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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關懷事件] 世紀之旅-訪日本二大公害地 (三) 作者:李秀容 (台灣環境權益促進會秘書長) 原本有五萬多的人口現已減為三萬一千人,半個世紀前這裡有50﹪的居民是窒素公司的員工,現在窒素公司仍雇有此地10﹪的人口,貧窮是每一個小村落的共同特徵,原本寄望在此開發工業區來改善村民的生活,卻弄巧成拙促成了人類有工業歷史以來最駭人聽聞的悲劇,工廠排放高濃度(超過2000ppm)的汞污泥廢水,污染了水俁(編注:音同虞)灣,造成浮游生物及貝類大量死亡;灣內的魚也因汞中毒而胡亂飛舞、暴斃在水俁灣,鳥食用灣內的魚而從空中摔下,這裡的貓也因食用遭污染的魚而神經錯亂、內八字的踱步及痙攣淒厲的喊叫,自然界食物鏈累積效應的緊密關係,牽動人類無法避免的災難。 現在水俁協立病院中,每天仍有300名水俁病患前來看病,這個中毒病狀已經歷了三代,病患因中樞神經受損,腦部細胞多處壞死,症狀依個人意識而時好時壞,行動遲緩及不自主地抽慉抖動、捲曲的手腳及臉部肌肉僵硬變形。水俁病從水俁灣漫延開來,窮苦的漁民被禁止捕魚、生活陷入困境,但私下仍以物易物地將污染的魚和農民交換稻穀,使得水俁病更加蔓延,以致熊本、鹿兒島相繼出現水俁病患者,至今估計有12000人受害,全日本還有二十萬人仍在追溯中,實際受害者有多少人仍然不得而知!1964年位於日本海邊的新瀉縣也爆發水俁病,有二百多名的受害者集體控告抗議「昭和電工化學工廠」排放廢水。 在許多國家工廠對抗議者的態度都很類似,起先會否認污染源是自己所排放,並要求受害者提出足以證明因果關係的證據,動用國家公權力將抗議的人逮捕、拘禁甚或判刑;一方面背地裡又提出賠償和解的善意並約束受害者進一步的反抗行動,用盡方法逐一瓦解受害者的串聯機制,收買媒體報導,或進一步賄絡科學家、醫生、律師、教授等社會精英為他們辯護,藉以獲得社會的認同。這些方式曾經用在水俁市,在污染嚴重的台灣工業區中也經常發現;1959年水俁市當地漁民曾經集結、衝進窒素工廠內進行抗議活動,工廠動用公權力(當時廠長即是市長)將之逮捕、拘禁,逼迫他們簽訂不准捕魚的契約書,代價是每戶三萬日圓,即所謂的「見舞金契約」,1968年日本政府才將水俁病納入認定的公害病中。 水俁病受害者獲得法院勝訴的重大關鍵在鹿兒島大學 Fujino藤野醫生的調查報告,他在1970年進入此地進行了解,於1973年獨力完成了水俁灣與其他地區的流行病學比較調查報告,此一報告證實了窒素工廠排出的甲基汞為造成水俁病的罪原禍首;並使得這場從1969年即進行訴訟的官司,到1973年終於確認污染及加害者的責任歸屬;工廠除了賠償已死的受害者(約6000萬美元)、及現存被認定的水俁病患者外(分A、B、C三種),並進而將日本窒素工廠從1908年以來所造成的污染,於20年前開始(1981年)控制污染並進行水俁灣汞污泥清理掩埋的工作。 汞污泥的清理掩埋是在灣內用3公分厚、2公尺高的鐵板圍起來、先將水泥灌入約2公尺高,並將外圍的汞污泥抽回鐵板內固化約2公尺,上面蓋上橡膠模,再填一層土,這個地方廠方保證有50 年的安全使用期,(但50年之後呢?)現在這塊土地上將作為市民的公園用地,位於旁邊靠海的水俁病歷史陳列館也已經開始使用。但是,聽水俁病被害者全國聯絡會的僑口三郎先生說:「這裡每年地層下陷約10公分!」,若將10公分乘上20年,那現在海水的高度剛好是到達鐵板高度,而鐵板容易腐蝕,但是工廠對此並無回應也無補救計劃,換言之,這裡仍然充滿了危險的變數,所以水俁病患的抗爭仍然持續下去,這個人類歷史最慘烈的污染抗爭仍然在此地持續著。(台灣的汞污泥廢棄物約有23792噸,棄置地點仍然不清楚,據台灣環保署資料全台灣有14處非法棄置有害廢棄物,只有5處已清除,清理程序為先將污泥固化、濃縮並用太空包裝袋儲存。) 【文章連載】 全文詳見:http://e-info.org.tw/issue/against/2001/against-01121401.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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