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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山之旅]

鹿窟坪古道 (二)

作者:陳世一

◎地名探源

梅花鹿曾是鹿窟坪古道上的主角  探究鹿窟坪古道的名稱由來,就如同考察台灣曾有過的許多地名,從海岸到山巔,如鹿耳門、鹿港、鹿場、鹿谷、鹿寮坑、鹿窟、鹿角坑溪或鹿池等地名般,總是令人有點傷感。因為,在那個不知生態保育為何物的年代裡,我們勤奮的先民在不知不覺中,將曾經在台灣山林原野中奔馳漫步的梅花鹿滅絕了。如今,即便僅存的少量水鹿也是躲在深山幽谷中苟延殘喘。

  過往,這裡是糜鹿成群的地方,史前人類和平埔族人或許曾經在這裡狩獵過,然而,改變這塊土地生態的主因卻是漢人入墾之後的事了。

  台灣的鹿有梅花鹿及水鹿,尤以梅花鹿數量最多。

  在世界上,梅花鹿是亞洲的特產,有13種,而台灣梅花鹿是台灣特有亞種,在梅花鹿中屬於較大型的鹿,屬於群居性,主要活動於較平坦的森林地區,從以前的記錄可以知道,從低海拔到3000公尺都有牠們的分布、中低海拔特別多。

  儘管,梅花鹿適應力極強,對環境的要求不高,有草可以吃草,有樹則吃樹葉和嫩芽,然而,曾經遍布全台灣各地的野生梅花鹿,如今已全面從台灣的山林中滅絕,卻是台灣近兩、三百年來的開發史上非常令人驚悸的一件事。

  有關台灣產梅花鹿的文字記錄,最早可以追溯到元朝汪大淵所著的「島夷誌略」,台灣通史裡也說:「當是時,土地初闢,森林未伐,糜鹿之屬滿山谷。」

  荷蘭人在西元1624年佔領台南安平時,梅花鹿已是當時重要的貿易產品了。

  當時,原住民捕到鹿之後,鹿血和鹿的內臟自己食用,鹿茸、鹿角、鹿肉、鹿皮等則賣給漢人,漢人視鹿茸、鹿角為滋補上品,將其弄碎而煮成膠而食用,鹿皮則外銷到日本。當時,日本每年要從外國進口二、三十萬張的鹿皮,以供鞋襪、衣服和鎧甲等之用。而那時台灣每年捕獲的梅花鹿約20,000頭。

  荷蘭人在台南附近開墾農地種甘蔗時,同時也販售捕鹿證,由漢人和原住民以陷井和捕獸夾捕鹿。到1639年時,一年已捕獲十二萬多頭鹿了。當時,銷日本鹿皮的主要供應地泰國、菲律賓等地都因濫捕而使鹿隻瀕臨滅絕,而台灣在1640年躍升為日本最大的鹿皮供應國,荷蘭人賣鹿皮給日本,漢人則蒐購鹿茸、鹿角和鹿肉等賣到中國大陸。

  後來,荷蘭人注意到如果再大量獵捕下去,可能使台灣的梅花鹿數量大減,故在1645年時曾全面禁止漢人捕鹿,當時由原住民獵捕的梅花鹿年產量約五萬多頭,到1650年時,荷蘭人又作了許多規定,限制原住民的捕鹿方式,以免梅花鹿被獵捕過多而迅速失去一項重要的外貿產業資源。

  等鄭成功佔領台灣和後來清朝領有台灣時,長期的大量捕殺使原本遍布全台的梅花鹿急鉅銳減,到了日治中期以後,梅花鹿已從台灣西部消失了。據說,台灣北部的最後一隻梅花鹿消失在1956年,而台灣東部最後一隻梅花鹿則在1969年滅絕。近年來,在台灣森林原野中消失的梅花鹿,在一片生態保育的呼聲中,已重新在墾丁國家公園復育野放,也略有小成。然而,到底要不要在陽明山國家公園復育野放,卻引起許多不同意見的爭議,諸如梅花鹿對正在復育植被的破壞、大量繁殖後的後果等。

  在國外確有因鹿隻天敵減少而大量繁殖,造成森林大量破壞的先例,對這方面的仔細評估當然需要,然而,恢復我們土地上原有動物的生存權利,也是在大量破壞台灣的山林原野後一個重要的救贖之道。

  用最簡單的直覺反應來看,在失去梅花鹿的原鄉再見梅花鹿,該是天經地義的一件事,如今,卻躊躇於種種顧慮,令地名空懸,而仍讓一些水牛攸遊於草原和森林之中,難免令人有點失望,就像不斷的外來政權屢次拔起的原生物種生命般的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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