的工程,認為保育人士在阻礙後灣的發展,因而形成內部對立的局面,間接影響當地推動生態旅遊。
保育團體認為,一而再的工程對後灣生態資源造成浩劫。後灣人文暨自然生態保育協會理事長鍾乙豪表示,後灣海堤工程十年前就做了,現在又再來一次,每次施工都是對沙灘的破壞,而且打樁、灌漿,施工方式完全不顧生態,對沙灘的流失也沒有幫助。
然而河川局表示,這項工程規劃時已盡量減少生態影響,後續施工將尊重保育團體意見,減少大型工程車輛出入,夜間也不施工。河川局坦承,在事前說明會與居民溝通時,忽略了邀請保育團體與會,未來會兼顧到社區不同組織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