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2010年7月29日台北訊,實習記者陳姿穎報導
人的生命,可以用錢來衡量嗎?中央大學產業經濟研究所教授劉錦龍解釋,生命無價的意義,是為了生命的維繫可以拋棄任何資源;而生命有價的概念,則是在現實情況下,社會不可能付出所有的資源、人力和金錢去挽救一條生命,這就間接承認了生命其實是有價的。然而,人的生命價值到底值多少?劉錦龍表示,必須依照經濟學基本原則:取捨(trade-off)與選擇(choice)來衡量。至於如何取捨和選擇,社會應取得共識。
《看守台灣論壇──由生命價值來談環境損害議題》座談會昨(28)日晚間在台北科技大學舉辦,由國立中央大學產業經濟研究所教授劉錦龍分享經濟學家如何看待生命價值,而國外政府在進行政策評估時,又是如何考量其對環境與社會的危害。
「生命價值」的指標意義:量化損害 做為政策評估依據
在台灣,當政府有重大開發的政策時,會就開發對環境的影響進行「環境評估」。而國外也有類似的評估方法。國外在做政策評估時,如果所推行的政策具有危害性,必須量化其損害,以讓決策者能夠衡量該政策的淨效益究竟為何,是否值得推動,而對人民生命健康的損害,就以「生命價值」來當作指標。
座談會的一開始,劉錦龍放了2張人類搶救動物的照片,並反問大家:「人類重視動物生命,那麼人類自己又是如何看待自己的生命價值呢?」劉錦龍表示,「生命價值」的基本概念是個人對於死亡風險機率的微小變動所願意支付的金額。探討生命價值的目的是估算政策或計畫所造成的生命價值損失,做為政策評估的指標,正確評估計畫或政策的效益。
台灣經濟發展決策 常未考量「生命價值」
台灣經濟部在推動經濟政策時,通常沒有考量其損害性,僅以經濟成長率、工作機會為指標,而高估了許多經濟政策的效益。若能使其在政策擬定階段,就能夠定性定量地考量其對環境與社會的損害,或許即可避免許多具有損害性的經濟政策與開發案的提出。
「生命價值」的概念已經被許多已開發國家所應用,但是似乎還有些爭議。「年老人折扣」就是其中之一。劉錦龍表示,國光石化的案例中,在計算生命價值時也有討論到,到底老年人的生命價值是否和青壯年相等的問題。這個問題主要會應用在當重大的緊急事件發生,如:核電廠爆炸,政府必須立即撤離核能電廠逃命圈方圓50公里的居民,那撤離的順序究竟該如何決定,取決於政府對於生命價值孰高孰低的認定。
各國在探討這項問題時也有不同的見解,劉錦龍表示,美國曾宣布生命價值的先後,應以青壯年人為先、老小為後(圖表中的藍線),引起美國舉國譁然。但是,加拿大做同樣的宣布,社會卻沒有什麼異議。劉錦龍分析,加拿大不多且人口老化嚴重,但是,老人的社會福利很好,可能是造成美國和加拿大民眾有不同反應的原因。
「生命價值」高低 社會應取得共識
而台灣應該用什麼樣的角度去看待生命價值,劉錦龍認為:「社會應該取得共識。」傳染疾病H1N1爆發時,政府決定疫苗的施打順序即是一種生命價值的看法,當時就極具爭議,劉錦龍說,如果能取得社會共識,人民也比較能夠信服,政府推動政策也較順利。
近來,台灣爆發出一連串政府不顧人民生命健康的損害及意願、忽視開發對環境的影響,就直接進行土地強制徵收的事件,如:竹南大埔、東北角田寮洋事件。還有其他如八輕、六輕的案例。這些案例在在顯示出,台灣目前的評估方法似乎對環境損害的開發案沒有關鍵性的影響。那劉錦龍教授所提出的「生命價值」評估法,是否能影響台灣政府的決策呢?
劉錦龍回答說很難,在美國有明文規定政府做決策時,應將環境問題列入考量,並計算出正反兩面的影響,以進行全面性的評估。相較於台灣,劉錦龍說,台灣政府只是一昧的灌輸政策的正向影響,隱藏了其負面的損害。台灣無法量化政策的損害,更不用提如何將生命價值貨幣化,再來影響政府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