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新聞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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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媽媽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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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關懷事件]

綠色和平重申反對海上傾倒有毒廢物

稿源:中國綠色和平2001年2月4日,香港。

  九號貸櫃碼頭承建商現代工程有限公司於去年底就香港環保署不再發出新的海上傾廢許可証以准許其在南中國海繼續傾倒有毒廢料的上訴程序已正式展開。綠色和平就此強烈聲明反對環保署再發任何新的許可証,以防止進一步的環境災難。

  在2000年的下半年,綠色和平揭發由於九號貸櫃的建築工程在南中國海傾倒含有大量重金屬及持久有機污染物的污泥,嚴重污染海洋生態和漁業環境。在綠色和平和漁民團體的努力下,終迫使環保署拒絕簽發新的許可証,承建商亦就此事而作出上訴。

  根據“防止傾倒廢物及其他物質污染海洋公約”(簡稱“倫敦公約”),香港和中國均必須履行其在簽署公約時的國際責任,分別或共同合作保護海洋生態,尤其在防止海上傾廢方面。有毒物質如汞、鎘和有機鹼素化合物等,都是被嚴禁在海上傾倒的。即使倫敦公約沒有明文禁止締約國之間互相運送廢物,這並不等於香港環保署或中國國家海洋局可就此而互相推卸責任。

  為履行倫敦公約,香港已在1995年時制定了“海上傾倒物料條例”。根據國際慣例,若本地法律是因應簽署了國際公約而制定,其標準並不可比國際公約的標準為低。綠色和平助理策劃幹事鄒頌華說:“事實上該條例亦賦予環保署相當大的權力去履行其保護海洋的責任。環保署有很強烈的理據去否決任何構成海洋污染的傾廢申請,在許可証發出之前,保護海洋環境應該永遠是首要的考慮。”

  綠色和平策劃統籌廖洪濤博士說:“環保署在過去已疏忽法律賦予它的權力,濫發了許多容許在南中國漁場傾廢的許可証,我們強烈要求往後環保署必須盡責地行使其權力,維護環境公義。”

  另一方面,現時環保署容許各承建商在東沙洲傾倒有毒廢料。但綠色和平認為東沙洲亦是非常不恰當的地方。東沙洲與中華白海豚經常出沒的沙洲龍鼓洲海岸公園十分接近,以此作為傾廢地點是十分荒謬的。有毒物料會隨海水飄流而對海岸公園的生態及海豚的健康構成威脅。白海豚因體內積聚大量重金屬及持久有機污染物而導致死亡率之高足可證明在其附迎海域傾廢的禍害。

  要保護脆弱的海洋生態,禁止海上傾廢其實已成為國際上的必然趨勢。廖洪濤說:“無論上訴結果如何,我們的都絕不容許任何破壞環境罪行繼續發生。”

全文詳見:http://news.ngo.org.tw/issue/against/2001/against-010207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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