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通拿去填海 環署:「土地新生」非唯一選項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通通拿去填海 環署:「土地新生」非唯一選項

2014年05月19日
本報2014年5月19日台北訊,洪郁婷報導

19日上午10點,環保署召開「區域性環境保護設施計畫(草案)」公聽會。其中,以廢棄物填海造陸(島)實踐「土地新生」項目,其潛在的環境汙染風險,令與會代表感到憂心,認為環保署作法太過草率。會議主席賴瑩瑩最後表示,「土地新生」並非資源循環的唯一目標,會審慎評估與會代表的建議,並納入廢棄處理設施規劃考量,而相關策略規劃亦將更加嚴謹。

公聽會前,環團在環保署外開記者會,反對草率納入「廢棄物填海造陸(島)」,洪郁婷攝影

錯置資源何處去

環保署「區域性環境保護設施計畫草案」,係配合營建署「全國區域計畫法(草案)」提出,為落實資源永續循環利用,認定廢棄物為「被錯置的資源」,引入搖籃到搖籃(Cradle to Cradle)概念,提出減量、再使用、物料回收、能源回收、土地新生(Reduction, Reuse, Recycling, Energy Recovery, Land Reclamation)5R作為發展願景。

同時環保署提出3項發展預測:焚化廠轉型為生質能源中心;挖除垃圾掩埋場活化再生;關鍵第5R之土地新生(限於既定商港或濱海工業區開發計畫,估計約877.7公頃)。其中「土地新生」,可能造成土壤與地下水的嚴重汙染,引起現場激烈討論。

廢棄物填海 恐汙染地下水

楊澤民提出國外案例,表示層層防堵的情況下,廢棄物仍可能洩漏汙水。攝影:洪郁婷「彰化8成自來水來自地下水,」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常務理事吳麗慧憂心忡忡表示,目前彰濱工業區的線西區與崙尾區以廢棄物填海,其毒性可能已滲透地下水、汙染自來水源,嚴重威脅彰化民眾健康。她反對環保署草率將廢棄物填海造島納入「區域性環境保護設施計畫」中。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主任粘麗玉認為,環保署在規劃填埋廢棄物時,並未考量底部防漏措施,廢棄物恐滲漏,進而汙染地下水。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常務理事楊澤民補充國外案例,指出即使在煤灰層上下施作防水、導流等防護措施,有毒廢棄物仍可能洩漏並汙染當地土壤及水資源。環保署何以如此自信,不會造成環境汙染?

「安定」、「無害」的定義?

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提出建議,若只討論「土地新生」項目的填海料源,不需要列入區域環境保護設施計畫。營建署代表也建議環保署,著重在定義填海料源,讓營建署做為都市土地開發審議作業規範中的「填海造地填料」參考,畢竟填海造島工程並不屬於環保署執行項目。

環工技師公會代表認為,土地新生填海造島牽涉到政府政策,應先進行環境影響評估。賴瑩瑩回應表示,本草案亦會送入政策環評。

而針對環保署提出以「安定」、「無害」廢棄物填海造島,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常務理事楊澤民質疑,廢棄物管理處處長吳天基曾在去年12月4日舉辦的公聽會中承諾,將針對填海料源召開十幾場專家會議,至今未開過任何一場。到底何謂環保署認定的「安定」、「無害」的填海廢棄物?

賴瑩瑩回應,專家會議與公聽會是並行辦理,只是時程延後並非不開,之後若確定採用「土地新生」,將召開專家會議,為安定、無害廢棄物下定義。

資源永續利用。翻拍自公聽會會議資料。

除了土地新生,環保署也在發展預測中提出「焚化廠轉型生質能源中心」、「垃圾掩埋場挖除活化再生」。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認為,環保署應提出細部規劃,例如:轉型後的焚化廠要焚燒什麼呢?他指出,垃圾掩埋場挖除後,重新焚燒掩埋,應以小規模處理,免得環境衛生惡化,同時應避免鄰近土地遭變更為住宅等用途,引發居民抗爭。

會議最後,主席賴瑩瑩表示,「土地新生」並非資源循環的唯一方式,若確定以「土地新生」方式循環資源,會召開專家會議明確定義填海材料。環保署會審慎評估與會代表的建議,將之納入廢棄處理設施規劃考量,而相關策略規劃亦將更加嚴謹。

作者

洪郁婷

環保不只是一種生活風格,而是一種普世價值,比如說人權、自由和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