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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關懷事件] 自然森林公園不容特權持續進駐 高市中央公園網球場應拆遷 發起者:中央公園改造監督聯盟 高雄市中央公園經綠色、文化、藝文等團體近8年的推動,終於在今年將著手動工改造,8年來從不可能變可能,主要在於政黨輪替,謝市長完成與綠色協會簽署綠色政見的承諾。2000年初高雄市綠政委員會會議中清楚決議中央公園朝自然森林公園「改造」!2001年中都市設計計劃審議委員會亦再次確認為自然生態的森林公園,並由姚副秘書長文智全力協助拆除硬體設施及遷移「佔用」單位。 2001年底在議員陳玲俐、都發處處長吳文彥的遊說協助之下,謝市長採納綠色團體廢除中央公園捷運公司承諾興建地下400車位停車場計劃,並將經費用於改造中央公園。高雄捷運公司3年多來多次與綠色團體溝通,也特別聘請美國設計大師羅吉斯提供設計構想,並由高美館暨內惟埤生態公園設計建築師盧友義執行,目前設計審議已通過高雄市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 然而,當整個計劃皆將底定進而著手改造之際,數十年「佔用」公園一角的網球場使用者,透過民意代表強力施壓市府相關局處欲保留該網球場,民間團體對此表強烈抗議,呼籲市府能堅持理想,不要為了照顧特權而犧牲市民長久的利益! 1.中央公園為都市計劃公園用地,幾十年來未經任何都市計劃變更,即設置多項體育硬體建築,雖有其時代背景,但不符都市整體目標及政府守法之精神。綠色團體要求回復公園本色不只是理想,更是依法爭取。 2.目前體育場已拆除,游泳池、排球場、籃球場、溜冰場等皆已確定廢除。要求網球場保留人士主要理由有二:一是該網球場近50年(此年限待考)已有歷史應予保存,另是市府應照顧數百位網球會員權益。但是,民間團體強烈質疑其社會公平性及適法性的理由。 3.首先是現存之網球場可有法律依據?數十年來是否有向市府繳納租金?長期佔用市府用地且成立收年費的機制,是否合法、合理?如果可行,所有市民是否也可以佔塊地,成立咖啡協會提供會員也來喝咖啡!再者,我們必需提問,該網球場之歷史價值何在? 我們支持市府應輔導這些網球人口使其有適合的地方繼續從事這些正當且良性的運動,且呼籲市府應在守法的架構下解決。但為了更多市民的權益,我們堅持中央公園設計的完整性及公平公益原則,網球場應遷出中央公園。
發起團體、代表人: 本聲明徵求各界連署支持,以民意要求市府勿向特權妥協!
連署團體/個人: 聯絡人: 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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