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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新聞-生態保育] 麝香貿易危及麝鹿生存 星、馬倡議立法管制 劉博樺 編譯/莫聞 審校 在馬來西亞及新加坡,由瀕危的麝鹿所提煉出的麝香產品,正透過規避野生動物貿易法規的方式進行貿易。根據野生動物貿易監督網路(TRAFFIC)表示,這兩個國家都迫切需要執行一套更好的監督及執法機制,從野生動物與傳統中藥的管制層面雙管齊下。 東南亞在傳統中藥貿易上的中心樞紐地位,因持續進行活體麝鹿或是含有麝鹿的中藥材貿易而顯得更為引人注目。在TRAFFIC的東南亞報告中一份名為「違背本性:新加坡及馬來西亞的麝鹿產品貿易」的報告中指出,傳統中藥藥方中,含有來自列入華盛頓公約之麝鹿的麝香產品,並未受到適當的管制。 日前,中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於4月初發布發出通知,要求下級各藥品管制單位,嚴格限制天然麝香、熊膽粉在中藥的使用範圍。 (2005-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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