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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新聞-環境政策] 停止無止境的焚化政策 環保署「零廢棄」被批為換湯不換藥 本報訊
環保團體表示,去年年底,120餘個民間團體連署建請立法院刪除環保署的焚化爐相關預算,要求環保署立即停止錯誤的焚化政策;而在今年3-4月間,更透過立法院永續會主辦的廢棄物政策高峰會,表達垃圾政策應翻轉的六大訴求,再次重申停止焚化爐興建,並儘速朝向零廢棄的目標前行。然而,細查這份「垃圾處理方案之檢討與展望」草案後卻發現,該草案中雖然高舉零廢棄的大旗,然究其內容,實令民間團體大為失望。要言之,環保署欲以零廢棄之名,維持垃圾焚化政策之不墜。 在環保署該份草案中對零廢棄之定義為:「生垃圾不直接以掩埋為最終處理之方式,而應以源頭減量及資源利用方式進行資源再循環」,此處所謂的「生垃圾」,是指相對經過焚化的「熟垃圾」而言。環保團體認為,環保署此項定義與真正的「零廢棄」目標,仍有一大段差距,頂多只能說是「零掩埋」而已;真正的零廢棄,尚應包括「零焚化」;換句話說,也就是以源頭減量、分類回收再利用、廚餘堆肥等方式,讓被拋棄的資源可以盡量循環利用,以減少自然資源的使用,同時避免以焚化與掩埋等破壞或埋沒資源的方式來處理廢棄物。 來自北投的唭哩岸環保志工團總召集人王培英在記者會中表示,台北市政府早已規劃好在年底全面實施廚於回收制度,然中央規劃卻必須花17年的時間,才有辦法達到17%的廚餘回收率,其政策推動腳步之牛步化,實為荒謬;他並表示,鑒於廚餘會使焚化爐在操作時釋出有毒物質戴奧辛,他反對政府在尚未全面做好垃圾分類前,繼續興建焚化爐。苦勞網成員吳清龍則表示,環保署一方面喊窮,透過推動清運垃圾民營化政策精簡人力,卻又繼續花大錢蓋焚化爐,實在說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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