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生物多樣性-台灣生物多樣性保育現況] 自然生態保育協會、濕地聯盟、生態保育聯盟──執著於政策推動與永續利用的保育團體 作者:颺如思 (台灣環境資訊協會) 保育團體的組成類型有兩種:一種是針對某些偏好物種組成的同好會,轉而推動保育事務,就如我們上週介紹的蝶會、鳥會等;另一類則秉持某種相同的保育理想而成立,不是針對某一類的特定生物,如台灣環境資訊協會、中華民國自然生態保育協會(常簡稱為SWAN, Society of Wildlife And Nature)、中華民國濕地保護聯盟(以下簡稱濕地聯盟)等,這些就是我們今天要介紹的主角。 這類團體各有不同理念,但大致都認為談生物多樣性絕對不可能略過人類這個因素,因為人類若是對自然不夠了解,就會對生物多樣性造成很大的傷害。因此許多保育團體都是以舉辦自然活動,帶領民眾認識自然,進而了解永續利用的重要性。例如自然生態保育協會就是「以帶領大眾貼近大自然為目標,藉由認識自然,瞭解自然,愛護自然,從親近泥土、山嶽、河川中,傳遞綠色家園需要永續發展的理念。」 另外有一些團體認為,除了帶領民眾認識自然之外,還需從決策面著手,如濕地聯盟就致力沿海漁業保護、本土魚類復育、催生海岸法、保護區規劃及經營管理,並出版書籍,及從事解說教育工作。這些工作涵蓋野生動物保護、海岸保全、水資源維護、漁業資源保育及教育推廣五大類,必須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並且要有學術研究做為依據,所以勢必與其他學術機構或研究性社團合作。 這類保育團體的工作人員,大半是義務性質,為了理念默默付出。而團體的營運經費,除了少數社團是由企業成立或接受政府資助外,一般保育團體的經費大多是來自於會員的會費或民眾捐款。由於不是針對特定物種,不容易吸引大眾的注意,所以這類團體,在人力與經費調配上,往往捉襟見肘,因此在宣導時,經常還是藉由賞鳥、賞蝶、賞花等活動來達到宣傳目的,有時反而會模糊團體的理念。 在保育社團如雨後春筍般成立的狀況下,類似名稱、類似功能的保育團體其實不少,有些甚至只是掛有保育之名,卻未見保育之實,這不但會分散資源,也混淆大眾的認知。因此有一些團體開始串連合作,推動政府正視自然生態保育。生態保育聯盟就是數個保育團體在推動《野生動物保育法》修法之後成立的,目的是結合更多的保育團體,更能傳達保育理念。目前「加盟的相關保育社團」約有40個,堪稱國內最大的保育聯盟,這個聯盟若能成功整合,相信對於生態保育與生物多樣性的推廣將更為有力。
【相關網站】
※本專欄由林務局贊助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