爐碴再利用惡名難了?工業局修法限縮 業者出絕招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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爐碴再利用惡名難了?工業局修法限縮 業者出絕招

2016年04月14日
本報2016年4月14日台北訊,陳文姿報導

廢爐碴入侵農地、房舍,惡名不斷,經濟部工業局提「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修正,嚴加管制。昨(13)日公聽會上,業者大吐苦水之餘,也釋出善意。同意嚴刑峻法取締不良廠商,並訂出自我規範,將廢爐碴只送至六家優質再利用機構,減少廢爐碴外流管道。

此次修法導因於松菸文創因牆面摻入廢爐碴而出現「青春痘」,引發立委關切。上月立院決議廢爐碴在利用先停用3個月以釐清爭議。近日來,各鋼鐵廠堆滿廢爐碴無處可去,業者急跳腳;加上工業局祭出加嚴的「再利用管理辦法」,合法電弧爐煉鋼業者被逼跳出來解決問題。

「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公聽會。攝影:陳文姿。

「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公聽會。攝影:陳文姿

緊箍咒再縮  業者抗議「合法出路都沒了」

先進國家如日本、歐洲等都有煉鋼爐渣再利用的經驗,但國內廢爐碴再利用卻一再出問題,汙染魚塭良田,甚至進到建材成了「爐碴屋」,惡名昭彰。

為補足「青春痘牆面」的管理缺失,工業局再修「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提出產品履歷、第三方驗證、產源責任等新規定。業者大嘆:這法成了大怪獸,好廠商也難生存。

以再利用用途為利,工業局刪去瀝青混凝土粒料原料、紐澤西護欄等再利用用途。台灣鋼聯公司方彥斌總經理說,不給廢爐碴一個對的去處,只會讓廢爐碴亂竄,無法解決問題。

慶欣欣鋼鐵公司董事長顏慶利說,強化運作、管理、監督、檢驗、加重刑罰都可以接受,但不能讓產品沒有出路。

環保團體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也同意,一味靠禁用不能解決問題,不如幫廠商找合法的去處,讓爐碴用在對地方,才可以從根本杜絕廢爐碴亂竄。電弧爐碴分為氧化碴與還原碴兩類。謝和霖建議讓氧化碴用於瀝青混凝土,還原碴用於水泥生料。

大放送減惡名  廠商提自律、嚴刑峻法 

廢爐碴屢爆弊端,撻伐聲浪高,導致再利用產品的通路受阻,業者也面臨不少壓力。廢爐碴亂倒,固然是不肖再利用廠商所為,但身為源頭的電弧爐煉鋼業者只顧成本,將爐碴交給不肖廠商,也難逃其責。

為了表示誠意,煉鋼爐石資源化再利用推動小組召集人何長慶表示,電弧爐煉鋼業者已經跟環保團體、立委協商,同意自行將再利用的管道限縮到6家。未來業者將所產的廢爐碴(還原碴)只交給這6家優質再利用機構處理,並確保其處理程序,並將產品直接售往終端使用者。

比起修法,此舉對減少廢爐碴外流助益更大。不僅如此,何長慶也說,將讓第三方公正團體推派代表參加監督機制,「業者無法再承受污名」。

在罰責上,業者也同意嚴刑峻罰。過去,由於電弧爐碴屬於再利用產品,並非廢棄物,隨意棄置罰只有6000-30000元。現在業者達成共識,未依法棄置的廢爐碴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處理,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

不過,廢清法的罰責認定屬於環保署的權責,工業局表示,會傳達業者意見,請環保署答覆。

氧化碴問題較少 業者盼盡速解禁

由於立院決議,經濟部自3月22日起暫停廢爐碴再利用3個月。3個禮拜以來,爐碴堆置在煉鋼廠內,廠商叫苦連天,更遑論3個月。

業者表示,已充分表達誠意,而且,自2011年修法後皆是還原碴出問題,台灣資源再生工業同業公會總幹事林宏端表示,氧化碴這次是無端受牽連。

爐碴與爐石的區別。圖表來源:工業局。

爐碴與爐石的區別。圖表來源:工業局

還原碴的管理須更進一步討論,業者希望至少先將氧化碴解禁,解決燃眉之急。雖然公聽會現場無人反對此提議,但這是立法院決議,是否解禁還是要由立院決定。工業局副局長蕭振榮表示,會向立法院反映業者意見,並且已經與各地環保局商議合法的暫時堆放地點。

本次公聽會主要針對電爐煉鋼爐碴,並未討論另一種廢爐碴:轉爐石。工業局表示會彙整各方意見三個禮拜內預告「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預告期間業者或民眾如有其他意見仍可反映給工業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