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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關懷事件] 不符合成本效益的林業政策 作者:林笈克 根據中華民國91年2月21日林務局長黃裕星表示柳杉是外來樹種,目前多數有黑心現象,但它並不是植物傳染疫病,可以說是「水土不服」引起,屬於自然現象。林務局計畫逐年疏伐柳杉,並改種本土優良樹種,以混合複層林的林相,展現生物多樣性。還提及柳杉黑心症嚴格說來應該是「水土不服」引起,而早期造林的觀念都是同一時間,種同一樹種,這種情況不符合生物多樣性原則,因此林務局將逐年在全台8個林區的的柳杉種植區改善林相,採取混合複層林造林,使造林地比較接近自然狀態。 黃局長表示,全台保安林以外的林木經營區共種植約4萬公頃柳杉,這些區域將採取行列疏伐的方式,逐年改種本土優良樹種,如牛樟、樟樹、楠木、烏心石、櫸木等,以確保生物多樣性。此一次的計畫將柳杉作行列疏伐,並不是為了黑心症,而是為了改善生態環境,因為這些柳杉都已屆高齡期,將逐年老化,因此趁這個時候改善林相。 筆者跑去問林務局相關的問題,他們回答「森林經營是相當專業的問題,這一方面的作業是由專家擬定出來,不適合隨便變更」,可是從成本效益來說,國家根本不需要進行這樣的政策,第一是柳杉的疏伐是經由發包進行,發包出去後國家勢必付出一筆相當的經費給廠商,然而疏伐下來的柳杉目前並沒有什麼經濟價值,更何況是黑心的柳杉,以企業來說付出的成本後根本沒有辦法回收的話,還有誰會作這樣的投資呢?如果有更大的風險,一般的企業根本就不予考量這樣的計畫。 而這些更大風險是什麼呢?據筆者所知4、50年前種植的柳杉確實如90年代的學者所言一般,「是25年來造林最成功,生長量最大的樹種」,這些樹或許不是「本土」的原生樹種,也因為單一造林而失去「生物多樣性」,但是這種25年來造林最成功,生長量最大的樹種截至目前為止它們的根系確實「牢牢的抓住台灣上萬公頃的土地」,在近年來台灣土地上土石流奔動的年代扮演局部地區「護土」的功臣。 林務局對於柳杉疏伐政策的辯護是「鑑於過去數十年栽植之人工林已逐漸鬱閉,亦導致林下灌木層及地被植物減少,本會林務局90年度起試行人工林中後期撫育-疏伐工作,實際上是一種強化林分生長及功能的措施,即將現有過度鬱悶之森林除去不良之林木,調整林內空間,增加林內光度,使留存木因環境改善而生長更佳,灌木層、地被植物種類及數量增加,避免降雨對地表直接沖刷,可以增加水土資源維護,並增加林分的生物多樣性及休閒旅遊價值,因此,人工林撫育工作與國土保安計畫相輔相成,並無衝突之處」。 這種說法是筆者所憂心之處,林務局人員把「將現有過度鬱悶之森林除去不良之林木,調整林內空間,增加林內光度,使留存木因環境改善而生長更佳」及「灌木層、地被植物種類及數量增加,避免降雨對地表直接沖刷,可以增加水土資源維護」這兩段話當作一段來說明,以致於才有「人工林撫育工作與國土保安計畫相輔相成,並無衝突之處」這樣的結果。筆者可以預見這樣一個「合併」說法的錯誤,未來在柳杉疏伐地區將形成更大的土石流災難。 各個工作計畫有一定的進度,需要耗費相當的時間,這是眾所皆知的事情。把這個基本知識套在林務局人員的說法上就可以知道問題出在哪裡了。首先「將現有過度鬱悶之森林除去不良之林木,調整林內空間,增加林內光度,使留存木因環境改善而生長更佳」這個過程可能需要一天到數個月的時間,依面積大小而不同,可是從這個階段到「灌木層、地被植物種類及數量增加」這可能需要的是數個月到數年的時間,那麼這兩個過程的中間若是豪大雨來到,從「調整過的林內空間」直接進到地表,將地表的土石帶走,形成土石流,則該由誰來承擔負責;況且國家高層所推出的是「用『樹根』來牢牢的捉住台灣的土地」,並非是「用『草根』或『灌木根』來牢牢的捉住台灣的土地」,這「樹根」的生成時間就不是數個月到數年的時間,而是十年到數十年的時間。那麼疏伐到森林長成的間隔時間就更加長遠了,而這中間的土石沖刷流失的責任又要何人來擔當呢?林務單位根本不會負責,因為沒有人可以證明此土石是直接或間接從他們所調整的「林內空間」流出,結果付出的是社會成本,遭殃的又是平民百姓,一切責任只要歸給「天」就可以了,這就是林務單位給民眾的信心! 就空間的角度來看,林務局所提「疏伐」調整並非「皆伐」,也就是只砍局部而非全面砍伐,以不達林業作業標準的十分之一計算,新竹林區管理處疏伐轄區的15,000公頃的柳杉造林,則將有1,500公頃的山區地表直接受到雨水的沖刷,若完全崩塌則接近三分之一蘭嶼島大小的土石量會從桃園、新竹山區往下奔流,而這個責任又該由哪個單位來承擔呢?近年來台灣地區不雨則旱,一雨則土石流動,林務單位在此時還提出「柳杉林相調整、疏伐」的計畫,無疑是雪上加霜。 從成本效益的觀點來看,這個政策不但不符合國家利益,更有可能冒著付出更大社會成本的風險,以筆者的直覺這就是不可行的政策,為何這些高學歷的事務官會提出這樣的政策,令人疑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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