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建立台灣生態文化撒下希望的種子!
「環境倫理學之父」羅斯頓教授簡介
Life is incarnate in
place…Environmental ethics requires a feeling of identity with
local place. Holmes Rolston, III
環境倫理的前題在於對鄉土的認同感,因為,我們要在自己的鄉土具體展現生命。羅斯頓
羅斯頓教授(Dr. Holmes Rolston,
III)於1932年出生在美國維吉尼亞州,承繼其祖父羅斯頓一世、父親羅斯頓二世,他是美國長老教會第三代牧師。大學修畢物理和數學學士學位之後,進入協合神學院進修,後來再前往蘇格蘭愛丁堡大學受教於名師托倫斯(T.
F. Torrance)門下,並於1958年得到神學與宗教研究博士學位,然後,回美國任長老教會牧師直到1967年。
之後,他又在1968年獲得匹茲堡大學科學哲學碩士學位,然後受聘於科羅拉多大學哲學系至今,並於1992年獲傑出教授殊榮。70歲生日的時候,他買了一個墓碑,預備將來與先人一起安眠在家族墓園時使用,上面刻著「一位走向野性的哲學家」(A
Philosopher Gone Wild)。
自然之道即十架之路
羅斯頓教授進入學術領域最重要的轉捩點在1975年於《倫理學》(Ethics)期刊上發表名為〈有生態倫理這回事嗎?〉(Is
There an Ecological
Ethic?)的論文,從此環境倫理這門新的學科就無法與他的名字分開,他也因此被稱為「環境倫理學之父」。他的學術專長,即探討「科學與宗教」交織互動中的最核心議題,特別是在「生態系與倫理學」方面的論述更是貢獻卓著。
他的倫理學基礎,建立在一個非常堅定的信念之上:「大自然不只需要被尊敬,更需要被當成一份神聖的恩賜來尊崇。」在他著名的論文〈白頭翁花〉(The
Pasque
flower)中,他以宗教意涵來刻劃美國西部這種生命力非常堅韌的小野花,沉思「生命在恆長的毀滅當中延續不絕」(life
persisting in the midst of its perpetual
perishing)的自然現象,就好像生命渡過嚴冬的死寂之後,必會在燦爛的春天再生一般。因此,他相信「自然之道即十架之路」(The
way of nature is The Way of the Cross)。
川流不息的生命之河
另外,他也強調:邁向成熟的倫理觀的標記,便是對於「親裔關係的體認」(sense of
kinship)能夠擴展,以及對於「在一起的感覺」(togetherness)擁有一種更寬闊的認知。透過〈生命之河:過去、現今、未來〉(The
River of Life: Past, Present, and
Future)這篇文章,他指出「個人式的倫理」(individualistic
ethic)是短視的,我們必須以「集體的願景」(collective
vision)來導正它。生命之河的意象,表現出生命狀態的實況,於是,真實與潛在(the actual and the
potential)、自身與他人(the self and the other)、人類與自然(the human and the
nature)、現今與歷史(the present and the historical)、實然與應然(the “is” and
the “ought”)之間不再有區隔,它們匯聚在一起,沉穩地注入生命之河的洪流。
個人的生命有一定的長度,我們都會如過客離去(pass
away),但是,人類整體的生命卻必須延續下去,我們也都會傳承生命(pass life
on)。最重要的是,我們的倫理關懷,必須與當代科技文明強大的建設與破壞能力同步演進拓展。
挑戰社會生物學
羅斯頓教授的著作之一《環境倫理學──對自然界的義務與自然界的價值》(Environmental Values: Duties
to and Values in the Natural World,
1988.[王瑞香譯,國立編譯館出版,1996])雖然在台灣已出版7年之久,可惜由於「環境倫理」一直不是我們社會所關心的領域,因此本書也一直尚未受到重視。
另外,他的著作《哲學走向野性》(Philosophy Gone Wild,
1986)、《科學與宗教》(Science and Religion, 1987)、《保存自然價值》(Conserving
Natural Value, 1994)、《基因、起源、上帝》(Genes, Genesis and God,
1999)……等書在台灣都尚未有翻譯。目前,〈生態關懷者協會〉正積極促成這些作品在台灣翻譯與出版。
上述1999年出版的《基因、起源、上帝》特別值得一提,因為書中內容正是羅斯頓教授於1997-1998在愛丁堡大學極為重要的〈吉福特講座〉(The
Gifford
Lectures)講學的內容。該講座每年邀請「宗教與科學」領域重要的學者前往演講,羅斯頓在書中主要指出「宗教與倫理不可能被簡化成生物學的現象」,挑戰「社會生物學」(Sociobiology)主流將科學、倫理、宗教混為一談的講法。
建立生態文化
羅斯頓教授接受生態關懷者協會之邀請,於2004年前來台灣講學與訪問,我們希望透過與教授的交流學習,能在「環境倫理」、「生態靈修」、「科學與宗教」、「生態神學」等領域,開創探討、研究、論述、出版的風氣,讓台灣環境運動邁向更深刻、更整全的方向來發展,為建立台灣生態文化撒下希望的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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