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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關懷事件] 不可砍伐二棵木荷,卻能砍伐整片樹林?! 作者:邵族重建工作隊 9月初,邵團隊與台東永續發展學會劉炯錫老師結束邵族祖居地Puzi半島的民族植物誌初步調查,並陸續整理「生態步道」的解說資料,以便讓邵族人日後能藉由生態步道的導覽解說賺點生活費,但沒想到這幾天卻來了某個單位,將沿步道兩旁的大小樹木全部砍光,理由是讓觀光客有「比較開闊的視野」…… 回想起6月底,邵族文化發展協會為復育邵族傳統獨木舟製作工藝,函請原民會及林務局請准予砍伐木荷二棵,但受到拒絕,不但如此,林務局還派巡視員加強巡邏,意思是如果邵族人膽敢妄動,將立刻繩之以法! 我們想請問有關單位:為何在為了發展觀光的前提下,砍伐整片樹林就無關乎水土保持或保安;而為了復育原住民傳統文化,要求砍伐二棵木荷卻不允,且嚴格「依法行事」?其差別何在、執法標準何在?當某單位在Puzi保安林內大砍樹木時,林治單位巡視員看到了嗎?為什麼沒將他們繩之以法? 全文詳見:http://news.ngo.org.tw/issue/against/against-001026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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