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空污團體聲援禁燒生煤 時代力量《空污法》修正今闖關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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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空污團體聲援禁燒生煤 時代力量《空污法》修正今闖關

2016年07月15日
本報2016年7月15日台北訊,陳文姿報導

※20:56 新增立院最後結論:通過一讀付委

時代力量立委所提《空污法》第28條修正案,企圖在今(15日)立法院本會期的最後一天爭取逕付二讀,並完成三讀。一早,各地的反空污團體齊聚立法院門口,強烈表態支持這次修法。不過,今天還有「不當黨產處理條例草案」闖關,國民黨已提297案變更議程,要通過修法變數很大。

《空污法》第28條修正案主要是針對雲林縣去年提出《禁止使用生煤及石油焦自治條例》被環保署宣告無效一事,本次修法如能通過,未來中央與地方都能直接管制生煤與石油焦。

 時代力量立委與反空污團體共同宣誓反空污 攝影:陳文姿

時代力量立委與反空污團體共同宣誓反空污。攝影:陳文姿。

力促地方可禁燒生煤  《空污法》拚本會期最後一天闖關

雲林縣《禁止使用生煤及石油焦自治條例》被環保署宣告無效雖是在前署長魏國彥任內,但日前新環保署長李應元在立院回覆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質詢時,仍表示「需要修法」才能禁用生煤,因此,黃國昌提出《空污法》第28條與第58條修正案

提案立委黃國昌表示,中央是否有權禁止地方管制生煤仍有法規解釋的空間,但健康不能等,等大法官解釋出來就太晚了,因此提出《空污法》修法。

《空污法》第28條修正案,明定環保署得就生煤、石油焦公告禁止或制定許可辦法,地方也得制定較中央嚴格的許可規範或禁止生煤、石油焦。第58條修正則是提高相關罰鍰。

不過,今天能否闖關成功仍有許多變因,為阻擋「不當黨產處理條例草案」,國民黨提了297案。預計傍晚會討論到此案。立委徐永明表示,即便這會期無法通過,周一將有臨時會的協商,《空污法》也會列為時代力量的優先法案。

各地反空污團體立法院外  表態支持《空污法》修正

為了聲援時代力量立委的《空污法》修正提案,一早,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台灣要健康婆婆媽媽團協會、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主婦聯盟台中分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地球公民基金會等十數個反空污團體齊聚立法院外。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台中分會副會長許心欣表示,欣見立法院提案修《空污法》禁煤及提高罰鍰,將有助於改善中南部燃煤空污問題,還給人民較健康的空氣。

中南部反空污團體力促空污法修法 攝影:陳文姿

各地反空污團體力促《空污法》修法。攝影:陳文姿。

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理事長葉光芃醫師表示,在全球2,972座城市中,台北空氣品質排名第2251名,台中2387名、高雄2543名 ,可見台灣空品落後進步城市甚多。管控空污最有效的就是管制燃煤,台灣號稱是進步國家,希望法律也是進步的。

來自台中的林芳如與家人一起來到立法院前,表達一位母親的心聲。先生來自雲林、本身來自高雄、小孩在台中長大,一家都來自空污嚴重的地區,小孩已被診斷疑似氣喘。她憂心說,全台僅剩台東、花蓮兩個空氣品質優良的地方,要放棄工作移居都很難。

※20:56 新增立院最後結論:通過一讀付委

空污法第28條與58條條文修正草案於8點多完成一讀,並未提出逕付二讀。

時代力量黨團表示,由於今天有「不當黨產處理條例草案」,擔心草案逕付二讀將增加變數。因此改依原定程序,完成一讀付委。但下周召開臨時會協商時,時代力量會將空污法列為優先法案,希望能在臨時會期間內完成審查與二、三讀。

時代力量黨團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二十八條 條文修正草案 
中央主管機關就生煤、石油焦或其他易致空氣污染物質之販賣或使用,得公告禁止或制定許可辦法。

前項易致空氣污染之物質,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公告之。

第一項販賣或使用許可之申請、審查程序、核發、撤銷、廢止、紀錄、申報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管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定之,並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負責許可申請之審查。取得販賣或使用之許可者,其販賣或使用情形,應作成紀錄,並依規定向當地主管機關申報。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因地方環境治理之需求,以自治條例制定較第一項標準更嚴之許可規範或禁止使用第一項所定之物質,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