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奮起湖溪流停車場案-淺談生態倫理觀

作者:翁茂松 (奮起湖社區生態教育民宿、台灣永續聯盟發起人兼奮起湖辦事)

  筆者自覺生態專業知識仍感不足,惟卻自認理念方向尚稱正確,三年前赴北而於91年7月再度遷返故里奮起湖,始而得悉主導訂定生態旅遊年之相關單位,竟然自打耳光委請「天才型」建築師設計規劃溪流停車場,該工程地點適巧位於筆者自家旁邊溪流,雖非專業土木工程出身,當即直覺該案顯已違反環安與生態原則,並感到主管單位草率作為既矛盾又諷刺,更何況當時擔任中央政府觀光部門副座主管、現已榮升主管之中央官員同時兼任中華民國永續生態旅遊協會之『常務理事』高階頭銜職務,此等以身作則破壞溪流生態的行為,有何資格高喊口號推廣宣導生態旅遊?如何教育下一代與對生態旅遊仍一知半解的一般社會大眾?乾脆把生態旅遊年的口號廢掉吧!以免誤導或混淆視聽。

  甫返故里之初曾移樽就教洽訪一向自命致力生態推廣的親友,探詢其對該案看法,所得答覆竟認同該工程並云及:政府拿錢來為地方建設應該支持而不可反對,因感失望而無奈告辭;爾後經輾轉得知地方既得利益團體居多,只為短期利益而不顧別人死活者眾,僅得有一位尚稱理念正確的陳姓夥伴。眼看全無轉寰溝通餘地,難以獲得共同支持陳情的其他夥伴,雖經多方奔走相關單位終因理念之異且勢單力薄而難以奏效,筆者每日耳聞遭挖土機蹂躪的大自然哀嚎慘叫聲,痛苦至極!又感依照當今法令尚無正常快速的申訴管道,若依一般「公文旅行」的申訴程序勢必來不及阻止其惡化情形,情急之際嘗試緊急投書總統府,所幸得蒙總統府公共事務室處事明快予以重視關心,並速即以公文轉知會停工,爾後雖經草率不當會勘程序而復工,卻已引起諸多保育團體強烈反彈,並蒙林盛豐政務委員關切重視而蒞臨現場勘察,並要求再度停工,目前尚待政府做最後決策。爾後復蒙台灣永續聯盟蘇銀添執行長偕同靜宜大學生態所陳玉峰教授,率領研究生等人於11月7日上午至現場深入會勘,會勘結果早已公諸於世,敬祈各界明察評鑑是非真相。

  綜觀上列簡略陳情過程,筆者在山上孤獨無助地度日如年又被不當人士蓄意造謠抹黑,內心已憋鬱良久,不吐不快,今嘗試以生態倫理觀質疑相關單位草率不當程序及當地既有利益團體理念等相背之處,謹供各界先進參考指教是幸!

民間部分:

  1. 地方既得利益團體,豈可只為個人短期利益而不顧該工程案之下游居民之生命財產安全?如任該工程完工,利益團體賺得短期利益卻需犧牲別人的生命,居心何在?良心會安嗎?為近利而破壞溪流環安與生態,對得起將來在奮起湖生存的後代子孫嗎?難道現有居民都要成為破壞後代子孫生存環境的罪魁禍首或歷史罪人嗎?敬請三思!
     

  2. 倘若該工程案沒有危險性,雖經區區鄉下小百姓陳情,為何會引起高層政府的重視並勒令停工?那些高層官員知識水準與理念會比鄉下人差而不懂得明辨是非嗎?政府主導推動生態觀光豈可不重視環安、生態與台灣形象而成為歷史罪人?更何況筆者等陳情人曾提出替代方案卻遭致之不理,鄉間小孩用膝蓋思考亦能體會到筆者非為反對而反對,實為環安與生態等理由,要求另覓安全地點規劃施工有何不對?卻遭短視近利人士以筆者阻礙地方商機為由蓄意造謠抹黑,明理的奮起湖鄉親應懂得明辨是非,腦筋要轉過來,勿再受人蓄意煽動!
     

  3. 陳情期間曾有居民至寒舍施壓時反駁筆者「生態」與「人」何者為重?並表示:先要有人類才有生態,生態是人類操控的,其誤解生態涵義的幼稚思維,令人啼笑皆非!試問該君,地球與人類,孰先孰後?難道先有人類才有生態?姑舉一例,台灣已被聯合國列為缺水國家之一,就近言之,奮起湖過往號稱為嘉義八掌溪的上游源頭,猶記得孩提時期奮起湖所有溪水終年涔涔不斷,歷經數十年不當毀林、不當造林,曾幾何時,如今位居水源頭的奮起湖水資源危機已現,每逢秋冬乾涸時期溪流見石不見水,居民只靠少量泉水,長此以往下去卻又能維持多久?奮起湖鄉親們可曾思及將來後代子孫賴以維生的水源何處尋覓?身為這一代吾輩豈可不未雨綢繆而造福後代?抑或只顧眼前而造孽後代?
     

  4. 陳玉峰教授之一篇「引爆台灣杉-淺談台灣保育界的幾個死角」文中提到:國內所謂「生態旅遊」、「環境解說」,配合週休二日、休閒文化及生活水準多元變遷,在媒體大肆誤導,卻缺乏充分自然知識與野地行為倫理的配套,十餘年前陳教授即已擔憂其將成為繼農業上山之後,最恐怖的生界殺手。如今大部分的憂慮成真,消費自然、扼殺生界的旅遊,卻冠上自然保育、環境教育的面具,導致報導一地謀殺一地的悲劇,也形成國內普遍的保育退縮保守觀-「好東西絕對不要和別人分享」的怪現象。

  諸君不見許多媒體及網頁廣告、報導中,已然出現許多假借生態或生態旅遊炒商機之相關內容與行為,殊不知該等行為對生態理念或生態旅遊仍一知半解的社會大眾勢必造成誤導,抹殺生態的真締內涵。猶有甚者,諸如奮起湖地區更有排斥生態的不肖大飯店業者,在其所販賣便當盒蓋上竟然印有「生態」字眼,也有號稱帶團生態解說業者(根據旁人反映其解說內涵有待爭議),卻在其所經營餐廳公然讓客人使用免洗餐具,諸君不覺得矛盾又諷刺?素來標榜環保企業「福特汽車」的一支破壞生態不當廣告造成誤導大眾,猶不知檢討改進竟還託辭狡辯蒙騙社會大眾,難怪該企業所辦之環保獎得主內容有所詬病之處。

  筆者任職於某大旅行社生態旅遊部期間規劃生態旅遊路線時,即遭遇業者與客戶(全國教師會)間因理念差異而僵持的情況,客戶依照生態旅遊真諦涵義,要求業者理應事先探勘調查路線、生態資源後才規劃行程才對,但因當時業者為考量成本捨不得先花費用進行探勘調查,而使得筆者夾在中間兩面不是人,終因理念之異而難以與業者妥協故而自動離職,業者亦因觀念扭轉不過來而失掉一大筆具長期永續性商機的客戶群,而筆者因理念正確、把關嚴謹而獲得客戶的肯定並保持良好互動關係,由此事情顯證假借生態炒商機、掛羊頭賣狗肉之路行不通,更可證明社會大眾眼睛雪亮,尚不認同肯定某些業者舉辦生態旅遊或相關活動,又如最近引發的金華國中戶外教學操兵事件,頗值得各界業者及消費者反省三思!

  綜上所提諸多怪異現象,在在證明生態倫理觀亟待全面教育,往下紮根!否則台灣社會的「病情」勢必更趨嚴重。望藉此本文之披露,建議現今正積極推動生態旅遊之財團法人等保育團體,務必嚴格把關慎防不當業者假借生態炒機,導致不明究理大眾誤而參予消費自然、扼殺生界卻冠上自然保育、環境教育面具的旅遊,長此以往勢必將成為繼農 業上山之後,最恐怖的生界殺手。關心地球生態、永續台灣之諸君、團體,理應共同致力避免使生態旅遊真締涵義在台灣變質。

政府部分:

  1. 政府主導推廣生態旅遊本意極佳,理當以身作則示範推行,豈可任憑地方主管當局自打嘴巴而未經謹慎環安評估、生態調查,僅與少數短視近利人士掛勾草率決議地點規劃施工,始而造成今日局面,明智者理當檢討反省力求改進以免影響政府執政形象,豈可惱羞成怒而蓄意藉機分化居民、製造對立得以間接壓迫勢單力薄的「孤苦無依」陳情者?難道其行是大有為政府所默許之行為?
     

  2. 任職旅行社生態旅遊部期間曾閱灠政府主導觀光相關部門網站,其中所列由各相關部門所規劃的四十餘條生態旅遊路線,許多路線根本是一般傳統知性之旅的行程,與生態旅遊精義顯然不符,更離譜的是該等行程中竟然包含體驗破壞生態性耕作物的負面行程,「號稱」生態旅遊卻「標榜」負面性體驗行程,豈非矛盾諷刺又誤導群眾?根本又是一樁消費自然、扼殺生界卻冠上自然保育、環境教育面具的旅遊怪象,為使台灣免於再度慘遭「生態浩劫」,謹此呼籲建議相關單位請教學者專家予以更正,以昭公信,而免於混淆視聽、誤導大眾,否則對政府2008年觀光倍增政策勢必影響至鉅!貽笑國際!
     

  3. 溪流停車場一案,再評估與暫時停工的決定,代表政府的一種進步。然而以奮起湖停車場顯而易見的錯誤小工程,都得勞動總統府、行政院政務委員才能暫時阻止。試想,如果事事都如此,國家機器要如何運作?奮起湖不會是單一事件,必需提醒的是,目前國家推動之各種大型方案,如2008之觀光客倍增計劃等都有可能衍生各種大、小工程破壞,有必要從頭進行評估與管制。(本段內容引自「李根政」所著「奮起湖之鐵路時代vs公路時代─奮起湖停車場工程之探討」)以生態保育或生態旅遊方面而言,足見當今政府倘欲使國家機器正常運作,各部門首長腦袋要換,要換新腦袋、新觀念始能有所作為,或應接受生態倫理再教育,否則有何資格談論政府倫理、社會倫理乃至家庭倫理?
     

  4. 據知奮起湖現任村長李智順先生為求解決假日停車問題,已著手進行整頓從平交道至電力公司沿途公路兩邊空地,以解決部分停車問題,據聞只花十餘萬元目前已能容納五十餘個車位,既不砍樹又不破壞水土保持又節省經費,何樂不為?年輕有為的李村長之處事明快且觀念正確的作風大快人心,令人激賞!環保團體理當全力支持到底。相對言之,何以阿里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當初捨棄該等既安全、不破壞生態、又節省經費的理想方案?而要受人操控選擇溪流違反環安與生態原則,而又需花1500萬元才能興建75個停車位的危險性溪流停車場,簡直不符經濟效益又浪費國家經費,十餘萬元即可興建五十餘個車位與要花一千五百萬元才得蓋出七十五個車位,此等算術連鄉下小學生都會算出哪一種較划算,該等官員不當行為作風實令人質疑,身為政府官員之生態倫理觀與數學能力竟比居住鄉下的村長還不如,實「令人汗顏!」
     

  5. 11/18-11/19保育團體於高雄假中山大學舉辦國際鳥盟(BirdLife International)生態旅遊聯盟首屆年會暨生態旅遊國際研討會,與會來賓共有來自英、德、以色列、馬來西亞等國際外賓,諷刺的是主導推動生態旅遊年之中央政府相關部門主管,本身尚未對下級各部屬做好生態倫理教育,更未妥善解決諸多違反生態法則的案件,猶有臉皮公開在國際性研討會開幕式中,大肆張口專題誑講(演講)並向國際外賓『噓吹』台灣如何推動生態旅遊,言行不一之行為,更「令人替其汗顏」!

  陳總統在政黨輪替後一直強調有效率的有為政府,卻使奮起湖溪流停車場的一個小小案件,任憑相關單位拖延良久未定,還談何六年國家發展計劃?南部城又要為環保問題演出項百姓下跪事件?為使國家機器正常運作,謹此建議中央政府儘速成立專司監督生態相關部門以利國家機器運作,並應快刀斬亂麻以『替代方案』明快解決奮起湖停車場問題,以昭社會公信而獲人心,俾使全民支持大有為政府共為永續台灣而努力,則民幸甚!

聲明啟示:

  筆者於2002年7月8日始遷返故鄉奮起湖,與阿里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官員素不相識,甫返故里更與居民毫無瓜葛,以上所載該案事件記事純為對事不對人而就事論事,公諸於世,懇祈 主導觀光各級長官與奮起湖鄉親務必明鑑諒察,以為往後施政殷鑑、期使地方永續發展,展現民主風度並祈勿記恨,至感德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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