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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新聞-環境政策]

民營化大風吹到垃圾清運系統 勞工環保團體都有話說

報導:苦勞網

  環保署目前正準備修正合併廢棄物清理法與資源回收再利用法,計畫推動地方垃圾清運系統民營化,預計2006年之前,完成全國垃圾清運民營化規劃,未來十年間,輔導10到15個縣市完成民營化。

  目前廢棄物按照依產源來區分為一般廢棄物及事業廢棄物,而事業廢棄物又分成一般與有害事業廢棄物。環保署表示,目前修正合併廢棄物清理法及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中,將不再採產源分類的方式,而是改依廢棄物的性質,區分為一般廢棄物及有害廢棄物。因此事業所產生的員工生活廢棄物,及目前的一般事業廢棄物將與家戶廢棄物一起交由民營化後的地方清潔隊清理。至於事業單位生產的有害廢棄物,產生者仍必須自行、共同或委託清除處理。

  環保署表示,目前地方鄉鎮區公所垃圾清運機具、車輛與人力,均呈現老化狀態。為了擴大服務並減輕地方鄉鎮區公所財政負擔,並且以「民間能作的,政府就不作」為原則,考量垃圾清運民營化。

  環保署認為民營化可以增進營運彈性、提高績效、節省成本等等,類似的說法,對社會大眾一點也不陌生。然而民營化大旗一揚,首先引起的疑慮,就是相關領域從事員工的勞動權益問題。

  「這個民營化計畫不是向郵局變郵政公司或中華電信、台鐵一樣的『一般民營化』」環保署許姓技正略帶保留地表示「應該比較是委託外包的形式」。許技正解釋,垃圾清運民營化政策一旦實施,清潔工作員不需負責清運一般垃圾,可以擴大投入廢棄物回收再利用事項,也可以多配合天災人禍時節進行公共環境的清潔清理工作。

  據瞭解,目前全台灣從事垃圾清運工作人員約3萬多人,其中將近1萬8千人為清潔隊員。目前台中市與高雄市各有部分區域路段正嘗試實施委託外包。

  台北市產業總工會總幹事周佳君則表示,為確保旗下環保局工會3千多名會員勞工權益,產總與台北市環保局工會已經取得市長馬英九承諾,馬任內,絕對不將垃圾清運工作委外。

  值得注意的是,環保署提出「民間能作的,政府就不作」的原則,所謂「民間能作的」,其實就是「有利可圖的」,對於經營垃圾清運事業可能的獲利來源,環保署指出,代清業者可以針對事業單位生產的一般廢棄物進行估價收費,此外了保障民間業者獲利,環保署也會給予適當補助。

  清運垃圾既然不是作功德,民間廠商勢必得追求利潤,一旦垃圾清運委外,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陳建志最疑慮,如何可能規範、防止廠商不會將有害有毒廢棄物與一般廢棄物混合處理。此外,一旦委外作業採取「以量計價」,既然垃圾越多賺越多,廠商自然不會作垃圾減量,政府為了要保障獲利,說不定得變相保障垃圾量。如此一來,與目前的垃圾減量工作合併來看,實在大有矛盾。 (2005-07-25)

本文轉載自苦勞網7.22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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