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新聞回顧
台灣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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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關懷事件]

「梨山森林大火」台灣媒體何不食肉糜久矣?

作者: jubilee

  梨山森林大火,火燒沒多久,就獲得媒體的大量關懷,大幅報導。許多平面媒體以頭版頭條新聞處理,斗大的標題配上大火熊熊的照片,宛如戰爭場景,好不嚇人。

  媒體關心台灣土地本來就應該的。大幅報導可以突顯出領導社會潮流者傳播捍衛鄉土的決心,以及喚醒其他不關心愛護鄉土者的良知,教育他們成為鄉土愛護者。也可以滿足已經關心鄉土者愛護土地的心靈獲得肯定的證明。這樣的一個事件應該是的喜劇。

  然而,我們看到大部分的媒體報導這條新聞時,使用聳動的標題,但缺乏撲滅森林大火或者教育民眾、提供相關知識等資料,並將此與油污案牽連在一起,為其「八掌溪事件症候群」點火,用來扇惑無知民眾為其所用,其心相當明顯。也可以從中得知部分媒體炒作新聞背後的政治企圖與打擊執政當局,以「環保正義」的號召與招牌,殺殺執政當局的公信力。

  媒體這麼做,個人認為已經違背了新聞專業良知,更為其甘為某些政治團體的作手,利用新聞事件與鄉土素材,炒作輿論,攻訐執政當局,打擊執政當局的公信力,已經觸犯了民主社會,媒體扮演人民喉舌之第四權的角色的大忌,這種出賣良知,甘為政治打手,比威權時代媒體直接是統治者傳聲筒的工具的情形更加惡劣。也為其利用掌握事件第一資訊「知」的權力,惡意將採訪所得的事件資訊加工,為其效力之政治團體所願,扭曲新聞媒體真實傳播事件事實與提供充分客觀的專業良知,利用新聞媒體公信力,混淆視聽,打擊他人,其無恥程度,令人作噁。

  我們都知道,專制威權國家常利用媒體為其政治目的服務。前天馬英九訪問香港,陳述對香港一國兩制看法,被中國政府在香港的喉舌媒體文匯報扭曲為馬英九贊同一國兩制的說法,這一事件很明顯看出政治團體利用人民信賴媒體的前提,將事件本質扭曲,為其政治目的效命。這是共產國家的常態,也是人民所知共產國家媒體本該如此,無須大驚小怪。

  然而,台灣媒體是民主社會的機構,也是獲得台灣憲法保障的團體,她的職責應該是本著新聞媒體良知與人民對其信賴的前提,提供真實的新聞事件內容,而不是利用掌握採訪第一手資料的權力,再傳播路徑中加工扭曲第一手資料的真實,為其政治目的效命。這種行徑比共產國家的媒體還惡劣,畢竟,台灣媒體是憲法保障言論自由的產物,自當發揮其該有的責任。

  我們都知道,森林之火,可以星星燎原,森林救火不是平地都市救火,森林火災之火性屬於無向性與連續性,與城鎮房屋火災單一火災之不連續性與方向性不同。加上森林所處位置大都為山地,地形起伏劇烈,地表未經人工開發,沒有任何人工之設備,因此,一發生森林大火,其撲滅戰略的方向與平地撲滅的方式完全不同。其滅火資源的調度方式也跟平地不同。

  利用天然屏障阻隔大火去路或者燒另外一把火,「以火攻火」等是森林大火的救災原則。這些救災原則用在平地救火的原則不同或相反,新聞媒體應該加強報導期間不同,機會教育民眾,讓民眾瞭解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情形。但是,我們看到媒體報導,誇大搶救森林大火人員使用工具的「原始性」,也把救火操盤手的「戰略應用」扭曲成不救火或者故意殆慢,藉以污衊救火人員與執政當局。或更甚者提出為何不成立救災連通體系,或有人以衛星照片說救災單位為何不會利用這個資源以增加救災的速度。

  這些說法,當然有其政治性目的,也可以看出媒體明知森林大火的本質與救災戰略的通則,但卻故意裝作不知道,不把正確的救災觀念與消息傳播出去,藉以教育民眾,反而利用這個新聞事件扭曲事實,惡意攻訐執政當局。這種作法除了令人作噁之外,也為其圖一時之目的,扭曲事實,誤導民眾認知,讓民眾對森林大火產生錯誤認知,將無法有效提升下次森林大火發生時的正確認知,有可能因此擴大森林大火的災情。想到這裡,真為媒體出賣專業良知,混淆倫理,遺禍子孫的情形嘆息。 

全文詳見:http://news.ngo.org.tw/issue/against/2001/against-010226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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