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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環境新聞特刊-2005台灣十大環境議題前瞻] 環境政策 前瞻:儘速推動環境立法 今年環境資訊公開的發展方向,不論「政府資訊公開法」是否通過,「行政資訊公開辦法」和「環境基本法」的規範下,都足以讓真正以環境為先,願意推動的單位能大顯身手了,但固步自封的機構仍然可以張著限制公開等大旗子來規避責任。反倒是是環保署三年計畫「資訊公開全民參與」中,「產業環境會計制度推動計畫」的子計畫更令人期待。透過建立產業環境會計制度及公告企業環境報告書,可以讓企業有機會提供其重視環境相關的措施及成效,以建立與民眾溝通的基礎。 2004年全球的天災人禍不斷,從南亞大地震引發的海嘯、台灣的水患土石流等天災肆虐、到國際間戰亂、恐怖主義等人禍橫行,讓人擔憂我們是否還有明天?當然,適度的擔憂和提醒是好的,可以讓人從不同的角度反省自己、團體、社會和國家的所做所為;然而,過度悲觀或過度相信預言,反而會讓自己失去方向而惶惶不可終日,終將無濟於事。 如果從最近十年來國內外環境問題來檢視人與環境的關係,其實有些問題可以透過個人的行動來改變,有些需從全台的觀點著手,而有些則需全球的集體力量才能扭轉。例如溫室效應氣體排放的減緩必須仰賴全球各界的投入才能解決;而台灣的山林水土被不當開發利用,大量資源不斷投入重建、救災,到頭來卻無法挽回頹勢,便必須從全國角度來檢討國土保育政策,進而提出國土保育利用相關法案;至於法案的通過則有賴民眾及民間團體與民意代表共同催生,而例如在外用餐最好自備筷子、水杯,購物不用塑膠袋,也是民眾本身便可以積極投入而改變環境現況的。不過如果環境政策形成法案草案送到立法院審議卻碰上政治角力拉扯,環境立法的內容往往會在政黨協商下面目全非,不僅民氣可用的契機喪失了,連帶可能延宕了國土保育及空間改造的契機! 2004年有關環境政策及國土保育的法案不可謂不多,但似乎毫無進展,例如國土計畫法草案、景觀法草案、社區營造條例草案等,遑論未見動靜的資訊公開法及國土保育利用條例等重要法案。然而這些重要環境政策及國土保育相關法案一旦被過度政治化的台灣立法院生態所宰制,往往等於宣判死刑,這種過度泛政治化的負面影響不幸地使台灣環境成為最大的犧牲者。展望2005年,民間團體必須積極運作的重要政策之法案應該有二大軸向:行政院組織改造中關於環境保護及生態保育的部會調整,以及國土計畫法/資訊公開法等重要法案的通過。 行政院組織改造中攸關環境保護及生態保育的最直接部會非「環境資源部」莫屬,但各界對於環境資源部所屬的司署局等組織架構尚未形成共識,在2005年上半年,民間團體務必要儘速針對這個議題形成討論空間,然後在公開透明的過程中,經過各方檢視與不同論述,務必要在最短期限內形成共識,作為未來「環境資源部」組織改造的基礎,如果民間團體的第一步都沒有整合好,未來有關環境保護及生態保育的機制架構恐怕會對台灣的環境及生態造成無法彌補的影響。 國土計畫法/國土保育利用條例/景觀法/社區營造條例等國土空間改造法案及資訊公開法/環境教育法也應積極排入立法院審議程序,前者屬於城鄉發展及空間改造的重要母法,這些攸關台灣環境未來的重要法案應儘速通過,否則台灣未來的國土規劃、城鄉發展、及資源管理便沒有法源可依循,而無法訂定施行細則據以實施,也無法研擬國土計畫、城鄉計畫、及國土保育方案,連帶無法達到永續台灣的願景。後者屬於資訊公開透明及環境教育宣導的重要立法,這些立法旨在建構台灣成為公民社會的踏腳石,眾所周知,台灣除了國土計畫及空間營造等環境政策需要立法,關於資訊公開及環境教育也相當缺乏,根本無法形成永續發展共識及強大民意後盾作為環境立法的基礎,為了扭轉這種劣勢,除了民間團體必須積極宣導、串連、運動外,台灣的公民社會養成教育及資訊公開也必須成為2005年奮鬥的方向,而其立法也應成為各界須持續著力之處。 回顧2004年不可不謂天災人禍頻傳的多事之秋,當下當然還有許多環境問題亟待解決,或許有人會沮喪地認為,個人棉薄之力無法改變環境的持續惡化,不過我們應該了解:「如果不做一些改變,未來只會更壞,不會更好!」環境意識的培養、環境教育的深耕、環境資訊的公開是改變現狀的最大原動力,但也須搭配環境立法的落實,將環境政策形成法制,然後透過全民的身體力行,才能逐步改善日漸惡化的環境。2005年伊始,讓我們以「不要問環境能為我們作什麼,應該問我們能為環境作什麼」的心態,從改變自己周遭的環境作起,然後再逐步擴大到里鄰/社區/城鄉/區域/國家/全球的環境。這的確是一條漫長的不歸路,但惟有大家一起攜手邁進,才能使這條漫漫長路變成一條永續發展的康莊大道,就讓我們從2005年開始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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