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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關懷事件] 龍昇村民抗議非法廢棄物掩埋場的七大理由 發起者:陳水盛 (龍昇村環境自救會會長) 我們是苗栗縣造橋鄉龍昇村的村民,最近有坤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違法在本村設置乙級廢棄物掩埋場,成立之後將嚴重污染土質及地下水,對本村及附近數千戶居民生活影響甚大,我們強烈反對。我們已於5月13日向縣議會請願,希望縣政府嚴加取締、阻止,不准其設立,以維護我們生命財產之安全,其理由如下: 一、坤輿科技公司在本鄉龍昇村10鄰企圖設置廢棄物掩埋場,據知目前並未取得申請許可,但已違法整地,勢在必行,令人擔憂。 二、該廢棄物掩埋場將來勢必嚴重污染水源、土質,其影響範圍包括造橋鄉龍昇、豐湖、淡文三村及後龍鎮校椅、埔頂、灣寶三里,共四千多戶住家,萬餘人口,損害盛大。 三、該廢棄物掩埋場距大潭蓄水庫只有百餘公尺,距育達技術學院只數百公尺,其污染受害甚大。 四、該掩埋場預計面積為十餘公頃,但只申請設施1.96公頃,與事實不符,明顯迴避2公頃以上要做環境影響評估之規定,應慎重重新勘察丈量以明真相。 五、掩埋場之設置應經環境影響評估之程序,因為尚未實施及設施面積不符,但已動工,嚴重違法,今民情劇烈反抗,縣議會應指示坤輿公司「暫時停工」以息民怨。 六、該農地原申請設置農舍,農舍完成後竟申請設置廢棄物掩埋場,與農地農用之規定不符合,實乃偷天換日,嚴重違法。 七,坤輿公司掩埋場座落於龍昇村半山腰,地處龍昇村高處,其地為龍昇村共有灌溉系統,而掩埋場用地只臨主要灌溉水路幾公尺,並無污水排放系統,試問掩埋廠廢水如何處理? 編按:目前該案之廢棄物處理許可申請方面,據苗栗縣環保局6月14日表示,由於業者申請資料不符,環保局已退回,但並非由於居民抗爭所致。至於施工許可方面則已獲環保局通過,因爭議中的91府環三字第9108000334號函(苗栗縣府函造橋鄉公所)公文中說明第四點:「動工前需與當地居民溝通無異議後,始同意開工」,環保局認為此句並無法律效力,然而只要施工單位開挖面積超過2公頃,必須即刻停工補執行環境影響評估。 (2005-0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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