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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投書] 新竹縣環保局長被拘提 環保署難辭其咎 作者:綠色陣線協會 根據報載,台灣高檢署查緝黑金行動中心24日指揮調查局大規模搜索新竹縣政府,調查以新竹縣環保局長巫健次為首的圍標集團。該集團連續多年圍標環評工程,以找熟識的學者專家擔任評審委員,協助廠商獲取不法利益近億元,從中收取巨額回扣,目前已拘提環保局長巫健次與涉嫌廠商,並依貪汙等罪嫌移送查黑中心。不實環評所帶來的爭議由來已久,且成為抗爭的焦點;但身為中央環保機關的環保署常以「地方自治原則」,認為屬於地方政府的權限,而不干涉。 新竹縣所暴露的問題,絕非個案而是長期以來環保署縱容的結果。如果環保署一再認為地方環保問題是地方的問題,而不以中央環保署的責任介入,試問環保署成立的目的何在?如只需縣級的環保單位,強烈建議隸屬中央部會級編制的環保署,乾脆廢掉,免得成為製造問題、浪費公帑的亂源,「依法行政」只是行政殺人、官僚無罪的合理藉口。 環評圍標所顯現的,並不只是單純的貪瀆案,如果縣市級的環保機關首長,都涉嫌主導圍標並由政府標案中獲取巨額回扣,並找專家學者背書,這也難怪環保團體近年來一再質疑政府以「環保」為名所推動的計畫,究竟基於環保考量?還是基於政商利益的考量?環評機制和環評委員竟成為開發案的開路先鋒,而不是環境保護的守門人。 環保局長因圍標環評而被收押,已經完全揭露環評機制的缺失,包括中央與地方環保機關對於環評的責任權屬,環評委員的權利與義務,環評結果爭議該如何建立解決爭端的機制,這些問題都是環保團體一再質疑,但環保署一再規避的問題,結果是環保署所「保護」的灰色空間,竟成為地方環保局的紅色陷阱。我們呼籲全面檢討環評機制,不但有利環境保護的落實,同時也可以減少環保局長收押悲劇的重演。 從雲林縣長因焚化爐,到新竹縣環保局長因環評被收押;我們更看到地方政府官員沉淪於「利」與「權」的誘惑,雲林、新竹縣的案例只是冰山一角,環保團體長期一直批評的「環保科技」、「環保工程」的共利集團,經由查緝黑金行動中心的調查,向社會大眾做了更清楚的說明。 環保理念衍生於預防與預警原則,也就是要防止社會長期的生態環境利益,避免少數人為了他們的短期經濟利益,而進行不當破壞。令環保團體覺得可悲的是,最後我們看到的卻是,本來應該捍衛公共環境利益的環保機關,為了自己的短期經濟利益,竟然涉嫌貪瀆,最後環境政策成了政商利益的傀儡。環保團體早就一再指出在環保口號之下,目前環境政策背後往往是「工程導向」,堆疊著重重的公共預算,蓋一些實際上不需要的設施,這些設施其實像一座一座用人民納稅錢來供養、掠奪公共資源的「黑洞」。 我們希望環評圍標案不要再發生,但背書型的環評機制,和以環境工程思維為導向的環保政策應確實檢討,避免悲劇和爭端的發生。(2005-0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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