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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投書] 強烈反對開放沿近海三海浬拖網作業管制 作者:吳木生 (自然與生態攝影學會會員) 5 月 11 日由漁業署在高雄遠洋漁業開發中心召開《沿近海漁業永續發展經營 ── 網具類漁業經營管理之探討》,會中邀請產官學就台灣漁業發展及網具管理規範進行探討;現場也聚集了百來位的業者要求全面開放現行沿岸三海浬不得進行拖網作業的規定。儘管學者及保育團體一致表示開放拖網作業將對台灣海洋造成浩劫,但多位立委和漁會代表仍以強硬的態度向漁業署施壓,要求暫停取締工作,甚至全面開放拖網捕撈的工作,此舉讓保育界人士不禁為台灣的永續漁業發展捏一把冷汗。
以本人從事海底攝影親眼所見,近岸各礁區,不論是珊瑚礁區或人工魚礁區,無不是滿目瘡痍、覆網遍佈,猶如死城一般。顯見在三海裡以內禁止拖網漁業的狀況下,漁民都已經目無法紀到這種地步了,一旦開放可以更靠近海岸進行拖網作業,我想不出兩年近岸就全被廢棄、破損的拖網所覆蓋。再者,參與要求開放拖網的業者畢竟是少數,海洋資源屬於全民的公共財,不應為某些特定人士短期的利益而犧牲這片沿海海域。 沿近海海域對漁業到底有什麼重要呢?首先沿近海域多為魚卵、仔稚魚、蝦蟹幼生等的孵化與成長場所。由於拖網會使海底地形變動並產生干擾,加上拖網為無差別的捕抓,對海洋生態的影響不可低估。第二是近岸海底地形並不適合拖網作業。漁業署近年來在沿海三海浬內大量投放人工魚礁,積極復育漁業資源。加上許多沿近海域底質多為礁岩等崎嶇海底,實在是不適合拖網漁業作業。拖網被人工魚礁或海底礁岩卡住導致毀損,對漁民來說損失的只是一張魚網罷了,但對海洋生態卻造成無法復原的傷害。
三海浬內禁止拖網作業的政策是一個負責任的漁業署應堅守的底線,人民賦予公務部門管理公共財的權力,僅希望公務部門可以善盡保管者的責任。當然更希望如伍錦霖等立委諸公可以秉持著為最多數人民服務的信念,別再為了少數的拖網業者向政府部門施壓開放了。或許三海裡以內禁止拖網在某些地區是不太符合少數漁民的需要,但沿近海還有其他作業方式的漁民要生存,如一支釣業者。貿然開放三海裡內拖網,將會造成人工魚礁、天然礁區失效,魚源枯竭、底質破壞等嚴重後果。但真正飲酖止渴、短期受益的只有部份漁民,而其他漁民及全體國民卻要一起承擔如此嚴重的後果。仍請漁政單位嚴格把關,立委諸公高抬貴手,若能如此則萬民之幸! (2005-0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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