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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公園-從生物多樣性看國家公園保育] 東沙的海洋生態調查(下) 作者:莫聞 (台灣環境資訊協會) 東沙海域遠離人跡,不受干擾,是許多其他地方受威脅物種繁衍的天堂,其生物資源固然豐富,然生態復育之聲也是急急切切;前文已說過,以往各方漁民之過度撈捕、炸魚、毒魚,已使作為魚類重要棲息之地的珊瑚群死亡大半,目前除了依賴海巡官兵巡守驅趕不法漁船,則須靜待海底生態休養生息,自然復原;但一方面,設立國家公園,即不免背負著國人前往觀光旅遊之期盼,承擔著一定的遊憩壓力,如何在保育與開放觀光之間做適度權衡,是一重要課題。 國際海洋保育專家Richard Kenchington博士在今年4月間應邀前往營建署實施專題報告時曾提出建議,首先至少要給予5年的高度保護,保持最低限度的人為衝擊,其次則必須有系統的進行生態系統調查,佐以政策、法令上的管理手段,訂定管理目標,在反覆觀察人類利用所造成的效果,測試各種管理方法後,訂出最適方針。Kenchington博士也提到與國際機構合作交流的重要性,例如「國際珊瑚礁學會」(International Coral Reef Initiative,,ICRI)、設立於帛琉的「國際珊瑚礁中心」等。 東沙國家公園籌備小組吳祥堅今年2月間即曾為文指出,全世界110個國家的珊瑚礁重要地區面臨危機,自然保育聯盟(IUCN)為已著手協助印尼進行珊瑚礁棲地復育和經營管理計畫,也聯合各國位科學家,在印度洋進行珊瑚白化、死亡的調查和復育評估工作,並協助巴西進行海洋污染控制試驗;由此亦可見國際合作的潮流趨勢。 從Kenchington博士的建議可看出,「有系統的生態系統調查」實是當前階段最重要的工作,保護的成果、各種管理方法的成效檢驗,都有賴於此。除了生態上的調查以外,有鑒於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2001年通過《水下遺產保護公約》(Convention on the Protection of the Underwater Heritage),認定水下的人類遺址、建物、沉船機骸等具保留價值之文物,為民族、國家之歷史要素與人類共同遺產的重要部份,目前中山大學海洋環工系副教授邱文彥也正進行東沙海域的沉船遺跡調查。據邱文彥蒐覽文獻古籍後,認為東沙海域本為大陸通往台灣的必經海域,發現沉船的可能性頗高,因此亟需人力勘查定位後嚴加保護,以避免商業行為破壞歷史文物。 然而,海洋調查,做比說難上千萬倍。海洋不比陸上,人在水中,行動遲緩許多不說,目視可及之處又極其有限,且洋流浪濤難測,危險性更增添許多,一日調查下來,成果有限;另外,水中調查行動也需要特殊潛水訓練才足以勝任這,也是為何鄭明修預估以現有人力約要5~10年才能完整調查東沙環礁生態的原因。 但更迫切的問題是,人力可補充、人才可培養,人心觀念的改變卻更難。今年1月間,立法院以財政困難的理由將推動東沙國家公園的預算全數刪除,行政院組織調整增設「海洋委員會」的芻議也是幾經波折後被政黨協商協調出局,頗令國內關心海洋的專家學者和民間團體厄惋。質言之,台灣面對東沙海域自然、文化遺產的心態與做法,可說是關係到邁向海洋國家的關鍵,而當前的調查工作,則是奠定此一關鍵的重要基石,應賦予更多注意與支持力量。(2005-05-25)
【參考資料】 ※本專欄與營建署國家公園組合作刊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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