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評子法公聽 台糖土地1公頃內免環評 環團憂化整為零、惹「自燃」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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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評子法公聽 台糖土地1公頃內免環評 環團憂化整為零、惹「自燃」

2017年07月07日
本報2017年7月7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環署7日舉行環評子法公聽會,繼續逐條討論環評認定標準,在第四條「園區開發」中,「台糖土地1公頃以下」免環評一項,仍是討論的焦點之處。

民間擔憂,此舉造成有心人化整為零,繼續蠶食台糖畸零地,尤其是鄰近都會區的文化資產、老樹可能都將因此遭難,因此多人表達了反對與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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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署7次再次舉辦環評子法公聽,繼續逐條討論環評認定標準的部分。賴品瑀拍攝。

環署副署長詹順貴則強調說,這是將所有的台糖土地都先視作「特定農業區」土地,因此比照農發條例對特農區的管制標準,以1公頃為門檻。

這一條其實與第3條「工廠」的規定相同,環署草案提出台糖土地的開發需做環評,但1公頃以下,經中央農業主管機關認定非屬優良農地且不影響農業生產環境之完整者,不需進行環評。

而現行的法令則是規定,「位於特定農業區經辦竣農地重劃之農業用地,經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變更使用,且申請開發或累積開發面積一公頃以上。」需要環評。詹順貴表示,此次修法除了拿掉「辦竣農地重劃」,讓畸零地也能包含在其中外,更從農業主管機關提高到要由中央農業主管機關來認定。

詹順貴更表示,在第48條有規定,如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免環評,必須敘明理由,而且並公開,是受到公眾監督的。這也是要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逐步負起該負的責任。

不過,也有民間質疑,恐怕那些理由都是些沒有營養的官方回應,而只是公開卻不能討論的話,也沒有意義。台灣生態學會理事長楊國禎、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主任粘麗玉建議,應該由環署跟農委會聯席討論是否需要進入環評。

對於台糖土地,環團再次表達了他們的擔憂。耘林藝術人文生態關懷協會理事長林富源強調,上一次綠色執政時,台糖土地已經流失大半,如今地方勢力仍是覬覦著台糖土地,他們尤其最喜歡靠近都會區的土地。例如虎尾糖廠、北港糖廠等,這些台糖土地雖非優良農地,但有糖廠、宿舍、老樹群等文化資產,近年卻不斷發生「自燃」、刻意遭荒廢,就是因為台糖土地在他們眼中的確就是塊大肥肉,若1公頃以下免環評,他擔心地方勢力將不會手下留情。

要健康婆婆媽媽團成員古珮嫆也反問,一塊台糖土地為何會變成「非屬優良農地且不影響農業生產環境之完整者」?若是該筆土地就在其他優良農地中間,要蓋工廠、蓋園區,豈不是又會繼續周邊污染。如此一來如何管控地區的開發總量?

「台糖土地是不是特農,你也不知道,因為經濟部不告訴你!」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陳椒華點出,這些台糖土地,究竟實際有多少目前仍是特農土地?詹順貴表示,環保署嘗試向主管台糖的經濟部要求台糖地目盤點,但經濟部至今尚未提供。

環署初步估計,台糖土地中目前有2萬6000多公頃的土地在非都市計畫區中,詹順貴強調,這些土地是否都應該要環評,未來盤點出地目之後可以再討論,但現在子法草案是沒有限制地目別,一律視作農特區來處理。也就是說,需要經主管機關農委會同意變更、認定為非優良農地或不會影響到現有的農業生產環境的完整,才可免環評,他仍是認為這是增加了門檻非放寬。

詹順貴表示,在與其他部會的角力下,想要再加嚴也有難與外人道的困難之處,但至少比照現有的農發條例的1公頃門檻,是各方都沒話說、可以接受的。

作者

賴品瑀

新店溪下游人,曾在成大中文與南藝紀錄所練功打怪撿裝備,留下《我們迷獅子》、《我是阿布》兩部紀錄片作品。現為人類觀察員,並每日鍛鍊肌肉與腦內啡,同時為環境資訊電子報專任記者,為大家搭起友誼的橋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