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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小百科] 生態工法:讓工程更符合生物多樣性原則的巧妙技術 百科博士 生態工法(Ecotechnology),廣義的內涵是「為達到永續利用的目的,對周邊環境保存、維護、復舊、改良,所施作的工事,包括生物與非生物材料的應用」。狹義的內涵則為「取當地之可應用資材,在儘可能不破壞當地生態及環境景觀的原則下,對一般邊坡以及河溪,包括崩塌地等特殊地形,所做之整治工程與措施。」 根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生態工法諮詢小組的定義,生態工法係指人類基於對生態系統的深切認知,為落實生物多樣性保育及永續發展,採取以生態為基礎、安全為導向,減少對生態系統造成傷害的永續系統工程設計,使自然與人類共存共榮。 百科教室 18世紀以降,預見生態浩劫的科學家指出,唯有改變人類對自然的態度,才有可能解除日益籠罩世界的生態危機,「生命中心倫理」(biocentric ethics)的觀念因此成了一股與傳統價值觀念相抗衡的主力。 1938年德國Seifert首先提出近自然河溪整治的概念,揭示一種進階的治理方案:在完成傳統河流治理任務的基礎上,以低廉的經費營造接近自然的景觀之美。隨著各界不斷致力於生態工法的研究、應用以及推廣,生態工法亦不斷被賦予不同的內涵,其定義也逐漸轉變得更為明確。 由於台灣的生活品質漸漸提高,親近大自然的需求大增,不論是遍及全台的野溪整治、道路工程,亦或是居家附近的公園綠地改善工程,都頗受保育人士詬病,但不論是工程人員或保育人士,都同意在人為施工與自然保育之間應有一最佳之平衡點,生態工法的發展便成為大家的期待。 1998年起,生態工法的開始在台灣推行,2000年大規模應用在921重建區土石流及崩塌地整治,如水里白不仔土石流崩塌山坡、埔里虎頭山等,後來,更成為政府施政項目之一。尤其是從身為工程主管單位的公共工程委員會厲行推動,才從小規模的研究或實驗性的施工,推展到全國各地。
但是,由於地處(亞)熱帶的台灣,生態體系的複雜程度遠超過寒溫帶的歐美日等國,即使歷經數年,生態工法在國內的發展仍尚未成熟。因此,也難以產生定型化的施工規範或技術守則可供工程人員遵循,或是發生以生態工法之名,但卻不符當地生態需求之實的工程…等問題。 然而,生態工法的推展開啟了工程界和保育界之間的對話機制,已從過去的概念或理想,走向實務的運用,政府並將之列入重大研究與國家議題之中,相信未來定對台灣環境品質的提昇,定有更正向的助益。 【參考資料】 版權歸屬台灣環境資訊協會(楊小慧 彙編,曾伊茵 審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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