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3年審議,彰濱工業區空污量於8日第253環評大會中終於明訂出新核定值,修訂了1998年以來的寬鬆規定,未來管控該區空汙,將有更嚴格的標準可依循。
而新規範範圍排除爭議多年未通過環評的彰工火力發電廠,並納入尚未出售的崙尾東區。對照1998年的標準,彰濱工業區的空污排放總量大幅下修,例如SOx(硫氧化物SO2與SO3 的 合稱)排放標準便從19600(噸/年),調降至1608.5(噸/年),少了10倍以上。
可售地面積 | SOx | NOx | TSP | PM2.5 | PM10 | VOCs | |
1998年原核定排放總量 | 2316(公頃) | 19600 | 27400 | 5700 | - | - | - |
2014年核定排放總量 |
2164(公頃) | 1608.5 | 2811 | 567.5 | 419.5 | 323 | 680 |
彰濱工業區空汙排放標準修改比較表_排放量(噸/年)
彰濱工業區位於彰化縣伸港、線西、鹿港等鄉鎮海埔新生地,總面積3643公頃。由於成立時規畫區內將有石化、鋼鐵等工業,故制定了十分寬鬆的空汙排放標準,至今排放總量依然使用1998年的核定值。
2011年,環保署向經濟部工業局要求提送「空污因應對策」,3年來為此召開5次小組審查會議,至今終於做出定論。
工業局:空汙總量減太多,窒礙難行
去年8月,專案小組決議兩案併陳送交大會討論。其中方案一為工業局所提減量方案,SOx排量降為3217(噸/年);方案二則是先扣除未來需另做環評的彰火電廠及崙尾東區,將方案一的減量再減半,即SOx排放量不得超過1608.5(噸/年)。
工業局認為,方案二減量太多,有「窒礙難行」之處,
而依工業局簡報資料顯示,彰濱成立至今,僅有383家廠商、生產中的面積為61%,其餘為歇業、停工、尚未完成建廠與未售出。原方案二欲排除的崙尾東區為彰濱的第3期工程,尚未動工與售出,預定於2030年完工。
大會認為,屆時該區將擁有更高技術,依其排放量再打8折來估計,故可納入規範範圍,並維持方案二之減量要求;而彰火電廠則在多年爭議下至今未通過環評,是否興建為未知數,因此不納入計算。
民團:中部空汙太嚴重,不應再開發
「窒礙難行的意思,就是不能再開發了!」,
關心中部空氣污染的民間團體水資源保育聯盟、彰化環盟、彰化醫療界聯盟等成員,認為目前中彰雲嘉等中部縣市的空污太嚴重,因此
他們認為,方案二的減量標準仍不夠嚴格。美國環保署依據醫學報告,將PM2.5的年均值從15μg/m3降到12μg/m3,但中彰雲縣前3個月(2013年9到12月)有一半天數的PM2.5都是超標(35 μg/m3),台灣不該反其道而行。彰化環盟成員吳麗惠說:「手下留情,給一條生線吧」。
擔任會議主席的環保署長沈世宏強調,若依民間團體的意見,彰濱將延用10幾年前的規定,無法展開實質減量措施;而環保署有在推動制訂中部全區的空污總量管制,但卡在《空污法》條文規定,必須「會同」經濟部才能公告實施,因此目前還在努力中。
(全台空污監控資料圖,由g0v零時政府整理製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