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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環保-POPs]

一「爐」永逸?

作者:朱漢強 (香港地球之友環境事務經理)

  全世界第一座取名「破壞王」(Destructor)的焚化爐,131年前在英國諾定咸 (Nottingham)誕生以來,圍繞焚化爭議的硝煙便不曾止息。1999年,全球反焚化爐運動步入高潮。這一年,菲律賓宣佈成為第一個禁用焚化設施的國家;同一年,比利時有乳牛因吃下焚化爐附近的二噁英(編按:即戴奧辛)毒草而「中招」,政府不得不緊急回收全球的比利時乳製品。

  近年來,焚化爐欲借屍還魂,以「高溫焚化」、「氣化」、「共熔」等艱澀的名稱重新登場,希望藉此洗刷其負面印象。

  香港政府也深信焚化是解決本地廢物「一『爐』永逸」的出路。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常任秘書長郭家強(編按:目前同時擔任香港環境保護署署長一職)去年底造訪焚化爐大國日本後,便用上「美輪美奐」等禮讚之詞,擁抱焚化爐的心意溢於言表。只是,政府沒想過焚化設施,也可以是死路一條。

  當局原計劃在今年四月推出引入焚化爐的諮詢文件,沒想到文件尚未「出街」已經吃下悶棍,被立法會議員狠批為「粗暴地硬銷」,整項計劃出師未捷被迫押後。

  官員擁抱日本焚化技術前,請務必搞清楚,日本有焚化爐大國的稱號,指的不光是它擁有最多焚化技術,還有它製造最多二噁英,以及積極向國外(尤其是第三世界)輸出這項「骯髒科技」(dirty technology)的污名。

  過去七年,日本已關閉了4,700座焚化爐。縱然是所謂新式的焚化科技,也並非一如想像中完美。2003新落成的高砂市(Takasago)高溫焚化爐,燃燒溫度可達1,300度以上,但卻發生排放超逾十倍二噁英標準的醜聞。印度金奈(Chennai)的氣化設施,也因為排放過量的致癌物質二噁英及芙喃(Furans),於2001年爛尾收場。

  焚化設施的一大賣點,是號稱能燒掉約八成的廢物體積。不過,餘下的兩成灰燼 (尤其是飛灰)卻可以含有極高的毒性,必須另作處理,而非任意丟棄於堆填區。

  再說,焚化爐也非「大胃王」,無法燒盡所有廢物。除不宜燃燒塑膠袋、寶特瓶、寶麗龍等可引致二噁英的物料外,舉如佔全港廢物總量近四成的建築廢料(混凝土、砂土等),它便吃不下。另外,佔香港一半廢物量的都市垃圾,當中近四成的冷飯菜汁等廚餘由於水份甚高,燃燒時不單要耗用額外燃料,而且會對設施造成嚴重損耗。

  焚化設施並非大胃王,卻是不折不扣的現代「吾三貴」。世界銀行研究指出,焚化設施的建造成本貴、營運費貴、維修也貴,整體成本開支較堆填費貴一倍以上。本港環保署的評估也發現,以高溫焚化及氣化處理每噸垃圾的成本,分別要花上235元及400元,較現時堆填處理貴上一至三倍不等。

  政府又吹捧燃燒廢物的過程可以產生電力,但實質效益微不足道。舉例而言,即使把全美國的都市廢物一把燒了,產生的電力原來僅足以應付全國百分之一的需求。

  話說回來,如果政府有決心做好環保,搞好廢物分類,可以燒的垃圾根本有限,絕無必要花大錢蓋焚化大白象,更可實踐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廖秀冬局長 (制訂環保政策的最高官員,局長與部長職能相若) 所提「零廢物」的正確廢物處理概念。

  台北近年做好家居廢物收費及廚餘分類後,廢物量大減四成,成績有目共睹,部分焚化爐反而出現「無垃圾燒」而停機的窘境。問題是,焚化爐不可以開開停停,否則無法保持高溫,容易產生二噁英。

  如果要維持長燒長有的狀況,最「懶惰」的做法是放慢手腳,不做好源頭減廢和回收的工作。不言而喻,此舉與可持續發展的原則背道而馳。然而,不少擁抱焚化技術的國家,偏偏本末倒置地高舉焚化萬歲的旗幟,忘了「破壞王」正是鼓吹浪費資源的幫兇。

(撰稿日期:2005-04-04;刊登日期:2005-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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