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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新聞] 『美濃小型焚化爐公聽會』達成關廠共識
民眾也痛批焚化爐申設過程,將「水源保護區」變更地目為「特地目的事業用地」,反觀高屏溪諸多養豬戶及旗山44戶人家都因位於水源區內被強制停業、拆除,縣府竟核准日友在河堤內興建高污染的小型焚化爐,無視大高雄幾百萬人的飲水安全。 日友公司先動工興建,蓋好後才提出建照申請,明顯違法;且自取得操作許可、燃燒運轉將近一年後,日友才向建設局申請使用執照,先上車後補票,程序完全不符。 鄉民也質疑,美濃小型焚化爐設立既然是為了「過渡時期緊急處理美濃垃圾」,為何88年12月21日尚未正式運轉時,縣府就依日友「美濃鎮公所提供垃圾量不足10噸」理由,准予燃燒外來一般事業廢棄物130噸?且增設兩個灰渣掩埋場,從雲林元長兩焚化廠及台南下營廠每日運進80噸? 關於民眾質疑地目變更一事,日友公司代表說他並不清楚。環保局蔡副局長表示,當時的確沒有做環境影響評估,環局贊成終結美濃小型焚化爐,垃圾改運至仁武,過去的問題靜待司法調查。 建設局官員表示,日友的確動工興建完成後,才提出建照申請,已依法罰款。鎮民代表會羅主席表示,代表會沒通過焚化爐申建案,縣府竟核准興建,還要他們編列預算補助燃燒費,完全不尊重鎮代會。 徐立委向鄉親保證,此事由他來解決,再不關廠他就直接找環保署長。會議最後在徐立委協調下,達成「縣府先以行政命令勒令停爐關廠,待相關調查終結,確定焚化爐申建過程合法,且不影響人體健康及農作物之後,才可重新運轉!」的共識。 資料轉載自:【美濃社區電子報】美濃環保聯盟新聞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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