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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資源]

全球風來電,我國蓮步迎風慢

作者:鄭益明 (看守台灣執行長)

  經濟部規劃,到2020年再生能源佔整體能源的比重將達3%,約為150萬千瓦;收購電價比照台電向汽電共生收購的價格。根據工研院能資所的研究,我國至少有100萬千瓦以上的陸上風能潛力,及西海岸200萬千瓦以上的潛力可供開發。過去曾經對小型風力發電做過研究實驗,但並未受到重視。去年經濟部能源會設於台塑六輕廠的4部640千瓦的風力發電機組,經過一年運轉後,台塑表示經濟效益不佳。而台電在澎湖裝置了4部600千瓦的風力發電機組,於去年11月中試運轉,據聞均處於滿載運轉的狀況;且對全國蘊藏風力發電能量的地區進行全面性勘查後,篩選出新竹、台中、嘉南沿海及離島地區,適合作為發展風力發電之用,規劃在未來10年內將興建100組(容量共15萬千瓦)風力發電機組;並表示,以目前的風力發電機價格計算,大約5年就可回收。雖然在風力發電上,已經踏出了一步,但是情況卻樸朔迷離,讓民眾無法了解國內發展風力發電的可行性,及政府政策的風向。

  風力發電是目前全世界發展最快的再生能源,歸功於各國政府的大力推廣,及政策補助的誘因。丹麥政府即十分熱衷地支持風力發電,至2000年底該國風力發電達用電量的16%,計劃到2030年達到50%。德國到2000年底已可滿足全國用電量的2.5%,到2020年可望達到25%;該國1991年通過「輸電法」,規定供電業者有義務收購風力發電等再生能源生產的電力,且價格不得低於當地平均電價的90%。日本經濟產業省於1998年在「長期能源供需之估計」中,設定2010年度的風力發電目標為30萬千瓦,由於政府的大力補助,及電力公司的保證收購價下,風力發電蓬勃發展,於是在2001年修訂目標值提高10倍,於2010年達到300萬千瓦。

  除政府大力推廣的政策外,迄今最重要的是立法保證以一定的價格購回風力發電所產生的電力,以及技術上發展的大型渦輪發電機、更有效率的運轉、及更精確的選址等,於2000年全球的裝置容量達到1,810萬千瓦,將其成本從1981年的每千瓦2,600美元,大幅降低到1998年的800美元。新設立的風力電廠在經濟上已可和燃煤電廠相抗衡;加上技術的繼續提升,將可預期成本更低,在美國華盛頓/奧瑞崗的新設風力發電廠,每度成本低於3.5美分,由此看來風力發電在許多國家會成為最經濟的電力來源。

  國內每年有長達半年的東北季風期,離島地區因無高山阻隔,年平均風速高達每秒7公尺以上,風力資源豐富。為因應國內過度依賴進口化石能源(97%),及降低溫室氣體二氧化碳的排放,政府應提出更積極的再生能源政策,必要的修法及獎勵措施,才能落實發展再生能源,充分利用國內豐富的風力資源,以減輕進口能源的依賴,節省珍貴的外匯資源以厚植國力,提高我國的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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