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關懷事件]
緩建焚化爐 連署書
稿源:環保聯盟花蓮分會
親愛的朋友大家好:
焚化爐興建的問題已經迫在眉睫,九月二十八日二審如果通過, 你我都將面臨戴奧辛等有毒物質的威脅!本週五將在環保局舉行環境影響評估初審的第二次會議,此會議關係著焚化廠興建與否,將會有所重大決議。煩請大家將此訊息傳送給自己的親朋好友,讓大家有知的權利。
暫緩興建焚化爐的理由
一、為何未確切做資源回收、垃圾減量就貿然興建焚化爐?
二、為何答應每日保證垃圾量二百七十噸?如果作「資源回收垃圾減量」後,哪來每日二百七十噸的垃圾?是否縣政府根本不打算作「資源回收垃圾減量」?
三、為何廠商燃燒溫度只有850℃? (1000℃以上才能減少產生戴奧辛!)
四、根據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調查:戴奧辛著地點與分布濃度主要都在距離焚化爐1-2公里處,所以不論興建在南或北,花蓮市附近都將被污染。
五、為何我們需要一個每日產生七十公噸有毒灰渣的焚化爐?
六、我們將付出的代價:
建廠費用 (最少1億1000萬/年)
合計每日30萬(參考宜蘭利澤廠)
垃圾處理費(1億2500萬/年)
合計每日 34萬(台肥環評說明書)
灰渣處理費(80噸×7100元)
合計每日 56萬(台肥環評說明書)
總計每日 120萬
七、若以日薪1000元僱工作垃圾回收,則可僱用〝1200人〞,相較於廠商的70個工作機會,回收既可解決部分失業問題又可有效處理垃圾,為何政府不朝這方向處理垃圾問題?
八、最近一次焚化爐的危害
危害一:去年比利時乳牛吃了焚化爐附近的草,所生產的乳汁含戴奧辛,當局緊急收回全世界比利時乳製品。
危害二:美濃居民自從焚化爐營運後兒童氣喘大量增加,成人皮膚出現紅疹。
※花蓮的空氣品質已經不是我們想像的那般好,平均每八個小孩就有一個氣喘兒。據日本統計,焚化爐順風區嬰兒死亡率高出全縣40-70﹪,居民罹患癌症率高出全國一倍。
※焚化爐只是把垃圾由固體變成有毒氣體罷了,我們真的要捨本逐末,不作資源回收,卻興建一個不能真正解決問題的焚化爐嗎?
※如果你還關心你自己,請邀請親朋好友一起來連署。
本週五將在環保局舉行環境影響評估初審第二次會議,此會議關係著焚化廠興建與否,將會有所重大決議。煩請大家將此訊息傳送給自己的親朋好友,讓大家有知的權利。
以下附加說明,請參閱、回應及指教,並請各位朋友貼在各大專院校bbs(尤其是東華、慈濟、花蓮師院等花蓮學校)或網站上。謝謝!
環保聯盟花蓮分會 03-8510512
緩建焚化爐詳細說明文
焚化廠地點:七星潭台肥廠區內或木瓜溪北岸縱谷正中央
目前進度:已進入環境影響評估初審的關鍵時刻,對於焚化爐興建與否將有重大決議。
影響範圍:戴奧辛及重金屬最大污染範圍將涵蓋大花蓮市,各大專院校(東華、慈濟、師院等)將首當其衝。
然而該焚化廠的開發案卻是在
一、多數花蓮民眾不知的情況
二、建立在花蓮縣政府錯誤的垃圾處理政策
1.不做垃圾減量、資源回收、廚餘等工作
以花蓮縣政府目前的一般家庭垃圾日處理量約為400公噸來計算,若花蓮縣政府積極有效率的來做垃圾減量、資源回收、及廚餘的話,將可回收約百分之九十的資源,只剩下約百分之十不可回收之垃圾約為40公噸。
就算花蓮縣政府環保局的效率低落頂多不可回收之垃圾也應該不會超過100公噸才是。況且回收的資源都是錢,不但可增加就業機會,廚餘也可成為有機肥。若是依循此方向努力將是良性的循環與節省資源及減少污染的方式。然而花蓮縣政府卻想以焚化爐政策一舉解決垃圾問題,必將適得其反。
2.簽訂垃圾保證量
縣政府將與廠商簽訂高達400公噸的垃圾保證量,此舉表示縣府視垃圾減量、資源回收、廚餘等工作為空談,因為一旦垃圾減至100公噸(以環保局低效率來計算),則300公噸的保證量落差,我們將白白送錢給廠商,或者環保局將燃燒事業廢棄物?燃燒醫療廢棄物?或者是向外縣市進口垃圾?想當然爾,一旦簽訂垃圾保證量,在垃圾量不足(外縣市已發生垃圾保證量嚴重不足)又不願白白賠錢的情況下,一定會燒事業廢棄物,而此舉將使得原來投標廠商提出的低排放標準(戴奧辛0.1%)更行雪上加霜。
3.有毒灰渣掩埋場
目前投標廠商所提出環評說明書中指出,送進去的垃圾,將有三分之一的有毒灰渣產生,以400公噸換算,也就是有130公噸的有毒灰渣產生,根據焚化廠推動方案中,縣政府必須幫廠商找掩埋場,負責處理有毒灰渣,然而在廠商的環評說明書及環保局卻隻字未提有毒花渣掩埋場的位置及規格,所有的計畫完全沒有。試問送交焚化廠商處理的400公噸垃圾產生的有毒灰渣130公噸,仍高於沒有效率的環保局做資源回收所剩下的100公噸垃圾,那我們還要這樣的焚化廠做啥用?
4.攤提廠商建設費用
boo模式應是民間出錢,民間自己找地,自己興建,產權歸民間所有。但目前這個開發案卻是,政府必須花二十年攤提廠商的建廠費用,費用高達35億元以上,而且二十年後產權依舊歸廠商所有。
三、投標廠商所提出低標準及低規格的焚化爐興建環境影響說明書
1.焚化爐爐心溫度過低
目前投標廠商所提出的環評說明書中,焚化爐的爐心溫度是最低標準850度,此最低標準850度意謂著垃圾無法完全或有效燃燒,所以將產生大量的戴奧辛、有毒灰渣等重金屬污染。依據環評法之規定,環評委員有權要求廠商提出比國家標準(850度)更高 的標準,以確保區域總量的安全標準。在環評初審會中,環評委員亦提出爐心溫度應高於1000度以上,才能有效燃燒。然而廠商卻以敷衍、國家最低標準及成本考量來推託。
2.有毒灰渣高達垃圾總量的三分之一
由於爐心溫度只有850度,所以產生高達總焚化垃圾量的三分之一有毒灰渣,廠商一方面不願升高爐心溫度,一方面將有毒灰渣的掩埋處理等問題均丟給縣政府,而縣政府環保局對於有毒灰渣的處理又無具體方案,試問這樣的開發案誰能接受?根據外縣市及初審中環評委員所提出的標準,有毒灰渣的量應減至十分之一,才有效率及意義。
3.戴奧辛不做環境檢測
環評委員於環評初審會中提出有關戴奧辛檢測的問題,廠商的戴奧辛標準為百分之0.1,而且一年只做一次煙道檢測。但環評初審會中環評委員質疑廠商,根據戴奧辛最佳防制技術,應可將濃度降低至排放標準的百分之50,也就是百分之0.5,而且營運階段的監測頻率也應考量季節,每半年一次為宜。然而依據於環評初審會中廠商所提出的回應,竟是國內尚無環保署認可檢驗環境中戴奧辛之檢驗機構,戴奧辛尚未列入環境監測項目中為由,拒絕提出有關花蓮縣市環境(大氣、土壤、河川)戴奧辛的監測值,試問沒有花蓮縣市環境戴奧辛監測的現況標準,我們如何評估廠商所提出的最低標準是否已超過環境重金屬的承載量標準?
根據花蓮縣政府對於大花蓮地區土壤的重金屬含量的監測,目前已高達四級,意謂著該含量必須優先進行整治及處理,試問而投標廠商卻完全沒做也不打算做環境的檢測,如此,在廠商低標準的戴奧辛含量下,勢將超過人體所能承受的重金屬污染。
日前台東縣政府在焚化廠開發案通過之後上網招標,針對台東市區垃圾焚化廠周界空氣中及植物、土壤戴奧辛含量濃度調查及分析的案子,證明戴奧辛的環境監測及分析是如此的重要,而且也是可以及應該要做的事,難道我們要等到焚化廠開發通過之後再來做預防措施嗎?
全文詳見:http://e-info.org.tw/issue/against/2001/against-01092701.htm |