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田水利會改公部門 公聽會共識:三年後改制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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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田水利會改公部門 公聽會共識:三年後改制

2016年07月13日
本報2016年7月13日台北訊,林倩如報導

繼上月環團舉辦記者會,呼應立法院長蘇嘉全5月底提出農田水利會改公務機關、會長官派的修法提案,並陸續於彰化、台南辦理相關座談,昨(12日),立法委員劉建國、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共同主辦「推動農田水利會改制為公部門」公聽會。農委會、環團均贊成改制,農田水利會代表雖也同意改為公部門,但強調須解決自國民黨執政時期1993年即有改制提案但窒礙難行之處,尤其爭辯於私有財產國有化議題。

劉建國總結以下三點裁示,農委會檢討修改《農年水利會組織通則》,三年後改制,會長改由政府遴派,財務、營運等資訊公開;三個月後提出可行性評估方案;提撥工業用水須訂定相關管理法規,收取費用設置專戶專款專用,且農業枯水期不應售水給工業。

推動農田水利會改制為公部門記者會。攝影:林倩如。

推動農田水利會改制為公部門記者會。攝影:林倩如。

水資源公共財  不應私營壟斷

會前,環團舉行記者會,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發言人陳椒華表示,農業用水佔七成水權,由農田水利會管理,公法人的身分導致其盡享公部門的權力卻不必負擔相對責任,有權無責為人詬病。

除了賣水租地等獲利收入不受查核、監督,承包工程亦然,她以新烏山嶺隧道工程為例,八八風災後8年800億元治水預算,其中2012年通過環評、發包給嘉南農田水利會的27億元工程,近期甫施工便發生土石流嚴重崩塌,面積超過10公頃破壞周遭果園,誰監督施工品質與管理?萬一發生災害誰負責?農田水利會日治時期存在迄今,水權調配延伸紛爭,現完全執政盼解決此問題。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副會長吳麗慧則表示,農田水利會的組織及運作影響農業與糧食生產甚鉅,食安當屬國家安全層級,然沒有公權力難以管理灌溉渠道,又無力防治工廠、家庭排放廢污水,土地、農作物污染雪上加霜。尤其枯水期工業用水不足移用自農業用水,農民再抽地下水,間接惡化雲林彰化地層下陷,若不盡快重視處理,未來台南、高雄也將面臨相同危機。

水患治理監督聯盟決策委員梁蔭民認為,改制並不困難,事在人為,可以去看抽水站,很多都是掛名政府、民間運作,但仍被公眾監督。再以忠孝東路SOGO百貨為例,地主就是瑠公農田水利會,年租金近1億元,都會型水利會如瑠公和七星,資產均數百億元以上,既得利益者當然反對改制,端看新政府有效作為。

水利會管理七成水權,享有許多公共權利卻不受監督,造成許多問題。圖為本報資料照。攝影:廖靜蕙。

水利會管理七成水權,享有許多公共權利卻不受監督,造成許多問題。圖為本報資料照。攝影:廖靜蕙。

農委會:具共識推動改為公部門

農委會副主委翁章梁說明,農田水利會的定位,幾經擺盪,今朝改制共識推進,提高水管理權的地位,不過,農地約有37萬公頃在水利會灌溉區內,灌區外近55萬公頃則無可靠灌溉水源,由農民小面積自主管理,亦是水資源得思考的面向。

農田水利處經營發展科科長林國華接續報告水利會之組織任務,17個農田水利會,現有會員150萬人,員工近3千人,3477個水利小組,290個工作站,農年水利建造物約18萬座,不同水利會的灌溉面積大小差異甚大(嘉南會約7.5萬公頃,瑠公會400公頃)。財務方面,年收入約126億元,政府補助款51億元41%最高,次之整理收入33億元(土地出售、被政府徵收)26%,永續性自籌款32億元佔26%,其他7%;支出約119億元。組織體制變革在總體營運上,將研討水資源、財務、財產、人事等項目,考量任務、功能、現有財產及人員屬性歸屬、鼓勵基層農民參與等重要課題。

水利會:不反對改制,但得克服諸多爭點

農田水利會聯合會副總幹事張玉秀則回應,1993年李登輝任總統國民黨執政時期,就已提出改制案並研議完成《農田水利會改制條例》,最後仍無疾而終。她表示,一方面現行相關法規,均無法作為推動水利會改制公部門之法源依據,另一方面,建議各界專家學者、考試院考選部與銓敘部和農田水利團體,就接續單位定位、灌溉排水運作、現有人員安置、會有資產管理運用等等問題進行商討。

前民進黨立委、現任桃園農田水利會顧問的陳昭南說,他不反對改制公部門,但「不要污名化水利會」,提出員工轉任公務人員、增加歲出、佔用民地、財產轉移等四大爭議。會務委員陳義盛也附議,「水利會不是一頭怪獸」,改制茲事體大,蔡總統都表示暫緩立場,接受被政府管理,但希望不是為了選舉私心,要求農委會現場承諾連任者不得再被派任。宜蘭農田水利會會長許南山亦反駁水利會與農民聯繫不深之說,贊成改制,水利會應該提升地位。

農委會副主委翁章梁發言。攝影:林倩如。

農委會副主委翁章梁發言。攝影:林倩如。

民間:私有財產國有化 改制最大難關

熟悉環境法、成功大學法律系副教授王毓正則從法律觀點切入探討,先釐清水權當為國家所有,尊重組織歷史脈絡,硬體是私人的,但水的使用權不可能永遠都是水利會的。多數爭點並非無解,如非公務員任用身分的轉型,可建立循序漸進的時程表;公部門化後的隸屬比較複雜,農委會或水利署尚待商榷,業務偏農委會,屬性上卻像水利署;至於會長官派民主開倒車?民主的表現多樣化,資訊公開更是其中一種。

不過,他坦言私有財產國有化,確實是改制遭遇最大的困難,要有很堅強在《憲法》上立足的理由,因為水不是純粹的私有財,乃一個公共化的概念,推動同時,且強化農田水利會作為一個更具公共性任務的公法人,包括公共監督、公民參與、資訊透明等等改變。

而梁蔭民針對聯合會八點難題一一駁回,尤其針對第一點陳述「農田水利會資產為全體會員所共有,係屬私有財產……..」,國民政府承接日治時期制度及財產,強調僅僅「部分」私有,此說法以偏概全。關於人事問題,提出改制水利管理公司民營化的可能,加上第六點所稱「灌溉排水管理營運功能與秩序的維持由公務人員辦理之可行性仍有待評估…….」,直言「根本不須評估」,水權跟陽光、空氣、土地一樣是公共財,各國多由國家掌握,管理上才或委託辦理。

雲林農民、耘林藝術人文生態關懷協會理事長林富源痛批,小時候水環境良好供給充足,三十年前的水利會有照顧到農民。然今天工業搶水,吞掉多少農業用水還排出多少毒水,濁水溪被榨乾再從湖山水庫調,水利會扮演關鍵角色。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主任粘麗玉補充,農田水利會改制不可能一步到位,未來持續舉辦公聽會以凝聚多方共識。

成功大學法律系副教授王毓正發言。攝影:林倩如。

成功大學法律系副教授王毓正發言。攝影:林倩如。

作者

林倩如

唸的是跨領域藝術和社會發展,而仰望著山野、也想奔向大海,書寫、行動、環境、多元差異文化,追求自由的移動,深邃回應這個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