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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對生物安全議定書的因應

作者:Austen K. 89.07.10

  日前蘇聖華先生為文介紹了生物多樣性公約中的生物安全議定書,非常詳細。這一個重要國際協議,在我國官方正式的名稱是「卡塔黑納生物安全議定書」(Cartagena Protocol on Biosafety),中文係依國際慣例,照西班牙語直接音譯哥倫比亞該城市名字而來。蘇先生在文中憂心台灣對議定書渾然未覺「弄不清楚其中規定」,而遭受制裁,恐怕是部分過慮了。

  生物安全議定書是近年來最重要的國際環保協定。其主旨是出於人類對地球生態環境的關懷,在聯合國努力策動之下,首度成功的將「預警原則」(Precautionary Principle)的環保觀念訴諸正式文字,具有約束力的國際條約,從今年五月在奈羅比開始簽約以來,估計大概明、後年,經簽約各國分別通過其國內立法程序認定,便可實施。台灣受限於國際形勢不是簽約國,但美國代表1993.6.5簽署後,國會則根本拒絕認可簽約。

  美國以世界上最主要改性活生物(LMO)的生產以及輸出國而拒絕簽約,主要理由之一就是不滿議定書的所謂「預警原則」條款(如第10條第6項),輸入國可以在無充分科學依據之下,做政治考量,拒絕進口,這樣一來,美國認為會成為貿易障礙,不符合自由貿易精神,違反WTO世界貿易組織規定,此生物安全議定書正好將藉口合法化。歐盟在今年二月二日再度提出說帖,對「預警原則」做更清楚界定,但美方仍表不解。

  兩山虎鬥,這樣的矛盾爭議一時還沒有解。我國在局外沒有發言的機會,但很了解爭議的核心,與其是生物安全的環保關懷,毋寧在現實面背後,其實還是國際重大貿易利益的爭議。這裡顯示一個現代國際政治的面向,就是「貿易」是當今國際條約的「牙齒」著力點,比較以往,動刀動槍訴諸武力威脅,當然是文明多了,但拿貿易來要脅,大大增加了條約的規範約束性。

  既然牽涉到貿易,就與國家利益相關。台灣政府以及學界,其實有許許多多的專家,在這一點上,台灣(同美國)是否簽約國,並不受影響,也無法置身事外。而且因為牽涉國際間貿易實務,世界各國不論是否簽約,均不敢掉以輕心。七月初,歐盟的貿易主席浦來特(Roelof Plijter)先生還親自來台,說明歐盟對議定書的立場。美國更是派遣聯邦官員四處遊說,亦來台與我機構有多方接觸。

  我國除了經濟部國貿局,深度關切生物安全議定書的動向,影響國際貿易甚鉅,其他主要中央部會諸如農委會,國科會,衛生署,外交部,環保署,及各所屬單位、駐外單位都非常審慎關切,列為重要相關業務,正積極做成因應整合規劃,使不僅適合國際規範,而且兼顧本國利益,實際可行。尤其,我國即將進入WTO,將是解決生物安全議定書矛盾糾紛的論壇,政府單位的積極動員準備,在一般民眾看來是有如鴨子滑水,不見動作,其實因為這些相關實務相當專業,不為普通民眾所熟悉,才誤以為台灣政府置身事外。要知道,貿易是台灣的命脈,這一點,既無法脫身,也不容含糊。

  台灣與美國一樣,不會是生物安全議定書的簽約國,但都會一體遵循其相關規範。並且在議定書協約之外,與有關國家建立雙邊或者多邊的實務協定。台灣是國際重要農產品輸入市場,即使我們不急,別國自然也會急著與我簽訂雙邊協約。

  台灣對生物安全議定書的專家學者雖然多,不過,我們承認,民眾對它的認知仍然貧乏,因此民眾的教育,是應該由政府和民間環保界一起來努力宣導改善。畢竟,將來生物安全議定書的國際規範是全面的,不僅是達到貿易的手段,其終極目的,則是關懷到我們居住的環境,直接對每一個國民都有影響。

全文詳見:http://news.ngo.org.tw/issue/biotech/issue-biotech000712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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