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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來種防治管理:歐洲嘗試共同策略 作者:謝雯凱(台灣環境資訊協會) 歷史課本都讀過,南歐地中海城邦自羅馬時代開始便和北非、中亞交流頻繁,到了15世紀中葉後的地理大發現時代,以及隨之而來興盛的海外殖民貿易,歐洲一直以來都依靠著強大的海運實力,自世界各地將許多珍希寶物帶進歐洲,其中也包括了許多特意或不經意帶回來的外來種生物。譬如來自中國大陸作為觀賞用的鴛鴦,已經悄悄在英國的樹林中馴化繁衍了幾百年,許多園藝植物更是如此。 近代歐洲擁有全球最繁忙的世界貿易與內陸交通,加上歐盟國家的貿易自由化後,大半歐陸往來關卡不再設限,更多外來種生物能在歐洲恣意來去。所以對歐洲國家來說,外來種問題是新問題也是老問題,是生態與經濟問題,也是國際貿易問題。 歐洲外來種生物管理政策現況 困擾歐洲國家的外來種生物有很多,當前最受矚目的外來種生物有北美紅鴨(Ruddy Duck)、水貂、美國鰲蝦、日本蓼科雜草(Japanese knotweed)、灰松鼠與荷蘭榆樹病(Dutch elm disease),多數是商人所引進,而且為害歐洲國家經濟及生態,目前仍無法有效解決。 根據歐洲國家提交至《生物多樣性公約》組織的國家報告中可以看出,儘管外來種入侵問題已經十分受重視,但鮮少歐洲國家訂定出國家級的外來種防治政策。 各國現行的外來種防治政策主要著重在農牧法規、林業政策與保育法規上,有的國家則兼顧監控內陸水域船運所夾帶之外來種。丹麥與匈牙利等國家則在狩獵法中,規範野放外來種動物作為狩獵之用。 泛歐的外來種防治策略 歐洲陸續出現過幾個泛歐洲的外來種政策研議,最新的是在2003年12月於法國史特拉斯堡﹝Strasbourg﹞舉辦的歐洲荒野保育公約 (Convention on the Conservation of European Wildlife and Natural Habitats,簡稱伯恩公約)第23屆大會決議的《歐洲外來種策略》(European Strategy on Invasive Alien Species),其目標是在2008年時,泛歐洲地區都能夠落實這份決議。 《歐洲外來種策略》是由專家根據生物多樣性公約相關規定研擬而來,裡面提出了8個大策略,這8大策略分別是:
一、建立外來種知識教育與諮詢體系 由於歐洲聯盟也是歐洲荒野保育公約的會員,《歐洲外來種策略》幾乎已確定將主導整個歐洲的外來種政策走向。目前歐洲各國正依據《歐洲外來種策略》的8大策略陸續修正國家的外來種政策,以達成歐洲一致性的標準。 區域間趨向合作 在策略中規定的第四點「區域間的合作」,是由於歐洲境內許多生態圈範圍是跨越國境的,而許多區域合作的保育條約早已在歐洲落實多年,包括多瑙河沿岸、地中海沿岸、阿爾卑斯山系、伊比利半島與波羅的海地區。在這其中,其中以列為生物多樣性熱點的地中海區域最為重要,這裡也成為歐洲生物多樣性研究與資金大量投注的地區。 而在歐洲北方則有一個「北海與波羅的海外來種防治網絡」(The Nordic/Baltic Network on Invasive Alien Species, NOBANIS),可說是歐洲最有系統的跨國外來種防治計畫。在NOBANIS的支持下,這些沿岸國家紛紛建立了有關水產、植物、動物等的外來種資料庫與資訊分享機制,並在水域外來種防治行動上多有合作,也促使歐盟制定了水域保育相關的法律指令。 為何要進行區域合作與採行共同策略呢?事實上,歷史與地理的憂戚相關已經使歐洲成為無法分割的整體,在外來種的問題上亦若是。北美紅鴨一開始只引進英國,最後溢出至西班牙、法國與北非,與當地的稀有的白頭鴨雜交,造成白頭鴨瀕臨滅絕。而造成林木疫情的荷蘭榆樹病更從西歐蔓延至中東歐。可見得歐洲國家必須採取一致性的防治措施來對外來種進行防堵,《歐洲外來種策略》就適時提供這樣一個機會。(2005-10-19) ※本文出自農委會防檢局《外來種資料庫建置與維護專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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