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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共識網路論壇]

呼籲成為京都議定書第39列管國

作者:威廉林

  台灣人口佔世界之0.35%,而溫室氣體排放量卻達全球總量之1%,排名第22位,因我國以石化、鋼鐵、水泥、電子等高耗能產業為重心且交通工具過度密集所導致,無論以總量或每人平均來計算,皆顯示排放強度甚高;另一方面,國家競爭力名列前茅,各類產品行銷國際市場,使我們被認定為「已開發的先進國家」,如此排放量與國際地位,為何京都議定書的管制名單(38國),我們可以不在名單中?沒有正常國家地位又非屬聯合國會員,可能是主要的原因,或者,我們已被列入「中國」的一部份,屬「非已開發國家」等級,順勢搭上中國的便車而分享其優惠。

  如此,是該慶幸?還是悲哀?

  政治地位模糊卻帶給我們延遲管制的好處,或許我們可以繼續採取模糊拖延政策,反正「時到時擔當,無米再煮蕃薯湯」,產業界態度比較傾向於此,而政府在沒有強制約束的情況下,也會逐漸迎合此一態度以避免短期的經濟衝擊。近來我們熱烈討論產業發展與減量目標或措施,但是否思考國家定位所衍生的問題?在京都議定書的背後,其實還隱藏著產業發展、環境保護及國際地位的複雜糾葛。

  若由反向來思考,反拖延的極致作為就是積極而認真地來面對:當察覺遲早都要面對此一課題時,基於預警原則,儘早準備才可儲備緩衝能力與免疫力;近來經濟學者也分析指出:愈晚實施減量,成本將愈來愈高;或遭不預期國際經濟制裁時,國家競爭力可能頓時嚴重受挫。在此情境下,實應轉被動為主動,因此,我們應建議政府,立即向國際社會宣布我們自願爭取為京都議定書第39列管國,以顯示我們響應國際環保規範的誠意與決心,國際社會在考量推動環保合作,應會支持及歡迎我們加入京都議定書的列管行列,一旦獲准,我們優先中國而受列管,可以凸顯政治實體存在事實,擺脫牽連與落後形象,且有法定依據後,國內推動減量措施具備正當性,產業界抗拒減量的主要理由立即消失,而溫室氣體減量措施可以帶動其他污染物質的合併減量,全民環保意識將逐步擴大與提升,環境品質得以改造。

  過程中,中國可能又百般阻撓或脅迫,我們除應堅定立場外,亦可藉機形塑為國際關注的焦點,並顯示台灣與中國之間存在根本的差異與鴻溝。一個簡單的態度轉變及國際宣示,可以帶來多重好處(紅利),何樂而不為? (2005-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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