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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小百科] 水污染:嚴重影響生活環境與國民健康 百科博士 根據我國水污染防治法之定義,水污染(Water Pollution)係指「水因某種物質、生物或能量的介入,而變更其品質,致影響其正常用途或危害國民健康及生活環境者。」 水污染之所以形成,主要是因為污染物未經過妥善處理就被排入水體,導致其污染負荷總量超過水體之涵容能力,影響其水質與水體之正常用途。一般的污染物來源包括家庭廢水、工業廢水、垃圾滲出水、畜牧廢水,或是因各種開發工程所導致的自然環境變動等。
百科教室 水體是否污染,一般以水污染指標來判斷,指標可以分為物理性(如臭味、色度、濁度等)、化學性(pH值、溶氧量、各種鹽類濃度等)、生物性(各種致病菌數、藻類、水生生物種類等)三類。據此,環保署制定所謂放流水標準,作為污染排放者所必須遵守的規定限值,藉此控制進入水體的污染物總量。
水中污染物會透過飲用水而影響人體健康,像是砷會引起烏腳病、鉻會誘發多種癌症、鎘會造成痛痛病、汞會造成水保病、硝酸鹽會造成藍嬰症等等,而自來水處理過程加氯所衍生之三鹵甲烷亦已被證明為致癌物質。至於灌溉養殖用水的污染物,則會透過食物鍊產生生物放大效應,將毒性物質濃縮在人體中。 目前臺灣河川所面臨的危機,主要歸因於人類在集水區內的活動,在上游以農業礦業不當的開發為主,在中下游則與工商業和家庭活動關係密切,其中以工業污染造成的危害最為急遽。例如,1986年,台灣西南部的二仁溪遭廢五金業者排放含有高濃度重金屬的廢酸液,溪水出海口附近養殖的牡蠣大量吸收「銅離子」後,顏色變成綠色。 2000年,大高雄地區自來水水源的旗山溪受到不法業者傾倒有毒廢油,嚴重影響3百萬人飲水安全。 版權歸屬台灣環境資訊協會(朱敬平 彙編,劉英助 審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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