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新聞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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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回歸環境本質討論聯電環評事件
---市民有「知的權利」

作者:鍾國輝

  日昨聯電公開在報紙以大篇幅回應新竹市環保局,強調市府涉嫌透過公權力落陷園區廠商,有隱約暗示著公權力淪為回饋談判失利下的作手,並不惜對薄公堂以還廠商清白之身。玩味地是,聯電環評事件宛若一部科學園區深宮秘辛羅生門。綜覽各家評論,約可歸納出以下幾種說法:首先是「迫害說」,強調市府與廠商談回饋方式有所摩擦,而拿聯電殺雞儆猴?並出現聯電不惜請求國家賠償等字眼;其二是「失職說」,突顯市府與科管局、環保署的行政作業疏失,廠商擬提告訴以正視聽;第三種是「矯枉過正說」,之前報載有參與環評學者認為對於真正有心作環保工作的廠商,在開發內容與法定規範程序界限之間的游移應當有彈性空間….。

  但以市民角度觀之,這些對話其實都僅將焦點置於環評法定程序是否恰當等邏輯之中。而真正的環境本質關鍵,在此時卻被刻意或無意地忽略不談! 園區是否真的造成污染?它與一般工業區排放的廢棄物有何不同?對人體危害程度如何?有累積性毒物嗎?其實現今的環保法令僅是規範「管末(End-of-pipe)」處理或「污染預防(P2)」的線性觀點,欠缺產業生態系的環境共生觀點。雖說環評內容或是程序可有適度彈性空間,但真正核心問題應放在是否真的造成環境負荷的事實認定?若有的話,又如何因應現在與未來發展?只辯論污染區位是否落於水源水質水量保護區的邏輯謬誤,就如同蒙著眼說服自己,污染事實不會對「人類」造成主要影響,只因為程度或是區位不在現有法令約束範圍內的鴕鳥心態。

  其實稍諳高科技如積體電路等製程者都清楚,所謂「高」科技或「科學」園區,某角度看不過是對污染預防、廢棄物處理技術較「高級」罷了,並非無污染代名詞! 而嚴苛論現階段台灣最有資格談清潔生產概念的工廠,其實也就是這些位於科學園區的高科技公司,因為其早已直接面臨全球貿易之生態、環保等公約有形或無形壓力,並基於減低生產、管理成本及同時提升競爭力考量,自訂更高於當地的環保標準以應付激烈而瞬息萬變的全球戰場。但若由地方環境本質面來看,仍有許多辯論可能。

  市民在這次的事件中的發言權力不應被忽視,其中一關鍵重點在於國內環境資訊公開機制尚未建立。美國在70年代由於工業污染嚴重,擬出「社區有知的權利(Community Right-To-Know)」法案,藉由強制規定廠商對於環境資訊的主動公開與分享機制,透過利益共同體的社區居民參與和充分的市民授權,以「環境本質」為前提,共同戮力打造高科技高思維的環境願景。再以美國矽谷毒物聯盟(SVTC)為例,甚至透過網際網路(http://www.svtc.org)公開矽谷高科技產業環境資訊,提醒全球正視矽谷淘金夢的另一黑暗面以共思對策。

  此處不討論聯電與市府間的回饋恰當與否,希望藉這事件重新思索如何建構長期環境資訊匯集與知識溝通上的適當機制?另一方面,亦暫不評斷高科技產業發展政策,重要的是我們必須同時更瞭解及還原科技發展背後的各種真實環境衝擊面貌,賦予市民知的權利(Right-To-Know)。

  看得更遠一點,我們也試著將視線焦點移往南台灣 ! 南科、路竹等國科會描繪的南部高科技產業簇群,是否確實吸取竹科經驗,作好兼顧經濟發展與環境品質、地方與中央良性互動、環境資訊公開模式的準備?期望聯電事件是一個「打斷胳膊顛倒勇」、傷口結笳癒合的重生可能,也是突破台灣民眾對高科技產業塑造出的神話、迷障之契機。而這些可能,先由落實環境本質議題之對話開始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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