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土地,由我們自己管理!不要再多的說明和協商,永不再提劃設景觀區,不要就是不要!」5日上午,上百位銅門部落族人在花縣府門口,宣示反對劃設慕谷慕魚景觀區。
位於花蓮縣秀林鄉,「慕谷慕魚(Mukumugi)」為當年太魯閣族人頌讚這片世外桃源所留下的名字,清澈的「清水溪」溪水可以看見大批魚類聚集,近年來已成為著名的旅遊勝地。但也因為觀光而起爭議,先是有因長年不當放流,造成原生的「苦花」不見蹤跡,而公部門劃設景觀區的計畫,也引起了原住民部落的反彈。
為了設置全國首座「慕谷慕魚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作為親水區與生態旅遊探險等觀光設施。花縣府在2010年底,在沒有告知銅門部落的情況下,就逕自通過劃設計畫,直到2011年7月召開公聽會時,銅門部落才最後一個知道傳統領域將遭劃設為景觀區,因此族人強烈不滿,甚至引起暴動。
然而,在8月的部落會議中族人達成決議,正式宣告拒絕劃定「慕谷慕魚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後,相關單位卻遲遲不予理會,不但漠視了部落會議議決,更在11月開始宣稱部落族人在山上使用的工寮全部都是違建物,直接進行測量準備進行拆除。
5日逾百名銅門部落族人扶老攜幼到花蓮縣府,企圖利用「縣長親民時間」表達立場,卻未見縣長出面,因此感到失望,大問縣府口口聲聲說要溝通的誠意在哪裡?銅門部落控訴公部門濫用公權力,侵犯原住民土地的兩大罪狀:未與部落族人溝通私自劃設「慕谷慕魚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秀林鄉公所未與部落族人溝通,便將強制拆除清水溪域內工寮。
銅門部落氣憤表示,此景觀區的規劃設計過程,完全違背了原住民族基本法對原住民權益的保障,且計畫內容從沒提過族人該有的參與權及決策權。
銅門部落反對草率劃定「慕谷慕魚人文自然生態景觀區」大事記
2006年5月12日 |
花蓮縣政府公告「花蓮縣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劃定審議委員會設置及作業要點」,並完成審議委員之聘任 |
2007年 |
秀林鄉公所研擬「秀林鄉銅門村慕谷慕魚自然人文景觀區劃定說明書」 |
2010年 |
經縣政府審議委員會審查通過,劃定範圍擬併同經營管理計畫公告,公告後從未與銅門村居民並不知情已公告 |
2010年3月12日 |
花蓮林區管理處函復花蓮縣政府「原則同意由貴府辦理劃設事宜」 |
2010年6月3日 |
秀林鄉公所送「秀林鄉銅門村慕谷慕魚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劃定說明書」至縣府,並由縣府交函送各委員書面審核。 本案經各委員書面審核結果,未獲全體委員過半數同意通過 |
2010年11月30日 |
縣府通過劃設「慕谷慕魚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 |
2011年1月底~ 2月初 |
秀林鄉公所未與部落族人取得共識發包開挖做產業道路 |
2011年2月 |
部落族人擔憂造成土石流,舉發後停工但又斷斷續續施工 |
2011年2月21日 |
花蓮縣政府以勞務採購150萬元委託國立東華大學研擬「花蓮縣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經營管理辦法」及「慕谷慕魚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經營管理計畫」 |
2011年3月17日 |
黃輝寶議員與部落族人至縣府陳情停工 |
2011年4月26日 |
由國立東華大學研擬之花蓮縣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經營管理辦法及研擬慕谷慕魚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經營管理計畫,已完成期末簡報 |
2011年6月14日 |
村長與鄉公所人員來部落提出再次封清水溪,引起部落族人強烈反彈,會議決議不封溪,保持現狀 |
2011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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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日縣政府臨時通知召開第一次「(慕谷慕魚)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經營管理計畫」公聽會,造成部落族人反彈,此 案因在規劃過程未與族人充足溝通造成部落族人不滿,公聽會未能完成進行 |
201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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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觀光副處長召開第二次公聽會,部落族人仍強硬反對,現場抗議聲不斷,縣府未能解決問題而結束會議 |
2011年7月31日 |
部落族人發起自救會 |
2011年8月9日 |
鄉公所私下通知村長來召開鄰長會議,遴選50位組“調查委員會“,因當天晚上臨時通知,也未說明原因,參與人數不足而流會 |
2011年8月12日 |
自救會遞陳情書給鄉長「堅決反對慕谷慕魚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 |
2011年8月28日 |
召開自救會會議 |
2011年11月4日 |
縣府修正「花蓮縣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劃定審議委員會設置及作業要點」 |
2011年11月15日 |
遴選部落會議主席,流會 |
2011年12月3日 |
第二次再遴選部落會議主席 |
2012年3月2日 |
第三次遴選部落會議主席,由鍾德光Masaw當選 |
2012年6月18日 |
召開第二次部落會議,鄉公所提出「十條公約」內容,未與部落族人討論遭到抨擊,「十條公約」沒通過 |
2012年8月12日 |
召開第三次部落會議,通知鄉公所與縣府單位,但未派人來,銅門部落會議堅決反對劃設「慕谷慕魚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 |
2012年8月12日 |
部落會議主席鍾德光收到黑函,被指控製造不實謠言,企圖挑撥、分化族人 |
2012年8月22日 |
委託國立東華大學擬定之「花蓮縣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經營管理辦法」草案、「花蓮縣專業導覽人員認證經營管理辦法」草案及「花蓮縣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草案,於8月22日經縣務會議審議通過 |
2012年9月4日 |
族人透過更生日報才得知,縣府已完成「花蓮縣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經營管理辦法」(草案)與「花蓮縣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專業導覽人員認證管理辦法」(草案) |
2012年9月27日 |
公告訂定「花蓮縣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經營管理辦法」 |
2012年9月29日 |
銅門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向鄉公所發函罷免主席,內文說明充滿個人情緒字眼 |
2012年10月2日 |
銅門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召開部落會議罷免部落會議主席,鄉公所派人來支援罷免流程,因人數不足流會 |
2012年10月18日 |
銅門部落主權自救會透過施慧萍縣議員見觀光暨公共事務處 處長蘇舜,處長表示未來開會將會公開透明,希望部落達成雙贏的局面,更提出若是部落民意是反對,就馬上取消劃設 |
2012年11月初 |
部分部落族人收到署名為鄉長、代表、村長、部落四位協會理事長的黑函。內文指控族人毀謗、恐嚇及暴力,此黑函在部落造成人心惶惶 |
2012年11月22日 |
鄉公所人員與部落協會理事長共7人,突然入山測量部落族人工寮,執行之前未通知部落族人,並宣稱違建,將於近日拆除,引起部落族人不滿 |
2012年11月29日 |
自由時報刊登清水溪中的溪魚漸漸被外來種取代,部落族人質疑當年護溪的過程充滿瑕疵,護溪反而造成生態破壞。 |
2012年11月29日 |
召開自救會幹部會議,決議帶領部落族人於縣府親民座談時間進行陳情,並於大門口召開記者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