爐碴適當去處說不清 經部修法遭批「頭痛醫頭」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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爐碴適當去處說不清 經部修法遭批「頭痛醫頭」

2016年05月25日
本報2016年5月25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立院社福衛環委員會25日檢視經濟部的「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修正草案,確認修正後是否能妥善清理電弧爐煉鋼爐碴。此草案大幅限縮爐碴使用用途,包括膨脹係數較高的氧化碴及還原碴,不得用於水泥製品與非結構建築用途、爐碴安定化也加強了膨脹性的相關檢測,對露天貯存、產品管理、銷售與流向亦提出規範等。

但這些修正是否幫爐碴找到適當的出路,仍遭立委質疑,立委林淑芬即批評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環保署副署長張子敬也表示,只有管理不能解決問題,要讓廢爐碴有適當去處,才不會衍伸違法問題。

爐碴等事業廢棄物缺乏有效管理,流竄全台土地,造成環境風險。攝影:詹嘉紋。

加強產源安定化、流向管理  修正草案關注此二目標

爐碴在全台亂竄廣受社會關注,在立院要求下,三個月全面暫停爐碴用於混凝土;主管機關經濟部則於3、4月研議相關管理。如今三個月期限將滿,經濟部工業局表示,修正草案若通過,將盡快輔導業者妥善處理。

此次經濟部向立院提出的修正案,包括第20條、第27條及第3條附表。重點在於加強產源責任與業者自主管理、明訂契約書載明安定化執行單位、執行產品檢驗與製程設備專用,以確保產品品質。工業局副局長蕭振榮指出,這些加強管理措施與作法,主要是著手處理確實安定化與流向管理兩個目標。

在修正草案中,有關再利用用途,刪除了氧化碴與還原碴水泥製品原料等用途,氧化碴可產製「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還原碴則不得;爐碴安定化部分,則將由再利用機構與產源事業簽訂契約書,記載處理執行單位、方式與處理時間,並函送經濟部備查,並將定期進行膨脹性的檢驗;在爐碴與再利用產品貯存部分,則配合還原碴安定化過程需要與空氣與水接觸的特性,將明訂露天貯存的場所規範;也將增訂再利用產品的管理與銷售規定,要求產源事業每季提報廢棄物處置報告,內容包含爐碴清除、再利用及產品中間與最終使用情形。

0525經濟部修正爐碴管理

持續關注爐碴問題的立委林淑芬,在擔任衛環委員會召委任內,舉辦許多相關討論。攝影:賴品瑀。

爐碴適當去處說不清  立委憂轉非法管道更難抓

大致來說,草案加強了確保爐碴的安定化,也有加強流向管理的企圖,但委員普遍對交由業者自主管理有所擔憂,也指出這次修訂對爐碴的適當出路著墨不深,如何再利用仍未談清楚,但這才是此問題的核心。而限縮去處後,所能消化的量是否還夠,若業者轉向非法管道處理,經濟部將如何面對?

「去到該去的地方才是重點。」如環署副署長張子敬所言,爐碴如何妥善再利用仍最受關注。蕭振榮指出,爐碴流向有水泥原料、瀝青混擬土、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與鋪面工程等。蕭振榮解釋,水泥原料雖是爐碴的最好去處,但將來會要求較高品質,嚴格檢測膨脹性,以免發生如松菸文創的「青春痘」等問題,因此排除了還原碴、氧化碴,而工業局也將提昇輔導品質。

但林淑芬質疑,原本有八成氧化碴、還原碴,約100萬噸的流向是水泥,如今限縮用途,反而有造成爐碴繼續全台亂竄之虞。

而另三項去處也將有限制,並要求提出產品流向資料,如瀝青混凝土只能賣給瀝青混凝土廠、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只能供同公司的工廠使用、鋪面工程用途也只能賣給營造業。蕭振榮表示,藉著加強登錄機制與流向管制,將盡可能杜絕地下化。

0525經濟部修正爐碴管理

爐碴難題,由經濟部與環保署共同面對。左為經濟部工業局副局長蕭振榮、右為環保署副署長張子敬。攝影:賴品瑀。

爐碴流向難掌握  環署研議清運車加裝GPS

立委劉建國進一步建議,除了要求產出者明確申報去處,也應該推動產品履歷。但多位委員對於在流向難掌握的現況下,要談由業者自主管理,仍感到不信任。吳焜裕、吳玉琴與洪慈庸等,則關注到工業局所提出的「三級管理」中,第二級由第三方負責監督,當中如何達到公正與公信力。

張子敬表示,過去環署有爐碴是資源不是垃圾的思維,因此並無依照廢棄物進行管理,環署已對此進行檢討,將來會加強管制,例如清運車輛需有GPS等。張子敬更重申,環署贊同將原本分散在多個機關部會的廢棄物管理權統一收回環署,但目前看來,稽查人力不足會是需要解決的問題。

作者

賴品瑀

新店溪下游人,曾在成大中文與南藝紀錄所練功打怪撿裝備,留下《我們迷獅子》、《我是阿布》兩部紀錄片作品。現為人類觀察員,並每日鍛鍊肌肉與腦內啡,同時為環境資訊電子報專任記者,為大家搭起友誼的橋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