縮減中橫沿線耕地面積策略---說帖
生態保育聯盟
前言:
就「中央山脈保育軸」的觀點,中橫沿線根本為不得開發區。但長年來的開發已成事實。梨山的地滑、九二一至今不停止的山崩、大甲溪原水濁度累積達上百倍…,國家付出的代價早已超過百億。
如今面對山林的復育,首先就要減少中橫沿線的開發。而對土地利用及交通需求都最殷切、對水土破壞也最嚴重的高山農業,當然必須大幅縮小規模。
同時,我們則必須顧慮,怎樣的縮減方式,最利於「生態旅遊」的發展。
策略:
一、以地易地
- 標的:福壽山農場公田/梨山或佳陽段私有地
- 方式:以福壽山農場一公頃公田,交換梨山或佳陽段二公頃私有地。(因農場耕地多數為坡度平緩、條件較好的,農作的收入經常是原住民保留地的二倍以上。)
- 說明:福壽山農場佔地八百餘公頃,可耕作面積四百餘公頃,除已放領二百餘公頃外,尚自營二百餘公頃公田。實無政府一方面高喊「中央山脈保育軸」,一方面還繼續公然種植高冷蔬菜、當水土破壞幫凶的道理。而釋出農地的福壽山農場,則可繼續扮演管理的角色,並利用優渥的自然條件,發展生態旅遊。
- 附註:或亦可研議釋出台糖土地,與山地災區農民以地易地之可行性。換回的山坡地即可收歸國有、恢復造林。
二、提高耕作限制(種類、坡度)
- 標的:中橫沿線(或山區)所有耕地
- 方式:依坡度及目前的水土條件,限制栽種的農作物種類。如淺根的高冷蔬菜,就應大幅縮減。
- 說明:此限制是針對合法農地種植高冷蔬菜造成的地滑、水土流失而提出。主要因高冷蔬菜為淺根植物,且需要大量灌溉,造成山坡地涵水量過高,在無樹木保護下,易極流失。
三、加速收回超限利用地
- 標的:「德基水庫集水區陡坡農用地」共833公頃(含國有林班地224、原住民保留地609公頃)
- 方式:無償收回,但安置農民在收回的土地進行造林工作。以戶為單位。
- 說明:假設每戶一人,月薪三萬元,兩百戶人家每年才花造林經費七千二百萬元(若月薪二萬,只要四千八百萬),五百戶則是一億八千萬元,遠比中橫維修動輒數億元卻無成效要值得。同時並具有以工代賑及復育山林的積極意義。
四、徵收補償
- 標的:中橫沿線(或山區)有意離農轉業、交出土地的合法地主
- 方式:由政府編列預算逐年收購。
- 說明:據實地訪談,不少地主(尤其是平地人)鑑於山上交通短期內不可能恢復,WTO又將對農業造成衝擊,因此多有意放棄耕地,希望在領取土地徵收款後下山創(轉)業。
五、輔導轉型(造林、生態旅遊)
- 標的:希望留在山上並願意接受輔導轉型的合法地主
- 方式:1.提高造林獎勵金,讓地主樂於種樹。
2.獎勵地主提出生態旅遊的相關規劃,並予以輔導。
- 說明:1.以往每公頃總額53萬元的造林獎勵金實在太低了,與種植水果或高冷蔬菜的收益不成比例,是「獎勵造林實施要點」失敗的原因。
2.政府應提出中橫沿線生態旅遊的整體規劃,但亦容納個別地主的創意及設計(特別是關於原住民文化上的構想),並予以獎勵輔導。
型態
|
策 略
|
標 的
|
經 費
|
效 益
|
說
明
|
維
持
農
耕
|
以地易地
|
梨山村(梨山段、佳陽段)合法耕地
|
零
|
將立即縮減梨山地區四、五百公頃農耕面積
|
農產品應具特色,只在山上消售,為當地的生態旅遊增加吸引力。而非運送下山,淪為流通於市場的一般消費品。
|
提高耕作限制
|
高冷蔬菜
|
零
|
可降低農業對山坡地的水土破壞
|
離
農
轉
業
|
加速收回超限利用地
|
坡度超過28之超限利用地(共833公頃)
|
零
(但必須相對提供造林之工作機會)
|
若提供轉業,將有助於收回超限利用地---此亦最破壞水土的部分
|
輔導離農轉業的原則:
一、減少耕地
二、復育山林
三、協助農民轉業
四、照顧居民的生活
五、生態旅遊
|
徵收補償
|
有意放棄農耕下山之地主
|
土地徵收費(可逐年編列)
|
協助無意繼續在山上耕種的地主下山定居
|
輔導轉型
|
希望留在山上生活的民眾
|
獎勵造林金、生態旅遊計劃所需經費
|
讓中橫沿線得以重新定位為生態旅遊區
|
實施方法:
一、 由行政院成立跨部會之專案小組,並整合地方與民間團體的資源。
二、 針對居民的意願進行普查。
三、 進行各種方案的試算與比較,進而形成決策。
全文詳見:http://news.ngo.org.tw/issue/against/against-00081802.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