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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永續發展促進會召開「環境教育法」草案公聽會

本報訊

  立法院永續發展促進會於23日上午10:00在立法院中興大樓召開「環境教育法」立法草案公聽會,除了討論目前不同的「環境教育法」版本間差異,更希望共識版本的草案送進立法院會的議場中,進行審查。與會人士來自官、方,學者及非政府組織,但是企業界並未有代表人士出席本次會議。

  趙永清立委首先請各界代表發言,報告相關推動環境教育法草案立法的工作進度,官方代表均表示,主管機關各自設有相關法規與預算的編列,去推行環境保護與自然保育方面的工作,但是對於環境教育方面的實務較少觸及,而且,一般而言,政府單位在執行環保或自然保育工作時,鮮少就環境教育的概念去整合各項工作,但是都已體認到環境教育的重要性,以及相關立法將能夠為政府單位在執行公務時,帶來更多的法源依據。

  草擬環保署「環境教育法」版本的邱文彥教授表示,在比較環保署與教育部兩個版本時,有三個主要的問題出現,一是兩個主管機關地位並不對等,可能會產生從屬問題,未來將如何合作?第二,民間非營利組織在推行環保或保育等相關工作時,經費一直很缺乏,因此未來經費如何運用將是關鍵。第三,民間組織提供了「非正規」的教育系統,而相對於教育部轄下的正規教育,它的重要性不可被忽略,這可以從目前有越來越多的環保或保育的相關獎勵看得出來。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理事長李永展更進一步指出,未來如何規範經費運用,讓非政府與非營利組織能夠有充足的資源,為社會大眾提供更好的非正規教育,將是環境教育法中的關鍵之一。工傷協會秘書長顧玉玲則認為,民間組織也應該包括企業界,企業必須負起環境責任,因此企業也應該接受環境教育,以及受到相關法律的規範。

  針對草案名稱應該是「環境」還是「永續」,草擬教育部「環境教育法」版本的梁明煌教授則指出,「環境」一詞的概念與內涵其實隨著時代變遷,21世紀的主題便是永續發展,因此,「環境」教育法更能夠得到立委們的理解與認同。

  先前即有各界針對環境教育法草案進行過多次討論,因此,此次與會人士期待草案在新的立法院會期,能夠獲得立委們的重視,讓環境教育法草案早日通過。 (2002-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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