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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大巨蛋事實報告」 護樹團體:不留小樹哪來老樹?

回應遠雄公司「大巨蛋事實報告」聲明稿

2015年01月28日
作者:松菸護樹志工團 、松菸公園催生聯盟、台灣護樹團體聯盟

遠雄1/27在各大報買下半版廣告,提出大巨蛋事實報告。掃描自2015/1/27聯合報

這陣子彷彿洗了場三溫暖,從考慮停建國館地下連通道、同意調查大巨蛋爭議問題、宣布世大運替代開閉幕場館,直到要求遠雄議約的那一天,我們都以為大巨蛋問題即將被解決,卻沒想到當天柯趙會談,我們的護樹議題成為達成重新議約共識的犧牲品。雖然難過,但護樹志工仍堅守陣地,在達成「以路就樹」的目標前,絕對不讓遠雄移走任何一棵樹木。

23日北市府與遠雄進行第一次協商會議,後因遠雄毫無誠意而談判破局,遠雄更放話要求柯市長去找前市府談,高傲的態度讓人不禁感慨:我們的政府真的被財團綁架了嗎?

27日遠雄登了「大巨蛋事實報告」的半版廣告,松菸護樹共同行動團體回應如下:

一、監察院糾正「大巨蛋BOT合約39項議約違失」於法有據,相關違失不因監委卸任予以結案而成為合法條文:

  1. 促參法施行細則第第22條第1項及促參法第11條有關簽訂投資契約之原則規定,係不得違反原公告及招商文件內容,但有例外,即1、原公告及招商文件內容載明得經協商後變更;2、於公告後簽約前發生情事變更;3、原公告及招商文件內容不符公共利益或公平合理之原則。
  2. 大巨蛋申請須知第7.1條「議約方式與原則」明訂「主辦機關與最優申請人本於合作精神及不違反本申請須知及本案其他相關公告內容進行議約,除有下列情形外,本案已公告之興建營運契約草案,設定地上權契約草案及相關附件原則上不予修改:1、為使文字明確化。2、契約條款間之衝突。3、於不損害主辦機關權益之條件下,並有益於契約之執行。4、其內容之變更,符合公共利益,且不影響公平競爭者。
  3. 綜上遠雄於BOT議約階段提出相關合約條文修正,已違反促參法與申請須知之規定。

二、監察院糾正「大巨蛋變更協力廠商同時變更投資計劃書」並無違誤:

  1. 同前所述,促參法施行細則第22條第1項及促參法第11條有關簽訂投資契約之原則規定,係不得違反原公告及招商文件內容,但有例外,即1、原公告及招商文件內容載明得經協商後變更。
  2. 經查大巨蛋申請須知僅載明變更協力廠商之變更程序,並未載明可協商後變更投資計劃書。

三、遠雄因違反BOT合約「取得建照後3年內興建完成」之條款已實質違約,與「古早時」的延遲交地與103年4月23日啟動的松菸護樹行動毫無關係:

  1. 依據大巨蛋BOT合約第7條興建第7.1.1條第一項第一款「除雙方另有協議展延外,乙方應於本契約簽訂後12個月內取得建造執照,於取得建造執照後3年內完成台北市大型室內體育館之興建工程,並取得使用執照。」
  2. 經查,遠雄取得大巨蛋之時間點為100年6月30日,依BOT合約應於103年6月30日前完成大巨蛋興建並取得使用執照。後因設計大展以及基地開挖過程發現古蹟結構協議展延施工期限181天,已於103年12月28日到期。
  3. 北市府於98年3月底即已交地,其後環評、都審、取得建照等相關程序本應屬遠雄應辦事項,遠雄違約與北市府無關。又松菸護樹行動起始於103年4月23日,275天來從未進入遠雄工地進行抗爭,與大巨蛋主體工程延宕有何關係?遠雄拿不相干的事情來合理化自己違約的事實,真的非常不誠實!

四、遠雄與馬、郝市府團隊違法事證明確,檢調單位應確實調查相關弊端:

93年大巨蛋招標程序公告開發量限制為總樓地板面積96000坪,然馬市府團隊涉嫌隱匿「開發量限制定義變更」之重大權益事項,未依法延長等標期,違反促參法與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讓遠雄得以在資訊不對等的情況下,以「零權利金」獨家投標獲選為最優申請人,並於後續開發設計階段大幅暴增開發量體至14萬多坪,且議約結果也違反招標公平性與相關規定。又97年之後郝市府明知遠雄開發量體違法、98年監察院糾正相關違失,卻未有任何積極改善的作為,官商勾結黑箱作業之情事非常明確,檢調真的應該好好查一下!!!

五、人命樹命都兼顧,「以路就樹」新價值:

「北市交通局曾於6月10日提出『只移兩棵樹』的官方路型變更方案初稿,透過交通專業設計保持原有道路寬度與車道數、大巨蛋交通內部化的原則,以及「樹的價值高於交通流量」的價值觀,除為保留足夠緩衝進入停車彎道的空間,須移植鄰近公車站牌的2棵樹木外,其餘老樹全數保留,更主動將民間版規劃僅1公尺寬的樹穴,加倍留設為2公尺寬度,提供老樹們更好的生長環境。這個開創官方「以路就樹」價值觀、善待樹木令人感動激賞的設計方案,忠實呈現「人命、樹命都兼顧」的設計理念,但此具有高度共識的方案最後遭郝市府以錯誤的評估數據否決,關鍵就在是否把「樹木原地保留」當成設計的重要指標。」

另,遠雄接下來要將原有的老樹移植,換成小棵的椰子樹,如同將樹視為工具及資產的表現。試問,一甕新酒要如何成為陳年老酒?要不被喝完才有機會變老酒;一棵小樹要如何才能成為老樹?要不被砍掉才有機會變老樹。松菸護樹守護的價值是「不該被移植的樹就不需要被移植」,沒有20年的樹哪來的50年老樹,「種樹」固然重要,但同等重要的是「把樹留下來」,因為樹不是工具,而是生命。

六、興建成本胡亂喊,資訊公開大家看:

大巨蛋工程事關台北市民公共安全與公共利益,請遠雄分別公布台北大巨蛋、周邊商業設施興建至今,所有的材料採購、工程發包金額,不要老是用嘴巴喊喊自己投資多少,卻不肯承認自己撈到多少好處!

經向中盤商詢問,遠雄大巨蛋屋頂所改用之中鋼鈦板,價格雖近兩倍於鈦鋅板,但因屬高價新研發產品,市場上接受度並不高,且鈦板承載強度較鈦鋅板為差,拿來做屋頂結構會有一定的安全疑慮。合理判斷遠雄採用中鋼鈦板,應屬商業利益合作案,中鋼給予遠雄極低的優惠價格,讓遠雄大巨蛋採用新開發的鈦板,利用大巨蛋工程幫中鋼新產品來打廣告,兩家公司共同獲益,呼籲中鋼公司也應公開說明,遠雄所使用的鈦板相關規格、採購金額、產品強度與安全性等相關問題。

找回台北市民尊嚴,拒絕黑心財團綁架未來

遠雄已貼出公告準備開始移植松山菸場周邊行道樹,昨晚趙柯會更獲得北市府的加碼支持,未來移樹過程的衝突勢必更加激烈,松菸護樹行動將堅持「樹留原地」的原則,全力阻擋黑心遠雄的移樹工程,也呼籲柯市長重新思考什麼才是真正「符合社會期待」的「對的事」! 儘速與遠雄終止大巨蛋興建營運契約,開啟台北市以至於全台灣,瓦解政商貪腐結構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