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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多樣性] 環境棲地的復育 作者:颺如思 (台灣環境資訊協會) 隨著經濟發展,人們開始重視休閒娛樂,政府也積極鼓勵大家出外走走,這時人們才驚覺到,「我家門前有小河,後面有山坡」,已經換成了「門前小河不見了,後面有土石流」,環境、棲地的破壞因此得到正視。 消長 在談復育前,我們先來了解一下環境棲地的自然變化。 在一片空無一物的土地上,日曬充足,水份逸失快速,適合少數耐曬耐旱的植物生存,我們稱為先驅植物,這時也只有少數幾種吃草的小型先驅動物出現在這裡,整體而言,生物多樣性很低。這些先驅物種(Pioneer Species)通常長得不高大,可以減少對水份、養份的需求;生命周期短,可隨時應付突來的遽變。由於植物的光合作用製造養份,土地累積足夠的養份後灌木開始出現,土地也變得濕潤,因為灌木的根能涵養較多的水份。接著喬木也出現了,這一片土地有了樹蔭的遮蔽,也變得更為濕潤,連空氣中都充滿濕氣。各種蕨類、真菌、多樣的植物及大大小小的動物,霸占各個生態區位,生物多樣性突然增加,森林發展進入極盛(Climax)時期。先驅物種因為曬不到太陽,土壤又太濕,慢慢退出這塊土地,必須等到下一次干擾作用(Interference)的發生。 這樣的一個過程,我們稱為消長(Succession,或稱演替)。 健康的生態系藉由消長,而擁有自我修復(Self-repairing)的能力,但是當干擾作用的損害(Damage)程度超過自我修復的能力時,往往造成生物多樣性減少,資源消耗殆盡,使得土壤呈現不穩定狀態,影響植物存活。如此惡性循環,會使得生態系更不可能自我修復。 保育觀念的轉變 「保育(Conservation)」指的是「保存(Preservation)、保護(Protection)並復育(Restoration)」,但以前的學者相信,在沒有人為干擾的情況下,當森林到了極盛時期,生物多樣性會達到巔峰,消長不再發生,干擾只會使生物多樣性降低。所以早期的保育觀念著重在「保存、保護」,大部份是將稀有物種的族群四周劃設保護區,並禁止人類活動。這樣圈地保護的形式,很容易使保育行動侷限於單一物種。也容易讓人誤解,保護區以外的地區就可以開發。 現在的觀念則是相信,環境隨時都在變動,在自然棲地呈現的是不平衡的群落,絕不會是靜止不動的狀態,干擾隨時出現,自然隨時都在消長,圈地保護只是消極的保育。繼因人類的對自然環境的開發,遠遠超過環境的自我修復能力,於是有人強調積極復育的想法,以人為的方式幫助自然恢復原來的棲地型式,縮短消長所需的時間。 但是為求速效的棲地復育,反而造成更嚴重的生態破壞。比方說大量繁殖生命力強的物種,再釋放到非原生棲地,結果造成本土外來種的問題,如東部河川的魚類復育。或是培育瀕危物種野放回原棲地,但未對原棲地的開發進行限制,結果只是浪費時間、金錢、人力,如中部山區的螢火蟲復育。 學者們終於認知到:未整體的考慮環境功能、相關物理、化學與生物等特性,僅注重稀有物種的群落,但未對其棲地的功能進行復育的計劃,不屬於完善的復育計劃,所以對於復育地的自然資源要有詳盡的調查,包括古老文獻的蒐集與整理,期望能了解復育地最原始的物理(濕度、溫度)、化學(營養組成)與生物(植被、生態區位)等狀況,再來進行物種保存與棲地復育的工作。 由櫻花鉤吻鮭的復育,就可以看出台灣在復育觀念上,已經漸趨全面性。1995年以前,櫻花鉤吻鮭的復育主要是捕捉種魚取卵,進行人工培育後再放流,放流區域為大甲溪的各主要支流,包括司界蘭溪、高山溪、七家灣溪、有勝溪、南胡溪與合歡溪等曾經有鮭魚分佈的地區。1995年開始逐漸收回集水區附近的農地,並進行棲地造林,以增加溪流隱蔽性,降低溪水溫度(櫻花鉤吻鮭生存的水溫不能超過16℃)。1998年以高山溪三、四號攔砂壩為實驗對象,進行不同的拆除工程,讓已經水泥化的溪流回復自然狀況,同時在易崩坍的河岸,研議生態工法的可行性,以免一場大雨過後,又有鮭魚受困於河岸淺灘處。 傳統文化的復育 近來的復育計劃,不只考慮自然因子,更擴大涵蓋了社會經濟背景與文化要素,畢竟人類不是環境的旁觀者,而是自然環境的一份子。環境棲地常因人類的活動行為而受到影響,社會經濟的問題、行政管理的權責,乃至人類對土地的使用方式,都會影響生態復育的成效。同時保留人類傳統文化,亦是環境棲地復育的一個重要課題。 許多學者指出生物多樣性與文化多樣性之間,有著複雜而密切的關係,現在有很多國家都與原住民合作經營國家公園,因為原住民人口稀少、生活方式簡單,且大都仰賴當地自然資源維生,因此與周遭環境多能保持較和諧的關係,大致上保存了完整的生態體系與維持生物多樣性。此外,由於他們長期與大自然互動,對於當地的生態環境有著豐富的知識與管理經驗。 在澳洲,政府在律法上極尊重原住民的權利。1979年時,澳洲政府歸還卡卡度地區原住民的傳統土地,但附帶條件是必須將此土地租給澳洲政府成立卡卡度國家公園,並由原住民和澳洲自然保育局共同管理。此外,澳洲政府又在1985年10月26日,正式將烏魯魯國家公園的土地權狀遞交給烏魯魯原住民。如卡卡度的模式,擁有烏魯魯地區土地的原住民與政府簽訂了99年的租約,來延續國家公園的政策與管理,差別在將原來的管理權則,改由以原住民與國家代表共同組成(原住民佔多數)的共同管理委員會來承繼。 借重原住民對大自然的認識,也使得環境對人們的傷害減到最低,並維持生物多樣性。位在澳洲中北部乾旱地區的卡卡度與烏魯魯國家公園,都藉由原住民耆老的經驗,進行適度且小規模的放火焚林,以免枯枝落葉過度累積,引起一發不可收拾的森林火災。同時這樣的焚林也可以維持環境的動態變化,使先驅物種得以留存下來。美國、加拿大、日本、南非,也都會為了保育先驅性的稀有物種,進行小規模伐林或是控制性的焚林。一味的限制或是過度的開發,都不是正確的方式。 全面性的研究 近年學者提出一個概念,就是「護傘種」(Umbrella Species)的概念。當你維護了保育目標物種的環境棲地,連帶的可以保護這個範圍內的所有大大小小已知或未知的物種。 環境棲地的保育有非常多的方法,重點在尊重生命,尊重傳統文化,每一種方法都不是絕對,但是卻是值得我們去好好研究。若能互相搭配,對於保育工作能更有效率。
※本專欄由林務局贊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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