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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短評]

離島建設 別再複製本島那一套了!

作者:李永展 (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理事長、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委員、文化大學建築及都市計畫研究所教授)

2005-07-16~07-22

  夏天一到,又是觀光旺季,不只國外旅遊,國內旅遊也是篷勃發展,其中尤以離島觀光旅遊更是絡繹不絕。然而在這些熱絡的離島旅遊團背後卻襯托出離島應如何建設的古老卻嚴肅的話題──澎湖要不要允許博奕事業?金門大膽六小島要不要歸縣政府管?蘭嶼天池及朗島簡易港口建設永不永續?其實,《離島建設條例》在2000年4月5日公佈時便指出,為了「推動離島開發建設,健全產業發展,維護自然生態環境,保存文化特色,改善生活品質,增進居民福利」才制定此條例,其主旨相當符合「生態、生活、生產、體制」的「三生一體」之永續發展目標。可以說,政府想幫助離島的心情是濃厚的,想幫助離島發展是有心的,但不幸的是在執行時卻都變成沒有離島特色的硬體建設,導致離島建設跟台灣本島的惡質建設沒二樣──許多都是不永續的建設!

  相關單位在推動離島建設時,往往都抄襲台灣便宜行事的作法──將鋼筋加混凝土的工程等同於建設、等同於進步,完全忽略離島的人文社會及生態環境。我們必須嚴肅思考的是:離島究竟要如何建設才能永續?例如蘭嶼朗島簡易港口的興建,其目的是要興建機動漁船的觀光碼頭,但這是不是蘭嶼最需要的?如果因為要興建觀光碼頭而把原來具特色的拼板舟停泊風光破壞了,則原住民的文化及生態都消失了,還有誰會來「光光」碼頭呢?此外,海面一旦遭受機動漁船的油污染,波及了蘭嶼原住民祖先傳統以來當作餐桌及聊天場所的沙灘,蘭嶼的傳統文化只會加速流失,不只外來遊客無法欣賞品味,更嚴重的是蘭嶼的下一代將無法保有這些重要的文化資產!

  其實離島很多地方根本不需過多的硬體建設,但因為以往離島建設基金的編列並未考慮永續發展,反而造成過度施工,造成人文社會及生態環境的破壞,而為了修補這些破壞,便需花更多的經費,製造了更多的「防禦性支出」。不僅如此,高額度的硬體建設經費一旦透過發包程序,因為往往不是離島部落或地方團隊能力所及,結果大多數工程都被台灣本島的工程顧問公司取得,造成這些工程與地方生活脫離。因為就台灣本島的顧問公司而言,這些工程只是他們的另一件「工作」,並非與在地人休戚與共的「生活」,工期一旦結束便結案走人,對於後續維管及對環境景觀造成的衝擊根本很少考慮,遑論在地的人文社會文化之保存維護!但如果以「雇工購料」方式取代,就可改變傳統的外包工程的缺點──因為對在地人而言,這些工程不只是工作而已,更是生活的一部份。質言之,把離島建設基金的編列,從工程為主的硬體建設,調整為人文社會面向為主的軟體建設,那麼就可避免過度施工對生態環境及人文社會的破壞。

  台灣一直存在著資訊不對等的情況,民眾一直被教導要開源節流,但政府在離島建設議題上卻只注重開源及開發,以為這樣才是進步的作法。但我們要問的是,我們需要的究竟是什麼樣的開發?其次,如果確定要開發,我們的手段是否過度粗暴?是否過度不尊重離島特色?開發建設有時固然免不了,但一定要融入當地的生態環境及人文社會;而全然排斥建設、退回山頂洞人的生活模式也不可行,折衷的作法就是要尋找破壞最少生態環境及人文社會但卻能增進最多公共利益的建設,這正是「永續發展」的真諦。

  台灣離島的特色一不小心便很容易像夕陽西下般地慢慢消失在天空的盡頭;離島其實是多元且富特色的,現在卻任憑不永續的作法塗鴉抹黑。離島需要的是自然、自在、及尊重,需要的是不破壞當地生態環境及人文社會的永續發展之建設。換言之,為了讓離島能達到「三生一體」的永續發展願景,離島建設必須從體制面去解構不永續的決策,必須以離島本身為主體,將工程發包改為雇工購料,將硬體工程改為軟體建設,更必須以「離島21世紀議程」作為指導原則,擘畫離島的永續藍圖,果如此,離島才能真正永續!

本文同步刊登於第195期《Taiwan News財經•文化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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