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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投書] 生態復育的可逆和不可逆性 作者:蔡嘉揚 (彰化環保聯盟) 在很多言論和文章,都可以看到大家對「生態保育」、「生態復育」頭頭是道地講出一套理論和看法,但是生態保育和復育的真正涵義是什麼,恐怕沒幾個人真的懂。 中研院陳章波老師就很感慨的說,現在我們哪有在做生態「保育」,根本都是在做生態「復育」,這和考古學者劉益昌老師說台灣沒有做考古「研究」、都只是在做考古「搶救」的慨歎是一樣的。 因為不管是考古遺址或是物種和棲地環境,都在人類快速的開發之下,還來不及研究清楚就已經被破壞了,所以我們能做的都是搶救和補救的工作而已。 但是,生態復育真的是補救開發對環境所造成之破壞的萬靈丹嗎?不,真的不是!可是生態復育或是所謂的補救因應措施,卻常常變成開發單位的免死金牌。 5月12日早上9點半,台電在清水國中舉辦台中港風力發電廠設置公開說明會。由於這是台灣本島第一件即將施工的商業運轉風力電廠計畫,非常具有指標意義,我也一直都很關心相關議題,所以去參加這場說明會。 早在說明會之前,我們就看到環境影響說明書對於台中港(高美溼地)一帶的生態調查資料有很明顯的缺失,完全沒有提到風力發電機組設置的位置就是保育類鳥類小燕鷗和燕行鳥繁殖的地點。此地區應該是台中縣海岸唯一一處這兩種保育類水鳥的繁殖地,怎麼可以允許風力發電機組在如此具有重要生態意義的棲地環境設置呢? 由於不完全和錯誤的資訊,才會導致風力發電機組這樣的設置方式。我在說明會中提出這樣的質疑,結果台電和顧問公司的回答,居然是他們會在施工期間進行持續的鳥類生態監測以及相關的復育措施和因應對策,希望將風力機組的衝擊降到最低。 我從來沒有在開會的場合語氣這麼激動過!我反駁說在保育類鳥類繁殖棲地上設立風機,根本沒有所謂的復育措施──18座風力機組二字排開,在空間上就是棲地的切割和破碎化,小燕鷗和燕行鳥根本就不會再選擇這裡做為繁殖地點,所以也沒有復育措施和因應對策可言! 再者,對於風力發電機組對其他度冬過境水鳥棲地的影響,也提不出正確的看法和對策;引用不合宜的國外案例,只會突顯顧問公司對台灣海岸鳥類生態特性根本不清楚;加上台電如此官僚傲慢,對很多質疑都是虛答敷衍,對解決風力電廠設置對生態的影響一點都不誠懇,官腔官調就能解決所有的疑問嗎? 同樣的情形也發生在雲林的湖山水庫,湖山水庫的淹沒範圍是八色鳥重要的繁殖地,水資源局以3百萬的計畫經費來研究八色鳥繁殖棲地的復育對策,事實證明這樣的思維根本就是不對而且沒有用。破壞就是破壞,哪有什麼復育對策可言? 生態復育的基礎,應該建立在開發對生態環境衝擊的可逆性,在開發中降低對生態環境的影響,在開發後盡量去恢復生態的原貌;而對於生態不可逆的破壞,根本沒有復育策略可言! 所以,不要再拿生態復育和因應對策,做為對環境破壞不可逆開發計畫的擋箭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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